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突厥是继匈奴,鲜卑,柔然之后中国北方草原兴起的又一个强大游牧民族。唐代史书《北史》记载突厥乃是匈奴分支。相传一匈奴部族被邻国消灭,有一男孩年幼,敌人不忍杀之,便砍去孩子双脚丢弃荒野。后一母狼喂食此小孩并在男孩长大后与其交合生育十子。其中一子名阿史那者最为贤明,这便是突厥人的最早祖先,突厥人遂都姓阿史那。突厥人先后征服铁勒,柔然,高昌,吐谷浑,和白匈奴,甚至一度同波斯的萨珊王朝进行战争。而后强大的突厥走向分裂,直到公元745年,回鹘首领骨力裴罗联合唐军击败突厥白眉可汗,自此突厥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一部分突厥部众投降了回鹘,另一部分则依附了大唐。投降的突厥人主要被安置在幽州一带,与汉人,契丹人和奚人杂居。虽然远离了战争,但是民族的冲突在这里还是无法得到解决。加上开元盛世之后的李隆基日渐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各地风气日渐腐化。时有边关将领肆意抢夺欺凌少数民族,更有甚者杀良冒功,屠杀无辜少数民族而后诬告他们造反,从而骗取朝廷粮饷。
夕阳把天空中的云彩照射得血红,仿佛整个世界充满了血腥的味道,远处传来令人胆寒的厮杀声。
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他踉踉跄跄的朝河边跑去,身后还有几个拿着剑的人追赶,女人哭泣着把他同一个小篮子一起扔进了河里,他拼命地哭喊,伸出手想要抓住女人,可是女人犹豫再三也没有伸出手把他拉住,伴随着女人的哭声,他只记得自己越飘越远,女人的脸越来越模糊……
这个梦境,十岁的阿史那志明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梦到了,每次醒来,他都拼命想记住那个女人的相貌,可是他总是记不清楚。
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孩,他也许还对亲情没有什么太深的概念,但是看到其他的孩子可以骑在父亲脖子上玩耍,饿了可以扑到母亲怀里撒娇要吃的,阿史那志明从心底里羡慕他们。
万幸的是,他有一个对他疼爱万分的祖母阿史那素兰。阿史那素兰的丈夫早年战死沙场,只剩下她一个人独自生活了很多年。
十年前的一天,阿史那素兰正在河边洗衣服,突然看到一个小篮子从远处飘了过来,于是她就把小篮子打捞了上来。
不看还好,一看吓了一跳,篮子里边竟然躺着一个大胖小子。更奇怪的是,小孩胸口赫然印着一个血红色的狼头印记。阿史那素兰急忙试探了一下小孩的呼吸,所幸小孩还活着,只是呼吸有些微弱。
经过阿史那素兰的仔细检查,除了包裹小孩的襁褓,篮子里还有一枚做工精美的狼头扳指。由于阿史那素兰的丈夫早年从军,她依稀记得这种戒指只有突厥族的高级武士才能佩戴,看来这个小孩子的身世还不简单。
来不及细想,善良的阿史那素兰不忍心再次遗弃这个小生命,于是当即决定把他带回家尽心收养。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小孩,阿史那素兰的心里说不出的高兴,至于他的身世,只能以后靠他自己去找到答案了。
如今正是公元745年的深冬,可想而知,河北道幽州的天气是如何的寒冷,出来撒泡尿都能瞬间结成冰。阿史那志明从梦境中醒来,看了看窗外刚刚蒙蒙亮的天,虽然他很不情愿从被窝爬起来,但是祖母已经起床了,他又怎能忍心自己躺着睡觉呢?
祖孙二人生活的很清贫,阿史那素兰平日里自己种些粮食,闲下来就会去大户人家做些洗衣缝补之类的短工,勉强够二人度日。
阿史那志明长相普通,体格在同龄人当中算是中等,也算不上是那种很机灵很讨人喜欢的小孩。但是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他懂得爱护祖母,这个世界上他唯一的亲人。所以阿史那志明会主动帮祖母做些事情,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够快快长大,能让祖母和自己过上好的生活。
每当祖母出门的时候,阿史那志明基本上就是在家里喂喂鸡,或者跟着同族的小伙伴们去打猎。不过毕竟他们尚且年幼,运气好的话也就是捉只山鸡或者野兔之类的。
二人简单地喝了些粥吃了几口咸菜,阿史那素兰就出门去了,如今年关将近,大户人家免不了要隆重准备一番,所以这段时间阿史那素兰特别忙碌。
祖母走了以后,阿史那志明就用他那多处冻烂的小手抓了一把糠喂鸡,他一边喂,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小鸡小鸡快快长大吧,长大了多下鸡蛋,这样祖母就不用那么忙碌了。”
刚刚喂完,只看到一个皮肤黝黑,满脸憨厚的小孩跑进了阿史那志明家的院子,嚷嚷着说道:“哈哈哈,志明,走,今天咱们去城里市集看看热闹去,据说很多大户人家邀请戏班子表演呢。”来人正是阿史那志明最要好的小伙伴阿史那长峰,也是突厥族人。
阿史那长峰为人厚道,跟志明甚为投缘,二人基本上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平日里二人喜欢一起进山抓点小动物,或者就是一起躲着看些历史书籍,二人都十分喜爱历史故事。如果阿史那长峰的父亲有时间,还会时不时带着两人进山练习打猎的技巧,所以二人对弓马骑射也不陌生。
〔暴爽玄幻,最热爽文〕少年陆鸣,血脉被夺,沦为废人,受尽屈辱。幸得至尊神殿,重生无上血脉,从此脚踏天才,一路逆袭,踏上热血辉煌之路。噬无尽生灵,融诸天血脉...
失业,女友的背叛让叶城丧失人生希望,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走上人生巅峰,可谁知,背后竟是一场阴谋!...
我被人拐卖到农村和一个死人冥婚!!婆婆还是一个位人见人怕的降头女,从此我的整个人生轨迹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想过要从这里逃跑,可是身上却中了婆婆下的血降头。每天被逼着洗衣做饭,还要服侍死人。你是我的女人,这辈子也别想离开这里。接下来,你就得为我传宗接代。借尸还魂的鬼夫如是说。...
先婚后爱团宠20岁的夏南溪住在华都城中村,家里开个包子铺,父母疼着,三个哥哥宠着。本想一辈子当个普通的小咸鱼,奈何被她爷爷逼着闪婚了一个乡下穷小子。穷是穷了点,但颜值高啊!比娱乐圈的任何一个顶流男星还要帅,而且麻将搓的好,各种高仿奢侈品穿戴的也好,让她妈在广场舞的老大娘圈里赚足了面子。咦!夏南溪突然发现,她实习的世界前十强公司总裁怎么和她的穷老公重名,而且长得也一模一样!难道她的穷老公,其实是身价万亿的大佬?但让她想了三天三夜也没想明白是,她怎么能不是夏家的亲生女儿,她的顶级豪门父母竟然带着七个花美男哥哥找来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亿万总裁后,豪门父母找来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