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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那些意图打乱他们幸福生活的人都是不可原谅的,所以管他们去死!小鹌鹑暗搓搓地冷笑两声。
部落首领和祖巫却不认为几名雄性有错。他们非常愤怒,集结了许多勇士去围杀金毛狮子,出于嫉妒心,艾迪暗中吩咐首领把那只雌性也一并杀掉。一个小鹌鹑已经足够让他恶心,不能再来一个。若非小鹌鹑懂得辨认食材,祖巫想多留他几年,把他脑子里的东西全都掏空再杀死,艾迪早就动手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前去,刚走到半路就遇见一大群野兽的伏击。素来只在丛林深处活动的剑齿虎、曼巴巨蛇、箭猪、巨熊,甚至还有一只长鼻象,全都混在野兽大军中,对兽人勇士发起进攻。
这些野兽莫不是位于食物链最顶端的王者,只单独行动,从不群聚。正所谓王不见王,他们一旦相遇,必定要斗个你死我活。但现在,它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反倒把矛头齐齐对准兽人勇士。
勇士们吓傻了,他们的武器根本无法刺穿挡在最前面的长鼻象的皮肤,它抬一抬脚就能把他们踩成肉泥。首领很果断地让大家逃命,本以为今天会死在丛林,却没料跨过一条小溪后,野兽大军便不约而同地停下,隔岸冲他们怒吼,随后慢慢散去。
一场危机莫名发生又莫名化解,所有人膝盖一软,跪了下去,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
首领招呼大家回去,将此事告之祖巫,想问问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几千只野兽组成的大军,足够荡平这座森林内的所有部落。
祖巫也很费解,表示要向兽神祷告,希望兽神能给予提示。
两人都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却没料从这天起,只要他们跨过那条小溪,就会遭到所有猛兽的围攻,退回小溪另一头,猛兽们又陆续散去,情况诡异得很。
越过小溪就是巴岩部落经常狩猎的场所,若是那里不能去,部落雄性只得前往西面的丛林。西面丛林树木更为茂盛,空气更为潮湿,是嗜血蝙蝠和白骨幽兰大量繁殖的地界。它们个头虽小,杀伤力却远在绝大部分猛兽之上。
嗜血蝙蝠不出动则已,一出动就是遮天蔽日的一大群,能在瞬息间把一头成年长鼻象吸成干尸。更要命的是,它们五感非常敏锐,哪怕踩在厚厚的青苔上悄无声息地前行,也会被它们探测到,然后蜂拥而至。
白骨幽兰是一种花,本身无毒,香味却非常浓郁,能笼罩住方圆百米的范围,只需闻见一丝余味就会陷入沉睡,直至死亡,腐烂后的血肉会成为供养它的肥料。这种花的周围常常铺满森森白骨,从而得名白骨幽兰。
相对于阳光明媚、野兽众多的东面森林,西面森林简直是地狱。现在东面去不了,西面不能去,南面是看不见尽头的绝壁,高达万丈无法攀越,便只能去北面。那里是达达部落的领地,若与他们争夺猎物,一场流血冲突难以避免。
自从小鹌鹑试着融入部落,巴岩族的兽人已经很久没尝过饥饿的滋味了。想想以前总是饿死人的日子,他们感到非常恐惧。虽然地窖里还有存粮,但所有人都笼罩在愁云惨雾中,甚至有人放出风声,说这是兽神对巴岩部落的惩罚。
兽神降罪部落,必定是祖巫没能尽到职责,这对祖巫的地位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他与首领密谈过后,不得不咬牙将几只漂亮雌性送给达达部落,以交换在他们领地打猎的资格。艾迪感到机会来了,立即提出把小鹤鸦送走。
“不行,他脑子里的东西很珍贵,不能让别的部落知道。”
祖巫立刻否定。巴岩部落之所以能储存那么多食物,全是小鹌鹑的功劳。他认得许许多多能食用的植物,甚至还会种植它们。留下他有利于部落的壮大。
“但是他最近并不与部落里的雌性来往,也不肯与部落里的雄性结为伴侣。他再也不向我们传授有关于新食物的信息,反倒与那只流浪雌性越走越近。我猜他很有可能逃离部落。他是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不会再帮助我们,与其留下一个随时会背叛的人,不如用他交换最后一点利益。如果您担心他帮助达达部落,不如让人把他的舌头割掉,这样便什么麻烦都解决了。”
艾迪笑得十分恶毒。
首领有些舍不得小鹌鹑,却不敢反驳,于是看向祖巫。祖巫沉吟片刻,摆手道:“那就把他送走吧。让人在路上割掉他的舌头。”
燃烧的火把被一阵旋风吹得摇曳,明灭的火光映照出三张阴暗的面孔。
小鹌鹑最近一段日子过得相当舒坦。东面森林成了巴岩部落的禁地,他却依然能自由出入。当然都是偷偷瞒着族人前往,不敢让他们察觉。
这些天,巴岩部落最热门的话题便是兽潮,他们想不明白那些野兽为何要联起手来攻击兽人,而且只攻击巴岩部落的兽人。他们想从祖巫那里得到答案,但祖巫支支吾吾,自己也说不清楚,于是大家全都很绝望,认为是兽神的惩罚。
小鹌鹑暗搓搓地笑了,因为他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那哪儿是兽神的惩罚,而是兽王的惩罚。他们得罪了金毛狮子,自然不能在他的地盘狩猎。
没错,越过小溪便是金毛狮子的领地,小鹤鹑经常看见他沿着小溪撒尿,把自己霸道的气味留在领地边缘。森林里所有的猛兽都不敢在他的地盘放肆,更何况区区一个兽人部落。
暗爽归暗爽,看见饿得呜呜直哭的兽人孩童,他依然会心软,想着改天求求男神,让他通融一下。
但这个念头刚兴起,部落里就发生一件大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几名勇士前往北面森林与达达部落谈判,回来遭遇一群箭猪的攻击,死了几个人,还有很多人受了重伤,需要族人去抬回来。
受伤的勇士中便有当初把小鹌鹑救回部落的雄性,名叫坤,与首领一样属于苍狼族。他实力很强,现在已是五级勇士,在部落里排名第二,一直想成为艾迪的裙下之臣。艾迪对他也很有好感,曾暗示过会选择他成为自己的伴侣之一,两人之间只差一个正式的结契仪式。
或许因为雏鸟情节,小鹌鹑对坤很不一样,谈不上爱慕,但好感却有很多。得知他欲与艾迪结契,还独自生了几天闷气。
现在听说坤受伤严重,他把那些不愉快全都忘了,沿着绳梯滑落绝壁,朝位于底层的坤的洞穴走去。
绝壁高达万丈,老人和身体强壮的勇士住在底层,便于行动和防卫。膝下育有孩童的雌性居住在第二层,往上走便是单身雌性的住所。小鹌鹑“吭吭哧味”地爬了五层绝壁,终于下到地面,发现每个受伤雄性的洞穴前都围着一圈人。
他挤进去,正好看见艾迪把一种黑褐色的泥涂抹在坤露出森森白骨的腿上。他左腿被箭猪的利齿撕开一条长达一尺的伤口,骨头裂开了,好在没断,也没错位。
小鹌鹑看看艾迪捧在手里的黑褐色泥团,又看看坤血肉模糊的伤口,顿时脸都绿了。围在门口的雌性羡慕地说道:“还好有艾迪在,否则坤死定了。”
有人附和:“是啊,神药可不是谁都能享用的,而且还一次性用这么多。”
“艾迪人真好,怪不得那么多勇士喜欢。”
各种溢美之词钻入耳膜,令小鹌鹑微微反胃。艾迪却很得意,用泥巴盖住伤口,又留下剩余的那部分,这才在坤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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