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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之前的太平盛世、繁华景象,看看眼下的烽火连天、山河破碎,林淡发现自己再也做不到冷眼旁观。她把埋藏在山洞里的一个酒坛子挖出来,几经辗转到得前线,欲与威远侯见一面。
“你说谁想见本侯?”威远侯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回侯爷,林淡林掌柜想与您见一面。她在军营外等了您二十多天,若非今日我出营的时候正好看见她,还不知她要等到何年何月。”威远侯的侍卫头领曾经天天跟随主子去家乡菜馆吃饭,又怎会不认识林掌柜。想当初侯爷病情加重,瘦得不成人形,还是靠林掌柜的好手艺把他的身体补回来的。
“她一个孤身女子,不好好在家里待着,跑到边关做甚!”威远侯眉头紧皱,似有不悦,却还是匆忙站起来,亲自去门口接人。
“侯爷,多年不见,您别来无恙?”林淡微笑行礼。
“别站在这里,随我去帐中。”威远侯一路念叨:“你怎么跑过来了?路上有没有遇见危险?这里可不是好地方,再过不久可能会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你还是快些离开吧,我派人护送你。”
“侯爷,我是来给您送礼的。”林淡把怀里的坛子放在桌上。
“这是什么酒?”威远侯终于露出近日来的第一个笑容。自从他习惯了在家乡菜馆吃饭,便很少再喝酒,因为林掌柜不让。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那般听话,可事实证明林掌柜的话不能不听。他本已沉疴难愈、日渐衰弱的身体,竟然在林掌柜的精心滋养下渐渐康复了,否则,这世上早已经没有威远侯这个人。
“这是您心心念念的千日酒。”林淡把清澈的酒水倒进空碗里。
“我们分开未满三年吧?好你个林淡,说什么酿造千日酒最少也得耗费三年,那你这坛酒又是从哪里来的?你故意诓我呢!”威远侯没好气地瞪眼睛。
“这是我存在别处的酒水,已经埋了五年。”林淡浅笑道:“然而我今日来,送的却不是这坛酒,而是酒里的东西。侯爷您看。”
威远侯定睛一看,却见清澈的酒水里竟然淌出一条细长、粉嫩的肉虫。这虫子一出,本就醇厚香浓的酒液竟散发出更为霸道的气味,叫整个营地都能闻见。且不提他自己有多么垂涎欲滴,就连站在帐外的亲兵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然后晃了晃脑袋,仿佛喝醉了一般。
“这是酒虫?”威远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没错。只有顶级的酒水才能孕育酒虫,把它放进清水里,过一会儿,这清水也能变成一碗美酒。”林淡把酒虫捞出来,放入装水的碗里,少顷,碗口竟然飘出浓浓的酒香。
威远侯深吸口气,顿时朗笑起来:“林淡,我喜欢你的礼物!”
林淡却敛了眉目,徐徐道:“可是侯爷您知道吗?酒虫可活在美酒之中,亦可活在清水之中,然而若是将它放入浑浊的液体,它便会立刻死去。”她边说边把酒虫捞进空碗里,又倒了一些褐色的茶水。只见那酒虫剧烈翻滚起来,顷刻间就僵直了,然后慢慢化成一股血水。
威远侯狂喜的心情瞬间跌落谷底,一双鹰目怒视林淡,仿佛气得狠了,却舍不得责备她半个字。酒虫再珍贵,到底比不上这个人在他心中的分量。
林淡毫不怯弱地回视,继续道:“侯爷,大言不惭地说,我这双手能化腐朽为神奇,无论多怪异的食材,到我手里总能变成美味,可是有一种东西,无论我多么努力,也没有办法使它成菜,您知道是什么吗?”
“是什么?”威远侯耐着性子追问。
“是观音土。我一路走来,见得最多的是血流成河、饿殍遍野,人们流离失所,朝不保夕,饿极了什么都吃,大把大把的观音土抓起来往嘴里塞,然后撑破肚皮死去。您尝过观音土的滋味吗?您知道无家可归,命在旦夕的感受吗?大楚国的人们,就像这条挣扎在浑浊液体里的酒虫,早晚有一天会化成血水。侯爷,您来边关打仗,保卫的到底是什么?”
威远侯正想答话,却被林淡打断:“您保卫的是皇权,是皇帝,是他对大楚国的绝对统治。您自诩忠心,可除此之外,您却看不见挣扎在皇权下的黎民百姓。若是您果真从后方夹击汤世子与小郡王的联军,匈奴的铁骑便会直入中原,踏碎山河。届时,皇帝割几座城池就能保住自己的皇位,可谁又能看见在这几座城池里挣扎求存的百姓。匈奴人的劣根性,您不是不知道,他们只知侵略,不知治理,他们会大肆收割城中百姓的生命,把所有人都杀光,把所有房屋都烧毁,甚至连鸡犬都不留。占了这几座城池,他们会越来越强大,而失掉城池又四分五裂的大楚国却会越来越衰弱,不出五年,又一场大战还会在两国之间爆发,这一次,谁能救百姓,谁能救天下,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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