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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港的夜晚仍然美到虚幻的不真实,而兰桂坊的街头永远有光鲜的绿女红男。
于是尘埃落地。
吴哲坐上了总裁的位子,陶涛在日夜训练,成才结清了他最后一笔帐,准备飘流天涯,而袁朗,则继续漫不经心的醉生梦死。
袁家祖宅,是个大到空旷的大房子,等到年终要开酒会的时候,袁朗已经重新融入了这个他离开了十年的城市,私家车道上,宝马香车开了一排,社交动物们都很给面子,毕竟跟红顶白是这个殖民城市永恒的劣根性。
袁朗是酒会的主人,但似乎吴哲才是众人的焦点,尤其是女孩子。
自然是个人有点脑子的都能看出来,一个是花天酒地黑色出身的花花公子,一个是身家清白自强不息的打工皇帝,谁更适合拿来做老公?不过,做了总裁就要有总裁的样子,如今的吴哲已经学会气势十足的用眼神去拒绝别人的接近,当然,这样只会让他的行情更看涨,一个神秘的偶像总是更诱人。
成才号称要多结识美女,其实不过是分别在即,一点微妙的离情别意在心头,让他忍不住想缠着吴哲久一些,吴哲穿订制的白色西服,修身长款,更显得肩宽腿细。至于成才,基于他一贯的坏品味,领带与衬衫,衬衫与外套全部撞色,他把领带打一个结挂着,自以为这就是朋克,这就是雅皮。
吴哲一看到他就笑到无力,招招手拉他到小阳台上靠着,重新帮他打领带。
“其实,被你这么一搞,就没有味道了。”成才擦擦鼻子。
“有味道?”吴哲一掌拍在他胸口:“你知道你这叫什么?我最近刚学了一个新词,”
吴哲勾勾手指,成才只能更加靠近一些,吴哲凑在他耳边轻声道:“土帅!”
成才大怒,伸手掐他脖子,吴哲只是按住他,道:“乖,别在这儿闹。”
成才回头看看长窗之内的衣香鬓影,无奈的松了手。
“离开香港打算去哪儿?”吴哲问得漫不经心。
“尼泊尔。”成才笑道。
“那里有美女吗?”吴哲诧异。
“切,什么意思,我就不能长品味了?老子现在开始信佛了!”成才挑着眉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吴哲忽然有点恍惚,轻声默念:“你不觉得很不公平吗?放下屠刀的人,就能立地成佛,那么从来没有摸过刀要怎么算呢?”
“切,这有什么好不公平的,佛祖也欺软怕硬,你才知道啊?”
吴哲愣了愣顿时大笑。
“嗨,嗨,嗨……别笑了,你的FANS看了该吓到了。”成才佯装去捂他的嘴。
吴哲转了个方向背对着窗内:“这样就没问题了。”
离愁别绪会让一个人心思细软,成才看看天下的明月地下的水影,忽然觉得如此良辰美景文艺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他拍着吴哲的肩膀小声问:“嗨,哥们你这算是成功了吗?”
“唔,算了。”吴哲笑道。
这次计划的大纲是袁朗订的,细则却是吴哲写的,经此一役,他正式成为袁朗的合伙人,袁朗想要甩掉他已经不可能,除非真的把他灌在水泥里沉海底,但是那又有什么必要呢?他们的家身性命已经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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