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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想不到汤马士骑士愿意付钱买了她。他眼珠一转,又有了一个鬼主意:「汤马士大人,原本这个女奴是有问题的,所以只值30个金币,但很感谢仁慈的骑士大人你出手治疗了她,她现在没问题了。以艾琳这种美貌少女,经过那些可恶的异教徒卖到东方,可以拍卖出3百金币也不止。」他顿了顿:「但因为你的仁慈,所以我算便宜一点,就卖给你,作价3百个金币吧!」
多米尼克洋洋自得。
本来收30个金币,让出一个女奴,算是化算合理。但在自己这位未来伯爵这边,人家看来,他在大骑士面前显得弱了气势。
他这个伯爵长子,本来也是可以参与十字军的。但一来伯爵十多年前在战场上被杀怕了,知道刀剑无眼,舍不得把大儿子这个首位继承人送上战场。而多米尼克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参加十字军。但这样,在两个弟弟和诸多贵族面前,便显得自己很懦弱。
在老爸面前,更被两个弟弟比了下去。
因为老二找到了逃奴,小弟入选了当骑士侍从。将来有机会凭自己本事,得到公主册封骑士。
而自己,除了是头胎长子,没什么本事,未来只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轮到他继承。
这表示,他的地位,其实并非最稳妥的。
他须要表现自己的能力。
当下便要耍一耍他这个未来领主的权术计谋和威风。
“漫天开价,落地还钱”这种谈判手法,在西方也是有的。
他要故意刁难汤马士骑士,三番四次拒绝!最后才卖个人情给汤马士骑士。
他要汤马士骑士欠他们家一个人情,这样,不论将来伯爵领有事,或是他弟弟犯事,也可以求汤马士骑士出手相助。
「啊!」听到这话,准新娘和新郎都吓呆了。
3百金币?!天哪!
一辈子也还不了这笔钱啊!
罗杰更苦恼了。
为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奴,值得吗?!
我其实单纯是孤独,想找个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
找谁都可以啊!
之前是感觉自己赚了点钱很风光,似乎有钱也没地方去花。
现在,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両了。在领主贵族面前,他还是个穷人啊!
犯不着开罪两个领主,还要付出毕生代价……太不划算了!
他心里有怯意,想退缩了。
汤马士骑士也面露疑难之色。
金币他要多少有多少。
但这样乱花,一是不值得,二是会破坏本地经济,造成通涨。而且,被人知道他有这么多钱,又人傻钱多,以后他买货时不被当冤大头乱砍才奇怪。
他望向公主,见公主亦面有难色。
她亦在考量。
一个女奴,花天价买回来,送给治下一个领民当妻子?!
肯定不成!
而且他俩还得起这笔钱吗?
她有善心,但也不想被汤马士骑士感觉她是败家娘。
她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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