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头的气色好多了,热症也退了,这道关口看来已经闯过来了。”
“队头真是命大,伤寒症本就凶险,在这荒郊野地就更是九死一生。”
“小乙,你还有脸说,王队要不是为了帮你,又怎么会落水?要不是落水,他又怎么会感染伤寒症?”
一阵低低的说话声将王成从昏睡中吵醒。
这是一种王成从来没听过的语言,听着却很有韵味。
不过稀奇的是,王成竟然能听懂,可他根本没学过这种新奇的语言。
王成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沉重得像是灌了铅,怎么也睁不开。
不过听觉和嗅觉却变得异乎寻常的敏锐,不仅能够听到细微的声音,甚至还从空气中嗅到一股很微弱的腥膻味。
“你们都给我闭嘴,别把吐蕃狗给招来。”
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刚才的说话声戛然而止。
等等,吐蕃狗?吐蕃?这是个历史名词好吧?
下一刻,无数的记忆碎片就像潮水般灌进王成的脑海。
剧痛之下,王成张嘴发出一声惨叫,然后猛的坐起身。
淡淡的月色下,王成发现自己居然躺坐在一张软榻上。
好吧,说是软榻,其实就是搭在两匹马中间的一块帆布。
“队头你醒了?”一个面目稚嫩的年轻人走到王成身边。
年轻人顶多二十,戴着黑色幞头,穿着黑色圆领袍,不高而且看着挺瘦。
紧接着,更多的年轻人围了过来,其他年轻人大多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其中的一个更是长得跟铁塔似的,至少有两米出头。
王成怔怔的看着围过来的年轻人,一脸懵逼。
他正在努力消化刚刚涌入脑海中的记忆碎片,属于这具躯壳原主的记忆。
王臣?太原王家子弟?盛唐名将王忠嗣庶孙?三岁丧父,六岁丧母,不讨祖母喜爱,打小受尽家中兄弟姐妹欺负。
十八岁时投了安西军。
两年过去,现在已经当上安西军的骑兵队头。
大历三年,吐蕃发兵十万大举进攻安西四镇。
安西四镇留后郭昕派三队人马前往长安求援。
其中一队人马走河西,一队人马走漠北草原。
而王臣所率领的这一队骑兵走的是河湟谷地。
但是这三路人马最后好像都没能到达长安城?
因为安西四镇与朝廷再次取得联络已经是十八年之后,皇帝都换成了唐德宗,得知安西四镇依然还在,君臣皆恸哭失声。
即便如此,大唐也无兵可派。
安西军靠着几千残兵,又苦苦坚持了三十年。
直到青丝变白发,青葱少年变垂暮老朽,安西四镇才终于陷入吐蕃之手,此后近千年再不复为中原王朝所有。
满城尽白发,死不丢陌刀。
独抗五十载,怎敢忘大唐!
所以我成了安西白发兵的一员?
可是,我明明在祁连山中徒步,途中遭遇了一头黑熊,眼看着就要葬身熊吻……
是了,问题肯定出在那道闪电,当黑熊向他发起进攻,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然后他就彻底丧失意识,等到再次醒转就已经变成了现在的王臣。
阿米娅的尾巴摸起来就和团子一样,软硬适度,刚好能塞满整个手心。老陈的尾巴上有细小的龙鳞,滑溜溜冷冰冰的,末端那红色的尾巴毛犹如点睛之笔,实在是太好看了,摸过一次就会想要第二次的绝赞!玫兰莎的猫…...
我是一个不想当皇帝的皇帝。...
甜文爽文美食撩汉秦晚晚蹲在坟头看热闹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热闹当事人,附身重生了。面对渣男贱女她以其身之道还至其人之身将他们送到农场改造了。接着卖了祖宅买了工作揣着钱一头扎进大西北了。别问她为…...
长公主冯乐真直到入狱,才知道害她的人,是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傅知弦 她离世那日,皇帝重为傅知弦赐婚 新妇贤良淑德,比她好上千百倍,整个京城都在庆贺傅大人脱离苦海 唯有昔日随手救下的小奴...
宜修死后穿越到各个异世的故事,她不甘心的死了,但是再次醒来之后她心里是平静的,这么死了也好,愿来世不出生在宫廷,做个平凡的人,而等她重生现代才发现,她所在的地方就是一部剧,自己的不甘心就是个笑话,所以她要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
关于香落九重妘香落,活了两世,当了两次克星,后来她发现,当克星挺好的,这不,啥啥都有了。姬九重,挂着病秧子名号,干着健康人都干不成的事,他也觉得这样挺好的,要啥有啥。唯一不满意的一点就是本来属于自己的小媳妇被自己亲手给退了,还要费心思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