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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其实夜千度真的很想暗杀掉那个能阻挡自己做某些事的障碍,不过想到一旦杀了燕留白,他的苏苏肯定会伤心欲绝,他就不忍心了,不得不放任这个障碍继续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好在那个燕留白总算还有个弱点握在自己手里,收了他的一千两银子后,在傅苏要求搬去和他一起住的时候,他终于违心的拒绝了,从此后大局已定,接下来就是看自己要怎样将苏苏哄进芙蓉帐里了。

风雅山庄里的房间自然不是那破旧的县衙可比,除了够大够辉煌够精致够典雅外,还到处漂浮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气,博古架上摆着各种珍玩,书桌上放着前朝大文豪用过的笔筒,琴桌上放着司马相如曾经弹过的绿绮琴,窗台上摆放着盛放的兰花和另一盆不知名的花朵。

傅苏宛如进了藏宝库一般,在诺大的屋子里走来走去,而夜千度则将书架上自己喜欢看的书整理了一下拿到床头,抬起眼看向傅苏,却见他正看着那盆怒放着的名花,一边将手伸出去,五指微微向里屈着,似乎是在比量那颗花的大小,大声问自己道:“夜公子,啊不,千度啊,这盆花叫什么名字?都快比得上牡丹花大了呢。”

“你说的没错,那个花就叫做三色赛牡丹,它的花朵没有牡丹艳,但比牡丹还大,而且在秋冬春三个季节里,可以开出三种不同颜色的花朵,也因此而得名,这是域外的名种,是生意上一个合作人从西域带回来的,总共两盆,他送了我一盆,我对这些事也不上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白水她们给放在了风雅山庄里。”夜千度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揽住傅苏的肩膀问他道:“你喜欢吗?”

“我对花花草草的倒还可以,不过留白是一个花痴,呵呵,他特别的喜欢花,这世上唯一让他舍得花钱的,大概就是花了,不过来这里时,那些花因为路途太远,他不得不忍痛都卖掉了,他可是个会在春天里去摘一大捧野花摆到饭桌上的家伙呢。”

夜千度摇头道:“真是的,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花喜欢到这种地步,还真是让人费解。”他说完,见到傅苏又将手微微屈曲着轻轻倒扣在花朵上面,一边喃喃的道:“好家伙,比我的手掌还大呢。”

夜千度脑子里猛然就有灵光一闪,他冷不防一把抓住傅苏的手,想象着如果这只手上面的指节骨全部断掉而向外展开的话,岂不就是一朵盛放着的花的形状吗?莫非十八爷那只莫名其妙断掉指节骨的手,竟然就是为了暗示这个?可这也未免有些太匪夷所思了吧。

“千度,你又想起了什么?”傅苏的声音也猛然兴奋起来:“啊,是不是案子又有新线索了?快告诉我。”

夜千度摇头道:“不知道是不是新线索,只是我的推论而已。”他看着傅苏:“苏苏,你仔细的回忆一下,十八爷家里有没有养什么正在开放的花?恩,能开出很大花朵的那种花?”

“没有,他家里就养了一盆水仙花而已,还是已经凋谢了的。”这话不是傅苏回答的,而是刚进门的燕留白在说:“夜千度,我在那屋里的里里外外都仔细看过了,如果说是别的,或许我不会注意,但只要有花草之类的东西,就决计逃不过我的眼睛,你想起了什么?”

“恩,我也是只有那盆水仙花的印象。”夜千度点头,然后他将手微微举起,五指的最上面一层关节忽然奇异的向外边一展:“留白,你来看看这是什么形状?”

“似乎像是一朵花。”燕留白仔细的看了看。夜千度收回手,点头道:“没错,我在想,十八爷的五指蓦然断掉,是不是他在暗示我们,他的死和花有关,只是奇怪,他的屋子里只养了一盆水仙,那根本开不出这样大的花朵,他如果想暗示水仙,倒还不如做出兰花指的形状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而且也不用遭这么多罪。”

“那,会不会是他没有暗示水仙花,只是暗示一个养花人,或者是送给他那盆水仙的人是凶手呢?”傅苏忽然在旁边开口道。夜千度一怔,然后回身就给了心上人一个拥抱:“呵呵,苏苏很厉害嘛,没错,只有这样,或许才能说得通。”

傅苏被箍的喘不过气来,好容易挣脱了夜千度的怀抱,他不满的撇嘴道:“你以为我是吃白饭的吗?我才是这里的县太爷,不是你眼睛里的软脚虾。”

“行行行,为了给苏苏赔罪,今晚我请你吃烤的软脚虾好不好?以表示从此之后,苏苏在我眼里就彻底的和软脚虾划清了界限。”他说完,连燕留白也忍不住笑出声来。怎么也没想到,原来魔宫主人竟然也能如此的幽默。

“好啊好啊。”听见吃的,傅苏雀跃不已,然后又正色道:“啊,离天黑还早得很,我们还是先讨论案情吧。”

夜千度点头,又望了望天色,宠溺的笑道:“苏苏,冬日天短,虽然是下午,但天黑的也快,我先让白水去准备东西。”说完他闪身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道:“行了,有人去准备材料了,留白你也坐,你是县衙的师爷,讨论案情理应将你算在内吧。”

燕留白在椅子上坐了,有伺候的丫鬟奉上茶来,夜千度喝了一口,便继续道:“我之前到了十八爷的屋子后,便觉的有些不对劲,当时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如今倒是想起来了,试问,十八爷是一个武夫,通常练铁砂掌这种外门功夫的人,都是粗莽之辈,或许会识字,但若让他们附庸风雅,赏花观月,恐怕是不可能的。而且十八爷的日子过得虽然不是三餐不继,却也绝不富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粗鄙的汉子,更不会去养什么花了,而他为什么却会养一盆水仙在家里呢?”

燕留白沉吟道:“这话说得没错,十八爷的确不像是一个会养花的人。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让他养了这盆花吗?”

夜千度呵呵笑道:“这倒未必,那只是盆普通的水仙而已,又不是什么食人花,我是这样推断的,之前我们说十八爷或许是知道了一个秘密,或许是即将得到某一笔财富,才会忽然间变得心情奇好,不须每天在铁块上发泄,而且出手也变得无比大方。而他在死前,又用力的将自己手指掰成了花的形状,那个形状决不是水仙花。可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十八爷得知秘密或是得到财富的那个人,就是一个养花人,或许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那个养花人便随便送了盆水仙给十八爷,表示主动亲近之意,至于是这个人有心毁约还是事到临头,答应十八爷的事情忽然间无法兑现,抑或是这人起了独吞之心将十八爷黑吃黑了,我们无从得知,总之他是将十八爷杀害了,而十八爷在临死的时候,掰断了自己的手指给我们暗示,但却被那人发现,仓促之间他只能来得及将手指关节拨回原状,待尸体僵硬后,不细心查察也就不会发现指骨已经断掉,就算发现了,大概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手掌如花的形状,那么凶手便可轻易的逃脱了。”

傅苏双目中射出无比崇拜的光芒:“啊,千度,你实在是太厉害了,没错,一定是这样的没错,恩,你每一步都说的非常清楚,就好像是你当时在现场看到一样。”他忽然跳了起来:“啊,难道说你当时真的在现场吗?否则你怎会说得就和你亲眼见到一样?”

“拜托,我当时在哪里你已经忘记了吗?”夜千度翻了个白眼:“恩,我倒是记得非常清楚,我似乎正拿着剑横在你的脖子上吧,不然就是我付银票给你们的时候。”他说完,傅苏也知道自己刚才闹笑话了,挠挠头呵呵笑道:“我当然记得了,我刚刚……恩,刚刚是故意这么说得,嘿嘿,谈论案情实在太严肃了,我……我想让大家笑一笑了,嘿嘿,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了。”

“你如果真会这样想就好了。”夜千度叹气,将傅苏圈进自己怀里坐在他的大腿上,趁对方反应过来之前继续道:“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就应该是那个在我们吃早点时来关注那条狗的花小哥儿了……”不等说完,傅苏已经认真的纠正道:“千度,那条狗叫做小白,你不记得它的名字了吗?”

“哦,记得,不过一条狗嘛,用得着每次说名字吗?”夜千度不以为然,却立刻惹得傅苏不高兴起来:“你这叫什么话,如果有人只叫无法无天大灰狼,而不喊它的名字,你会喜欢吗?”

第13章

“没有什么不喜欢的啊。”夜千度奇怪的望向傅苏:“无法无天本来就是一只大灰狼,个头大,颜色是灰的,还是狼,叫它大灰狼有什么不对?”

“算了,和你这种不喜欢爱护动物的人说不清楚。”傅苏嘟着嘴巴转过头,明明生气的样子,却显得可爱无比。

夜千度又有些心猿意马起来,刚想凑到那头乌黑的发上嗅一嗅或者亲一下,忽然傅苏猛的跳了起来,后脑勺一下子撞上了他直挺的鼻子,夜千度“啊”的一声惨叫,摸着自己可怜的鼻子,一只手去摸傅苏的后脑勺:“怎么样?有没有撞痛?你是又想起什么了?一惊一乍的。”

“啊……”傅苏也抚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一边急急的道:“千度你刚才说什么?你说凶手是花小哥儿?这根本不可能了,我们刚来的那一天,他还不知道我们是县令和师爷,见我们问路就热心的指给我们,还请我们到他的花房里去喝茶吃点心呢,他的面貌忠厚老实,绝对不可能是凶手了,留白你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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