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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边日出西边雨
看来,服饰这事,还真不能视同儿戏。往大里说,它即便不是“治国之纲”,至少也是“治国之方”。往小里说,它是一个人内心美丑和道德修养的表现,也是对他人的尊重和一种礼仪。也就是说,服饰、礼仪、道德是三位一体的。失仪必失礼,失礼必失德,失德必失国。这样,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修养的人,就不能随随便便,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
因此,中国文化在传统上,是反对和厌恶“奇装异服”的。在许多中国人眼里,奇装异服简直就是坏人、流氓、色鬼和品性恶劣者的代名词。改革开放以前,但凡正派人士和良家妇女,只要一见到身着奇装异服者,就像见到了麻风病人,避之唯恐不及。这种厌恶和反感,在历史上甚至曾经导致谋杀案的发生。比如郑文公之杀子臧就是。事后有人评论说:“服之不衷,身之灾也。”一件奇装异服,竞招来杀身之祸,而舆论还认为是理所当然,可见穿衣戴帽,还真不能随人所好。
穿着奇装异服要遭人非议、厌恶,甚至嫉恨,穿着过时的服饰,用过时的方式装饰自己,则会遭人笑话。白居易诗云:“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原来,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流行胡服,女装多“襟袖窄小”。到了唐宪宗元和年间,早已流行“大髻宽衣”,袖宽往往超过四尺。至于画眉,也由时兴细而长的“蛾眉”,改为时兴阔而短的“广眉”了。其实,蛾眉原本是极美的。杜甫诗云:“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金门,却嫌脂粉涴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就是说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自恃天生丽质光彩夺人,朝见皇上也不施粉黛,却仍要“淡扫蛾眉”,可见蛾眉之美。然而,曾几何时,“青黛点眉眉细长”竟成为“外人不见见应笑”的过时装饰了。可见“时髦”也是极重要的。朱庆馀诗云:“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既痛恨奇装异服,又害怕过时落伍,这可真是“东边日出西边雨”,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也和饮食的表现大相径庭。
说来也是有趣,饮食和服饰虽然都为中国文化所看重,实际情况却似乎不大一样。饮食比较保守,服饰则比较新潮。饮食的变化可以说是最小最慢的。古人用筷子,今人也用筷子;古人吃米饭馒头,今人也吃米饭馒头;五千年前吃火锅,现在依然吃火锅。无论食品原料、烹调方法、进餐方式、习惯口味,都基本保持“中国特色”,难得一变。当然,要说一点没变,也不是事实。不过,即便最爱吃麦当劳、肯德基的孩子,也不是天天都吃。如果天天吃,还爱不爱,就很难说;长大了,还爱不爱,也很难说。再说,不吃西餐和洋快餐的,毕竟还是大多数。所以,仍有人认为,在西方文化不断传入,世界文化趋向认同的未来,饮食,可能是“中国特色”的最后一块阵地。
服饰的情况就不大一样了。如果说饮食是一位因循守旧的老先生,那么,服饰便像一个追新逐奇的小姑娘。中国的服饰,曾屡经变化。说得远一点,有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说得近一点,则有辛亥以来的“逐年西化”。今日之服装,不要说与千百年前大相异趣,便是与十多年前也大不相同。但不管怎样时尚化,总归是和国际接轨而不是和传统接轨。传统的服饰,大概只剩下了博物馆的意义。城市里已很难见到中山装,农村里小伙子的白羊肚手巾和姑娘的大辫子,也不大容易看见了。
事实上,咱们这个最最痛恨奇装异服的国度,恰恰也是最最爱赶“时髦”的地方。许多外国名牌在中国的畅销,就连外商也感到奇怪。他们无法理解,一个中国人竟会用数月的工资去换一块体面的包装布,“十六岁的花季”们也能潇洒地走进时装专卖店,用父母的血汗钱换取时髦。看来,我们确有必要讨论一下与服饰有关的时尚问题。
时髦之谜
一般的说,所谓“时髦”,总是新奇玩意儿。赶时髦就不会反对奇装异服,痛恨奇装异服就不会赶时髦。中国人又反对奇装异服,又爱赶时髦,岂非莫名其妙?
说怪也不怪,原因就在于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
依照群体意识,每个人都是群体的一员,每个人的生存都要以群体的存在为依据,每个人的价值也要以群体的判断为标准。换句话说,每个人的尊卑、贵贱、优劣、是非、善恶、美丑,都归群体和他人说了算。更何况,服饰这东西,原本就是穿来给人看的。如果没人看,穿得再漂亮也没有意思。陆游诗云:“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花儿尚且不能无人观赏,况美貌盛装之人乎?所以爱美的女子一旦无人观赏,也就无心梳妆。这就叫“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
既然穿衣打扮,原为让人观看,则每个人的服饰,便必须依照对象而确定,不能随心所欲,别出心裁。完全不假修饰,固然粗野鄙俗,让人“看不起”;过于讲究修饰,又未免虚伪做作,让人“信不过”。所以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什么是“彬彬”?彬彬,就是“相半之貌”。文质彬彬,就是既文雅又朴质,既有修养又不失本色,这样才是真正的君子。
正人君子既然必须“文质彬彬”,当然也就不能“奇装异服”。奇就是“不正”,异就是“不常”。不正常,也就“不正经”。不正经,不是“歪”,就是“邪”。奇装异服既然是“邪门歪道”,正人君子当然穿不得。
那么,其他人呢?更穿不得。因为其他人似乎更没有资格搞特殊。什么是奇?什么是异?奇就是“少见”,异就是“不同”。“少见”便难免“多怪”,“不同”则异于“凡响”。如果是老外,自然“稀罕少见”;如果是皇上,自然“与众不同”。所以,老外和皇上的服饰虽然和咱们不一样,却不叫“奇装异服”。中国的普通老百姓就不行了。要啥没啥的,有什么资格自行其事、与众不同?没有。既然没有,那你就规矩点。
实际上,奇装异服之所以遭人物议,表面上看是因为不合“礼”,实质上则是因为不合“群”。想想看吧:大家都穿这样的衣服,你却偏要穿那样的衣服,这不是存心要和大家过不去吗?不是存心要让大家瞧不顺眼吗?不是公然不把大伙放在眼里吗?不是太狂妄、太自大、太目中无人、太自以为是了吗?难道别人都不爱美就你懂行?——厌恶、反对、痛恨奇装异服者,大多是这种心理。
不能说这种心理毫无道理。道理也很简单:既然服饰是对他人的尊重,那么,穿着“奇装异服”,当然也就要被视为对他人的蔑视。并且不仅仅是对某一个人的蔑视,而是对公众、对群体的蔑视,这就理所当然地会引起“公愤”。至于穿着过时服装,用过时的方式装饰自己,情况则又不同。表面上看,这也是“不合群”。但这种不合群,并不是故意和大家作对,更不是看不起群众,反倒会被群众看不起,当然也不会引起反感、憎恨和敌意。
赶时髦的情况又要复杂一点。中国人爱赶时髦吗?爱的。中国人承认自己爱赶时髦吗?不承认。所谓“时髦”,即“流行于时者”。没有一定的人数,就称不上“流行”。所以,时髦也是一种群体行为,与奇装异服不同。奇装异服是“标新立异”,故意“与众不同”;赶时髦则是“随波逐流”,生怕“落伍掉队”。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事实上,中国人反对奇装异服,并非反对“时髦”,而是反对“独异”。“独异”是一个人和大家伙儿闹别扭,所以会成为众矢之的;“赶时髦”则是大家一窝蜂地去做同一件事,当然不会犯众怒。
其实,赶时髦的人都有一种“合群性”。他们眼见得群体前进了,生怕跟不上,这才去赶。因此不是“不合群”,毋宁说是“合群之心太切”,过于猴急而显得可笑,不够稳重而被人鄙夷。可见,赶时髦即便有什么“不是”,其错误也不在“时髦”,而在于“赶”。因为依照群体意识,要时髦,也得大家一起时髦,你一个人匆匆忙忙地赶什么呢?
然而,时髦这玩意,不赶又是不行的。不赶,就会过时。一旦过时,再赶上去,不但讨不到什么便宜,反倒更加可笑。同样,太赶,也是不行的。因为是时髦,就不会是“老一套”,总是新鲜玩意,也就多少有些风险。如果还没弄清它是否会流行于时,就匆匆忙忙赶了上去,结果无人响应,岂非成了奇装异服,或奇装异服的跟屁虫?这就不能不预留后路。办法则是宣布自己不赶时髦,甚或视赶时髦为可鄙。结果,赶时髦就成了一个贬义词,专一用于那些追新逐奇赶潮流跟浪头,手忙脚乱变来变去的人。其实,中国人哪有不赶时髦的。想当年,搞“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一夜之间,全国到处都是黄军装、红袖章,那可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时髦。
超前有风险,落伍遭耻笑,因此,中国人处理时尚问题,就有两条原则,也是两条古训,一条叫“变通以趋时”,一条叫“不为天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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