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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让包拯耳根清净了好些时日。
他这些天,除了督促随州那的推鞫进展后,继续研读证据外,便是对关押王氏的牢房做了些许安排。
他命人将王氏单独关押在一间不带窗的牢房内,让人减少了所送饭食的份量,却增加了次数——由原本的一日二次,变成了一日四次。
乍听此令时,属官虽是全然摸不着头脑,然而官家既委派他全权侦办此案,自己听命办事,也就将疑惑压下,依言照做了。
这份看似莫名其妙的指示,实是为了让被孤独地关押在不见天日的牢房中的王氏,在日复一日的频繁进食下,模糊了对时日的概念。
包拯之所以这般做的信心,是从随州送来的更多口供中所萌生的。
奉命在随州推鞫的王援等人,在询问义庄中凡是与王氏有所接触之人时,无一例外地遭受了冷遇。
那些得知他们自京城来时、原本热情万分,想着从这些官人口中询问几句陆恩公的近况的义庄中人,在知晓那王氏竟那般忘恩负义,攀诬待他们恩重如山的陆恩公,纷纷脸色大变,愤怒地对那贱婢破口大骂起来。
在这穷僻之地,若不是当初陆恩公斥尽家财、无私地建此义庄,还鼓励了周边州县的乡绅慷慨解囊行此善举,他们恐怕还过着成天忙于劳作、就为艰难果腹的苦日子,哪来今日的体面和自在?!
结果那当时没少受恩公恩惠的王氏,侥幸攀了高枝、远嫁京城后,非但没回报陆恩公分毫,还在做出那等丢人现眼的丑事后,掉转头来攀咬陆恩公一口!
“那贱婢实在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曾教导王氏的林绣娘乍闻此事,当场气得满脸通红,只觉耻辱万分,恨不得时光回溯,亲手砍杀了那给陆恩公泼脏水的卑鄙祸害。
她顾不上身份有别、男女有别,只使劲儿拽着王援的衣袖,发自肺腑道:“从她那张下三滥的嘴里出来的浑话,绝不会有蠢人去信吧?陆恩公那般风光霁月、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哪怕未在孝期时,也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同她有云泥之别,哪怕在梦里也轮不到她去肖想,又如何会瞧得上她!”
作为‘蠢人’中的一员的王援,尴尬地扯了扯嘴角,随口敷衍她几句,转而询问别人了。
然而其他人虽不似曾与王氏有所交集的林绣娘那般暴跳如雷,却也都对陆恩公赞不绝口、尊崇有加,对痴心妄想陆恩公不成、竟厚颜无耻地攀诬对方的王氏,皆是深恶痛绝,跺脚唾骂。
可想而知的是,如若王氏就在现场,定要被愤怒的义庄中人大卸八块才可解恨。
在这里呆多一日,王援就觉自己被指桑骂槐了一日,面皮发烫。
偏偏有林内臣等人紧迫盯着,他写折子时也只能如实反映,强忍着焦急,把在他眼里可谓毫无进展的内容悉数写上,命人送回京中,供包拯断案。
包拯读着读着,便留意到其中一处细节。
数名曾于义庄中供职的管事信誓旦旦道:王氏虽曾为义庄女使,然偌大义庄,分里外两庄,更有铺席无数,光女使就有数十人。王氏多在绣房做事,充其量来过两趟外庄,而陆辞因有孝在身,平日深居浅出,除非必要,根本不出内庄。
连碰面都不曾有过,更遑论是与其通奸?分明是她心恶至极,为求脱罪肆意攀诬,才会信口开河。
等到第十二天,认为时机成熟的包拯,才初回下到狱中。
尽管只是在狱中的初回审理,他却不仅知会了大理寺长官,还上报朝堂,而早难耐等候的赵祯,干脆换上便服,带上几位重臣,前去旁听了。
为了避嫌起见,他不仅带上了几位宰辅,还将闹得最凶的郑戩等人一并召来,勒令所有人不可在包拯审案时出声后,就率先在垂帘后落了座。
包拯冷冰冰道:“传人犯。”
在昏暗的牢房里过了这么些天,好吃好喝的王氏被喂得胖了一圈,经凶神恶煞的狱卒粗鲁地拖拽出来,忍不住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看向主审此案的官员。
包拯面貌清秀,神色却冰冷无情,加上四周阴森,仅有烛光照明,阴影笼罩下,直看得心里有鬼的王氏一哆嗦。
包拯微敛眸光,一板一眼地按照程序,将王氏名姓、户籍、罪行与之前证词皆亲口念了一遍,确认身份与供词。
王氏麻木地点了点头,包拯亦一颔首,微不可查地向随侍一旁的小吏使了个眼色。
是很快的,就有三名身着紫色官服,眉目清朗,器宇轩昂的郎君在人引领下,不疾不徐地行入,向包拯拱手微揖。
这三人相貌皆是出众,气质温雅,面上笑容和煦,其中一人举手抬足间还流露出几分风流倜傥,连这昏暗的牢房,都被衬得亮眼几分。
若陆辞在此,定能轻松认出这三人分别是晏殊、晏殊长子晏居厚与柳七了。
王氏看得怔楞,包拯则在此时缓缓发问:“你既口口声声称曾与陆辞数度私会,于外院通奸,那对于奸夫的相貌,应是一清二楚的。”
在隔间的赵祯被这忽然的安排惹得愣神,到此才猛一激灵,明白了包拯苦心安排下的真实用意。
王氏紧咬下唇,慌张点头。
包拯淡淡道:“既是如此,我命你于这三位郎君中,认出曾与你有私情的陆辞的话,应是易如反掌罢?”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三月,包拯39岁,朝廷派他出任扬州天长县(今属安徽省)县令。父母去世之后,包拯便将行孝之心化作为国为民之心。一心想着报效朝廷,为民造福,干出一番事业来。扬州府地处江淮平原,素称“苏北门户”,开发很早,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水稻种植,是个鱼米之乡。唐宋时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更为密切,生产技术先进,百姓生活富裕。天长县毗邻扬州,虽是县邑,也相当富庶。民富则安,包拯当个县太爷也就当得平稳安逸,知县三年,只审理了一宗“牛舌案”,案情也很简单,有农户告状说家中耕牛被人割去牛舌。拯曰:“第杀而鬻之。”俄有告私屠牛者,拯曰:“巳割其舌矣,非私杀也。”盗色变,遂引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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