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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
一大早,陈士雍就整理的长衫,拿着公文包,准备出门。他的妻子将油纸伞递给他,说道:“天气不好,路上小心。”
陈士雍颔首,说:“好的。”
陈士雍家所在的巷子距离街道不远,他出了门,很快的拦了一辆黄包车,别看平日里黄包车满大街的都是,但是这样的日子,想要拦车可不容易。他能够一出门就顺利的拦到黄包车,那是十分幸运的一件事。
这顺利让陈士雍的心情相当不错,而因着这份顺利,他也是第一个来到报社的人。
等他泡了茶,就看窗外的雨竟然越来越大,同事们一个个过来,即便是带了伞,也都淋成了落汤鸡。更有甚者,没有拦到黄包车,抵达的时候已经溅了一裤腿泥,有辱斯文。
倒是他,已经十分闲适的开始工作,他低头喝了一口热茶,拆开了今天的第一封投稿。
他们这样的老编辑,已经养成了一目十行的习惯,嗯,又是一篇情情爱爱,不是不好,只是毫无新意,与他们报纸半分不贴合,自然不适用。他将投稿放在一旁,这是弃用了。他很快的打开第二封信……因着他们报社的门槛不高,故事也比较白话市井,因此稿件倒是不少的。
但是好与不好,就又两说了。
他接连看了三四封,都并不合适,不过这也不意外就是。
他打开第五封,只看封面,字体娟秀,一看便是女子。读过书的女子,总是让人生出许多好感的。他很快的打开信封,起来……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不过可以看出写作的人绝对不是新手,不管是文笔还是遣词造句,甚至下钩子,都是十分老练的。这样的风格,如果说没有一点写作经验,他是不信的。
他想:这是一个讲述好女人的故事,是坏男人回头是岸。
只是虽然这样想,但是隐约间总是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作为一个老编辑,他总是觉得,前边有哪里,似乎是透着违和。不过陈士雍并没有多想,接近一万字的小文章进展的很快。
陈士雍继续看下去,突然间,他一口茶水,噗嗤一声喷了出去。
“咳咳,咳咳咳!”
陈士雍陷入巨大的咳嗽声。
其他人都好奇的看向了他,对面桌的编辑正在擦拭自己裤腿儿上的泥点子,就被他吓了一跳,赶紧问:“老陈,你这是怎么了?”
陈士雍咳嗽的满脸通红,他掩着嘴,点了点桌上的稿子,好半天,才缓过来,随即赶紧细看下去,巨大转折之后,后面的内容所剩无几。
陈士雍快速看完,说:“怪不得,怪不得我就觉得,哪里好似不对!”
他总觉得,那些“好”浮着一股虚,现在真相大白,果然是重重落了地。前边的违和都在这一刻清晰明朗开来,他与同僚赞道:“我这一份稿子,极好极好!”
颇有一种,黑色幽默之感。
再看作者,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常欢喜。
他立刻起身,说:“我与主编去说!”
一篇让人惊喜的文章,带来的可不仅仅是一篇文章那么简单,还意味着,他们可能发掘一位可以长期供稿的成熟“新人”。
虽然这笔名是新的,但是陈士雍断定,这人一定不是新人。
如果能将此人发展成自己的长期供稿人,那么可是大大的好事。
陈士雍觉得,他今天,果然是好运的!
编辑部的陈编辑觉得自己今天超好运。而同样的,曲小西也觉得自己今天超好运。因为下雨的关系,小贩一早出摊就着急收摊,她竟然在一大早买到了比平时便宜的鸡蛋。
她将小一百个鸡蛋全包了,省下了二十个铜板。
除此之外,还买到了一小篮子草莓,草莓不甜,酸酸的不是很好卖。这才便宜了曲小西。
曲小西将身上的雨水擦干净,吩咐小东:“小哥哥,你帮我洗一下草莓。”
小东听话得很,不过却认真告诉小西:“酸,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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