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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琋站起来,笑声朗朗:“王爷,成王爷,她知道了你是燕国大皇子沈云珩,也必然知道你还是战功赫赫的成王吧,如若她真如你所想的那样清高,不愿攀附富贵,那么,皇兄您若想得到他,还真是费事的很呢!”
说罢,大笑而去。
玲珑红了眼圈,拿着绢布小心地擦拭着他掌心的血。
沈云珩拿开玲珑的手,将自己流血的手缩回袖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我不碍的,你回去吧,玲珑。”
月朗星稀,乌鹊南飞。冬月里的天,夜间冷的厉害,街上已无白天的繁华热闹,变得冷冷清清,偶有几家酒馆还亮着灯盏,在这深沉的夜里分外凄凉。
他孑身一人漫无目的地走,晚风刺骨,吹得额头冰冷,衣角被高高扬起,猎猎作响。他像一个乡下老农一样,缩着脖子,笼着袖子,抬起来胡乱抹一把冻出来的鼻涕,稍一抬头,便望见“露鼎记”三个大字。
他早在不知不觉中走熟了这条路,即使是心不在焉,即使是闭着眼,怕是也能该拐弯时拐弯,该直走时直走,一直抵达至此吧。
露鼎记已经关门打烊,大门紧闭。他仰望了那副牌匾片刻,一转念,唇角微勾,绕过前门,来到后院。
二楼拐角的房间还亮着灯,他倚在树干上,对着闪闪的烛影怔怔出神。转眼过去已近三月,恍然发觉已好久没再见过她,自从她得知自己真实身份后,便对他十分戒备。
刚开始他去过露鼎记几回,但她处处躲着,不肯相见,即便是实在无法避免的见了面,她冷淡的表情让他的心如钢针扎着一般那样绵密尖锐的疼……再后来朝中彻查一起贪腐案件,牵连了不少人,他整日忙来忙去,竟也没有再来。
最后一次见面,是一个落了雨的清晨,天气冷的厉害,她视若无睹地忙来忙去,一不小心切菜切到了手指,他一心急,直接抱了她回房间,胸口结结实实挨了他一拳:“沈云珩,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她气恼地喊他沈云珩,不再是欢乐随意的叶白,或是戏谑调笑的叶公子……沈云珩,大燕国大皇子的正统名讳,承袭沈氏族谱第十代“云”字辈,由学富五车的当今两朝元老孙晋太傅亲自定名为“珩”。珩,宝也,从王,意喻物华天宝,降于王室,天命所归,王者之风。
大燕国上至国公王储,下至贩夫走卒,无人不知“沈云珩”谓谁,哪个不闻名色变,尊崇备至?就连临界诸如梁国、陈国的王室达官都对其敬重三分……而她,竟是这般恼恨这个名字,恼恨这个人。
“沈云珩,你知不知道你有多讨厌!我拜托你以后别再来烦了我,我一介平民高攀不起你这大燕显贵,求你离我远点儿,最好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
她的话像快刀利剑,在他心上戳满了窟窿,他垂下眼眸,找来金疮药,强硬地替她包扎了伤口,嗓音寂静如深海:“好,我便不再来打扰你。”
他是不常喝酒的,倒是喜欢喝茶,
平日里忙于政务,案牍劳形至灯火阑珊,他总是命人泡一壶茶,茶叶被冲开时,散发出的幽幽芬芳总能让他疲惫的神经得以短暂的舒缓,又能提神。他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捧着一杯热茶,在院子里走走,院子里有丫头们精心栽种的花草,夜间沐浴着湿漉漉的雾霭,甚是惹人怜爱,偶然间的抬头,一轮圆月明亮高悬,普照万家。
他心怀天下,知道肩上有着不能卸下的担子,他必须扛起来。可如今这担子,越来越棘手。
“王爷,夜间寒凉,请回房休息吧。”耳边响起关切的声音,他抬眼去看,望见女子温柔美丽的脸,而这才注意到夜幕已然降临,天上稀稀落落的星子发散着清冷的光辉。
“哦,是玲珑啊,”他醉意微醺,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看清来人后便笑道,“是挺晚了,你先回去歇着吧,我再坐会儿。”
名叫玲珑的年轻女子面上笼着浓重的担忧,一双水亮明眸里满是忧戚,还想再劝,便见一人笑着缓步走来。
“美人相伴,夜下独酌,皇兄好雅兴!”
玲珑慌忙请安:“二殿下。”
沈云琋走到跟前将玲珑扶起,端详了一刻,对着沈云珩笑道:“皇兄,仔细算算,玲珑跟随了你已有八年了吧,有这样一个倾城绝伦的佳人在身边,你就真能沉得住气?要我说,快快给人家一个名分,莫要伤了人心!”
玲珑羞红了脸:“二殿下说笑了,我去给殿下烫壶酒过来。”
眼看玲珑害羞地小跑着离开,沈云琋笑道:“多么惹人心疼的美人儿啊,我见犹怜,难道皇兄就不动心?”
沈云琋一来调笑,沈云珩顿时醉意全无,对他的话语无动于衷,恢复了往常淡淡的语调:“玲珑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别再拿她顽笑。”
“哈哈哈哈!”沈云琋大笑,“既然连你自己都承认玲珑是个好姑娘,却为何迟迟不收了她?就忍心让人家苦苦地等着盼着。皇兄啊,这么些年你的一副装腔作势的正经模样可迷惑了不少好姑娘呢!”
沈云珩又倒满一杯酒,声音没有任何波澜:“有话直说。”
沈云琋一把将他手中的酒杯抢过来,放在鼻尖闻了闻:“嗯……女儿红?皇兄,你竟然喝女儿红?”
面对他的惊讶,沈云珩置若罔闻:“有何不可?”
“我一直以为像皇兄这般尊贵出尘的人物,也定然是世间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即便是喝酒,也轮不到这平庸的女儿红。莫不是跟李卿羽相处的久了,皇兄也被乡野之气潜移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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