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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的名字叫郑凡,年纪,比许强小一些,但因为是他牵头组建的工作室,所以是工作室里当之无愧的老大。
在工作室运营的五年时间里,他付出了最多的心血,哪怕最后工作室解散了,众人也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纷纷离开了,他也依然一个人守着工作室。
每隔一段时间,头儿都会给他们的邮箱里发电子版的漫画,哪怕,这些漫画基本都不可能出版和发行。
邓歌输入了密码,门锁解除,门被推开。
门后面,是客厅,但客厅的墙壁则是被暗色系的墙纸覆盖,给人一种极强的压抑感。
再加上窗帘的紧闭,所以哪怕是白天,屋子里也依旧是黑黢黢的一片。
“这里,是头儿的家吧?”
邓歌伸手摸到了门口墙壁上的开关,打开了灯。
灯并不是很亮,在上头分为三盏,都只能发出淡淡的熏黄色的光线,但也足以将屋子里照满了。
“墙壁上挂着的,是…………”
秦思宇从邓歌身边挤过去,走到了墙壁面前,这上面挂着一幅画。
画有近两米长,一米宽,像是照片一样,被相框罩着。
画中,是一个侏儒。
侏儒的面容有些畸形,双腿和双脚都呈现出一种不成比例的粗壮,在侏儒的后背上,还有一把和其矮小身材极不相符的铁剑,铁剑自然不可能是竖直着的,因为侏儒的身高还没铁剑长,所以,铁剑是横着挂在背上,显得很是滑稽。
“这是薛三。”
在看到这幅画时,秦思宇的双手开始了颤抖,因为这幅画中的人物,来自于他的创意,这是他的一部长篇漫画中的主角。
秦思宇个头不高,这一直是他的一个自卑点,所以他的主角,是一个侏儒,一个邪恶的侏儒,这个侏儒有一个癖好,喜欢将嘲讽自己身高的人当作自己的猎物,且对这些猎物进行“再整理”,嫌高就锯掉一截,嫌矮就拉长。
这个癖好脱胎于西方的神话故事,但也诠释着一种人性的共通。
“薛三脚么?”
邓歌走到秦思宇身后发出了一声调侃。
侏儒的名字叫薛三,但有一个绰号,叫薛三脚,是当初的漫画读者对其的戏称,因为侏儒的双脚很短,但夸奖的那活儿却比例正常,而秦思宇又是一个很讲究细节的人,所以,每次漫画中的薛三蹲下来时,可以清楚地看见三个脚。
“这是头儿画的吧。”许强走过来说道。
“应该是吧,可惜了,思宇的这部作品,当时的销量太差了,毕竟这主角,很难让读者有代入感啊。”邓歌在感慨着。
当初工作室还在时,头儿曾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塑造出一个角色来,然后再大家一起帮忙将其漫画做出。
《侏儒薛三》,就是秦思宇的漫画,只不过市场反应是最差的,毕竟,很少有人能够将自己代入到一个丑陋的侏儒角色中去。
“都好几年过去了,还提这个,有意思么?”秦思宇有些不满邓歌说话的语气。
其实,人的脾气和性格,确实会因为其所在社会的层次而发生变化的,尤其是现在的邓歌,无疑是一个成功人士,哪怕他不是故意的,但再见到昔日的“落魄”好友时,有些东西,还是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不不不,这就叫市场把控,当初我们的工作室就是因为把太多的精力分散出去,没能着重于王牌作品,才导致…………”
“够了。”秦思瑶开口道。
邓歌马上闭嘴。
秦思宇对邓歌的话语充耳不闻,只是默默地盯着面前墙壁上的这张侏儒画像。
邓歌撇撇嘴,转身,看向了另一侧,当即有些惊喜道:
“思瑶,快来看,这是你的风四娘。”
这也是一幅人物画像。
画像中,一个风姿绰绰的女人依靠在门板边,粉面含春,一身与和服很相似的装束,恰到好处的露出了一部分的肌肤,足以让大部分男性心猿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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