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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凌望着院子里的大树,思绪飘远。天纵一直仰头看着赵志凌,眼中含着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独占欲。
赵志凌在天纵身边停留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中,赵志凌带着天纵走遍了城市,并且给他买了一家小小的糕点铺,以保证自己离开后天纵也能生活下去。
对天纵来说,这一个月真的很幸福。赵志凌对他太好了,一开始的防备被日复一日的宠溺消磨掉了,他开始相信,自己会得到幸福。
天晚了,该睡觉了。
天纵老老实实上床,眨巴着眼睛看着赵志凌,等他的故事。赵志凌微笑着看着天纵,轻声述说绝世高手独孤求败的故事。
赵志凌的声音温温柔柔,伴随天纵入眠。深夜了,天纵呼吸平顺,赵志凌就着月光看着被自己养的胖乎乎超级可爱的孩子,无奈一笑。
如果时间足够,他真的很想陪伴他,可惜啊……一个月了,他总共才一年的时间。唉,走吧,去天纵长大的时间看看。
一阵头晕目眩,赵志凌来到天纵二十五岁的时候。
在小说中,二十五岁的天纵已经入魔了——虽然还没灭世,却仇人满天下,造尽了杀孽。
赵志凌来这里,就是想知道天纵变了没有。他救了小时候的天纵,还给他留了生存的资本……天纵应该不会成魔了吧?
赵志凌从人群中穿过,没人看到他。他在一条街上,人来人往很热闹。
天纵在附近?
赵志凌伸长了脖子四处打量。
天纵是主角,主角的长相总是异于常人的,特别的俊美,特别的银发——其实作者写了天纵少年时代是黑发的,然而长大了基因突变,居然变银发了,据作者本人说:银发更像天使呢,呵呵。
——俊美绝伦的脸庞,银色的闪亮的长发,确实令人见之忘俗。
突然,一声爆喝响起:“天纵!你这妖魔!纳命来!”
噼里啪啦,打起来了。
赵志凌心头一紧,立刻追过去。
一大群人在街上围攻一个银发俊美男子,双方打的很惨烈——哦,不对,是围攻人很惨烈,银发男子特别轻松,将围攻自己的人分尸了。
好可怕!
断肢残臂,热血飞舞,甚至波及了周围的普通百姓。
银发男子似乎毫不在意,浑身浴血,嘴角甚至勾起一抹轻笑,仿佛闲庭散步般,杀戮。
赵志凌捂胸口,退后两步。
不,不,这不可能是可爱的天纵——他一定认错人了!
赵志凌哆嗦着退后,想离开战场,明明不该有人发现他的,可那个染血的银发男人却邪笑着看向他,并且婉转多情的喊了一声——
“赵志凌!”
第14章虐主小说
宅男赵志凌饱受惊吓。
虽然一开始就知道《灭世天魔》这本小说三观不正,杀戮是平常,但真正看到了,还是接受不了。
尤其是,天纵刚才还是可爱的孩子,现在就变成了杀人魔——照这样下去,灭世妥妥的。
也就是说,他做错了,即使把天纵救出来,他还是走上了该有的命运。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或者……不要再管天纵的事了,玩上几个月就走?毕竟他之前只是宅男,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真的,突然觉得天纵不好救。
宅男太害怕了,他没有立刻就去主角其他时间线,而是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待了几天,他忍住了没看主角的命运。
宅男食不知味的吃着四方大陆的特色美食。
神色十分之憔悴。
昨晚没睡着,做了一晚上的噩梦,梦见小时候的主角满脸血泪的朝他喊:“大哥哥,大哥哥,为什么背弃我?”
我没有背弃你——宅男忍不住大叫着醒来。
不成,还是放心不下,他必须知道哪里出了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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