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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之奔马(第1页)

这个星期,他换了一幢房子,换了一间卧室。这次,卧室的门和床之间至少有空间可以转身了。房间的窗帘是墨西哥式的,带红黄蓝三色条纹;床头板是鸟眼纹枫木制成的;床上的一条哈得孙湾公司生产的扎人的绯红色毯子被拖到了地板上。墙上挂着一张西班牙斗牛的海报。房间里还有一张紫红色皮革的扶手椅;一张熏橡木的桌子;一只铅笔罐,里面的铅笔都削得很整齐;一个烟斗架。烟草的微尘将室内空气搅浑了。

屋里还有一个摆满书的书架,书的作者有奥顿、维布伦、施本格勒、斯坦培克、多斯·帕索斯等等。一部《北回归线》放在显眼的地方,这本书十有八九是走私进来的。还有《萨兰博》、《奇怪的逃亡者》、《偶像的暮年》、《永别了,武器》,以及法国自由作家巴比塞和蒙泰朗的书。另外,还有一部德文版的《汉穆拉比法典》。她想,这位新朋友是有一定知识修养的,而且也有钱,因此可靠性也就差一些了。他有三顶不同的帽子挂在弯木衣帽钩上,还有一件纯羊绒的格子晨袍。

两人进去后,他转身将房门锁上。她一边将帽子和手套脱下,一边问道:你看过这些书吗?

看过几本,他简单地回答说。把头转过来。他从她的头发中剔除了一片树叶。

其实,在她转头的时候,她头发里沾着的树叶已经开始飘落下来。

她在想,他的朋友是否知道她要来。他是否不仅知道来者是个女人——他们两个男人之间应该约法三章,以致他的朋友不会闯进来——而且还知道她是谁,以及她的姓名等等。她希望他不知道。根据这些书,尤其是那张斗牛海报来判断,这位朋友原则上应该是敌视她的。

今天,他少了几分冲动,多了几分忧虑。他要流连一番,要克制自己。他要细细观察。

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我在努力记住你。

为什么?她一边说,一边用手遮住他的双眼。她不喜欢被人用这种方式审视,就像被人摸弄一样。

这样,等我离开以后,我仍然可以拥有你,他说道。

别这样说。别搅了今天的兴致。

打铁要趁热,他说道。这不是你的座右铭吗?

好像是不浪费,不匮乏吧,她说道。他终于笑了。

此刻,她的身子卷在被单里,被单一直盖到她的胸前。她偎依在他身上;双腿裹着白色被单,形成长长的、柔美的鱼尾状。他两手搁在脑后,眼睛盯着上面的天花板。她将手中的黑麦威士忌送到他的嘴边,让他啜了几口。这种黑麦威士忌比苏格兰威士忌便宜。她本想自己带一瓶高级一点的酒来,可是却忘了。

接着讲故事吧,她说。

我得有人给我灵感,他说道。

我怎么才能给你灵感呢?我可以等到五点钟再回去。

下回你真的一定要给我点灵感了,他说。我得养精蓄锐。再给我半个小时吧。

Olente,lentecurritenoctisequi!

你说什么?

慢些儿跑,慢些儿跑,夜之奔马。这是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写的诗句,她回答说。拉丁文的诗句节奏缓慢。她引经据典的做法真笨拙,他会认为她是在炫耀。她永远都无法判断他会认可什么,不认可什么。有时候,他假装一无所知,可经她解释后,看来他又是知道的——原本就知道。他诱使她夸夸其谈,然后再把她给镇住。

你真是一个怪女孩,他说。为什么是夜之奔马呢?

夜之奔马拉着时间之车。诗人与他的情人在一起。这就是说,他希望夜晚能够延长,这样他就可以与她在一起多待一会儿了。

为什么呀?他懒懒地说道。五分钟对他来说还不够吗?难道没有更好的事情可以做吗?

她坐了起来。你累了吗?我让你感到厌烦了吗?我是否该离开了?

再躺下来。你哪儿也不许去。

她不希望他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像电影里的西部牛仔。他这样做是要使她处于劣势。然而,她还是舒展身子躺下了,并伸出一只胳膊搂着他。

把手放在这儿,夫人。这样很舒服。他闭上了眼睛。他接着说:情人——一个多么古雅的称呼!维多利亚中期的叫法。我应该亲吻你精致的小鞋,或者不断地向你奉上巧克力吧。

也许我古雅。也许我像个维多利亚中期的女子。那么就叫爱人吧。或者叫性伴侣也可以。这样叫是不是更超前?对你来说更公平?

那当然。不过,我想我还是倾向于情人这个叫法。因为事情本来就不是公平的,不是吗?

没错,她说。事情本来就不公平。不管它,还是接着讲故事吧。

他说道:夜幕降临,快乐之民出城后经过了一天的行军,就在路上安营扎寨。历次战斗中俘虏过来的女奴们从皮袋中将发酵过的猩红色

朗酒倒出来,并端着一碗碗煨得半生不熟的沙克兽肉,卑躬屈膝地侍候别人用餐。军官们的太太坐在树荫下,一双双闪亮的眼睛从头巾上两个椭圆形黑洞中盯着女奴们看,留心她们有什么闪失。她们知道,今晚她们将独守空房,但至少她们过后可以鞭打那些笨拙或不恭的女奴——她们一定会这样做的。

男人们裹着皮斗篷,蹲在火堆周围吃晚餐,边吃边嘀咕着什么。他们的神情并不愉快。明天或后天(根据他们行程的速度和敌人的防范意识)他们得参加战斗,而这一次他们也许赢不了。不错,火眼信使向无敌之神的拳头保证,只要他们继续虔诚服从、勇敢机智,他们就一定能赢。然而,这种事情总是有许多如果的。

如果输了,他们就会被杀死,他们的女人和孩子也难逃一劫。他们并不期望别人的仁慈。如果赢了,他们自己必须成为刽子手,而屠杀并非总是人们有时所想的那样痛快。按照指示,他们得把这个城市的人斩尽杀绝。男孩子一个也不能留,以防他们长大以后替亡父报仇;女孩子也不能留,因为她们会用美色腐蚀快乐之民。从历次攻克的城市里,已经带回不少年轻姑娘分给战士们,根据他们的勇猛和战绩每人奖赏一个、两个,或三个。不过,神的信使现在说要适可而止。

这种屠杀将是费力而又嘈杂的。这样大规模的杀戮十分繁重,还会污染环境,必须干得彻底;否则快乐之民就会招致大麻烦。全能之神有办法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

他们的马匹分散地拴在一边。马的数目极少,只有头目们才有资格骑。这些马匹瘦弱而易受惊,嘴巴显得严峻,长长的脸上带着忧伤,眼神无力而怯懦。然而,这并不是马儿的错,它们是被拉来参战的。

如果你有一匹马,你可以踢它、打它,却不可以杀它、吃它的肉,因为很久以前,全能之神的信使就是以第一匹马的模样出现的。据说,马儿记住了这段故事,并为此而自豪。这就是为何它们只让头目们骑的原因。至少这是公开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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