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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弦安将自己的出行计划说出来:“骁王殿下到白鹤城,是为了与我一同饮酒,也会在城中四处走走,到那时无需特意安排,只要上街,就人人都能见到。”
常霄汉喜上眉梢:“如此就再好不过。”
常小秋也激动得满脸通红,连带着看柳弦安也顺眼了许多,并且在对方离开后,还专门让常霄汉用轮椅推着自己,去街上逛了一大圈,到处与人打听攀谈,结果收获了一大堆柳二公子的奇葩事迹,包括但不限于懒得抄书,懒得娶公主,懒得说话,懒得走路,甚至连饭都懒得吃,成天躺在床上,琢磨着要靠西北风和露水生活。
常霄汉被活活听懵了。
常小秋却很笃定,一语言破柳弦安是个大隐隐于市的绝世高人。至于理由,连骁王殿下都愿意专门来访,只为与他一起喝酒游城,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于是这位万里镖局的少镖主,仅凭借一腔对骁王殿下迷恋崇拜,就顺利成为了白鹤城中除阿宁之外,第二个看穿真相的人。
少年,有前途。
少年的爹此时却觉得自己前途惨淡,不对,是整个人生都十分惨淡。
原以为能白头偕老的妻子,不仅要杀自己的儿子,还要伙同外人抢夺自己的家产,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打击,不过现场也确实没人在意他的感受就对了。何娆继续供认,在凤小金刚进山寨的时候,曾不慎跌下悬崖,挂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是自己想办法救了他。
程素月问:“这便是他欠你的一份人情?”
“是。”何娆点头,“他虽沉默寡言,却言出必行,哪怕当年不告而别,后来也专程送了一封书信于我,说无论什么时候,若想将这份人情讨回,便去西南翠丽城的玉石场找他。”
“他现在还在翠丽城吗?”
“不在,我听他话语里的意思,似乎要去白鹤城。”
“白鹤城?”程素月追问,“他病了?”
“应当是吧。”何娆迟疑着回答,“不知道是练了什么邪门功夫,面容竟还同十几岁时一样,声音也如少年郎,就是怕见光,总戴着一副面具。”
高林从外头找来一名画师,让他根据何娆的描述,将凤小金的面容绘制下来。
“他五官生得极好,眼尾上挑,像一只狐狸,最妩媚多情的女子也比不上。”何娆回忆,“但眼神又始终是冰冷的。”
程素月看着画师细细勾勒,从狐狸一般的眼睛,到薄而红的嘴唇,身材修长,惯穿黑衣。
谭府灭门案发生在十三年前,那阵凤小金就已经有了十五六岁,现在年近三十,功夫大涨,面容却不变,差不多也就将“旁门左道”四个字顶在了脑门上。
“王爷,我们下一步有何计划?”
“去白鹤城。”
白鹤城的白鹤山庄,柳弦安一睁眼就看到亲爹正站在床边,于是立刻又把眼睛给闭上了,无视无听,恬淡虚无。
柳拂书深深后悔自己没有带着棒子一起来。
“公子,公子快别睡了!”阿宁双手使劲摇,“庄主是有正经事找你的。”
柳弦安被晃得差点呕吐,只好裹着被子坐起来,没下床,双眼惺忪,随时准备继续睡。
柳拂书已经习惯了他这副半死不活的懒蛋样子,尽量心平气和地吩咐:“明天一早,跟着你二叔去官道上发放降暑防瘟的汤药。”
这是个苦差事,他也确实想让儿子苦一苦,省得成天只知道睡觉喝酒,人活在世上,总得干上那么一星半点正事吧?不过柳弦安对此倒没什么意见,虽然他也很想和亲爹分析一下,白鹤山庄里有上千名弟子,随便谁都能去发药,并不是非自己不可,但他此时又实在很瞌睡,困得完全不想动嘴,于是只挑了个最简单的“嗯”字答了,便又往后直直一倒,接着睡。
柳拂书:气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拿着棒子来水榭,把这逆子赶了出去。
柳弦安背起一个背篓,混在自家弟子中,在烈日下走得大汗淋漓。他头上还被扣了顶大帽子,挡脸用,省得满城姑娘又跑出来瞧热闹,阻挡队伍前进的方向。
发放降暑汤药和施粥一样,都是慈善义举。白鹤山庄里的女弟子们手巧,还做了许多清凉的糖果,防蚊的药膏,都是可以免费取用的。众人在路上走了大半个月,方才抵达南北交汇的一处交通要道,在旁边的平地上搭起一座棚子。
这种事白鹤山庄经常做,夏天降暑,冬天支炉子煮辣椒羊肉汤,给来往过客提供方便,所以人人都轻车熟路,除了柳弦安。带队的是他二叔,见自己这宝贝大侄儿半天没倒腾明白一顶帐篷,便打发他去帮忙搬药,省得等会一个不小心,反被钉子戳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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