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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吹着口哨下山,心情别提多愉快。
走到半路,一只漂亮的野山鸡从路边蹿出来,叶凡眼睛一亮。
哈哈,中午可以开荤了,毫不客气把野山鸡抓回家,又顺手采了不少野蘑菇。
回去用当归、蘑菇和野山鸡一起炖,想想就让人馋得直流口水,这样的美味,是大城市吃不到的。
回到村里,叶凡直奔春兰家。
看见叶凡回来,春兰笑着嗔道。
“小凡,一大早跑哪去了,我给你做了早饭,叫了半天家里连个人影都没有。”
叶凡嘿嘿一笑。
“我去大青山了,春兰姐,你看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叶凡将背篓放下,春兰探头一看,顿时喜笑颜开。
“呀,抓了一只野山鸡,你真行,大青山的野山鸡跟成精了一样,可不好抓。”
“再难抓的野山鸡,也逃不过我叶凡的魔掌。”叶凡得意道。
接着春兰撇见背篓里的当归,好奇道。
“这土疙瘩是什么,以前没见过。”
春兰不知道也不奇怪,山里人没念过书,懂医的更少,平常人家很少见过当归。
“这是当归,补气活血驱寒,还能调经止痛呢。别看他土里土气,其貌不扬,在城里很受欢迎。”叶凡讲解道。
“当归我倒是听人说过,是很有名的药材,只是以前没见过,你挖这个干什么?”春兰偏着头问道。
“下午拿到城里去卖,城里人稀罕这玩意儿,而且我这是纯野生当归,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这也能卖钱?”春兰有些不相信道。
“等着瞧吧,下午进城卖了钱,你想买啥,我送你。”叶凡胸有成竹。
“我什么也不缺,你现在跟宋家人闹翻了,以后还要存钱娶媳妇,可别乱花钱。你有学问,最好是娶个城里的媳妇,在村里长脸。”春兰摇头道。
叶凡曾经在县城上过高中,算是村里最有学问的人。
“我不稀罕城里媳妇,我就喜欢像春兰姐这样的,人漂亮又淳朴,嘿嘿嘿。”
叶凡没皮没脸道,说到城里女人,叶凡一想到宋家母女,就恶心得要死。
“瞎说,我就是个乡下女人,土里土气的,怎么能跟城里女孩比。”
春兰脸蛋微红,话虽这样说,心里却跟吃了蜜一样甜。
“我说的是真的,春兰姐你要是打扮一下,绝对甩城里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几条街。最关键你人温柔,心地善良,以后我要是娶媳妇,就找你这样的。”
“别说了,都快把我夸上天了,你在家里休息会儿,我出门干点农活,中午在我家吃饭。”
春兰捋了一下耳后的秀发,白皙的脸蛋都快红到了脖子根。
这小子,夸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春兰出门干活去了,乡下不比城里,庄稼人都在土里刨食,不干活就要饿肚子。
关键辛苦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钱。
春兰更辛苦,摊上李强那样的败家男人,日子过得特别心酸。
叶凡没有休息,中午他要好好露几手,让春兰补补身子。
他抓起一个水桶,跑向村外的海边,准备抓点海鲜回来,做一桌海鲜大餐。
这就是乡下的好处,食材遍地有,还全是绿色健康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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