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唔,这已经是一根普通的羽毛了。”
新月之羽的效果已经没了,如今却是变成了一根普通的羽毛。
不过再普通,那也是克雷斯利亚的羽毛,说不定拿着睡觉做美梦的概率就会提高一点。
“我想留着它。”
罗宾双手握着羽毛,看起来很珍惜的样子。
对于她来说,这根羽毛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是如同路飞的帽子、索隆的和道一文字、布鲁克的爆炸头一般的重要之物。
它不仅让罗宾再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而且是达克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
“那就留着呗,本来就是送给你的了。”
达克不怎么在意的摆了摆手。
那根羽毛在他看来基本没什么价值了,而且就算拿回来也卖不出去,既然罗宾喜欢,那就留给她好了。
“嗯。”
罗宾露出微笑,然后点了点头。
冯克雷伪装成木木枭站在树枝上,看着罗宾的表情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蜥蜴王就靠在一旁,看着面前这只呆鸡脸上的各种表情,陷入了沉思。
这傻鸟什么时候能做出这么多表情了?
蜥蜴王这辈子都想不明白这件事,此后他就算特意去观察,也再没有从木木枭脸上看到这些表情。
在渡过了一个平静的夜晚之后。
次日来临。
新的一天是很重要的日子。
是主线任务将要完成的最后一天。
也是借着米霍克的力量,去寻找分店店址的日子。
达克已经迫不及待开启新的主线任务了。
——————
Ps:本书单女主或者无女主,我不搞后宫,我还没有决定,想听听大家的想法。
其实我对于这种文的看法比较偏向无女主,实在无法想象要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和主角搭的上,今天尝试写了一下罗宾,违和感极强,因为罗宾在我看来就不像一个会谈恋爱、会喜欢上男人的女性。
在我的第一本书里,我的女主原本设定的是老沙,可是最后主角跟莫奈走到了一起。
原因是老沙出现的太晚,那时候已经不太好写恋爱部分剧情了,而且当时对莫奈有了太多太多的恋爱描写,导致读者对于莫奈的感官太好了,太多人喜欢莫奈这个角色,所以让我打消了刀读者一手的想法。
为了防止这样的乌龙再次出现,所以我提前问一下:
你们希望有女主吗?有没有女主的建议人选?
如果有,我好提前设定一下剧情,如果没有人评论的话,我就继续按照自己的节奏来了。
——————
Ps:旷课码字被导员发现了,被咧了一顿,还让我找时间去给她背单词,今天没时间码字,只能发存稿了,都怪你们。
风灵紫莫名穿越,加入了某人团伙,本以为这辈子都将不见天日,谁想到盗墓贼摇身一变,竟然是个王爷,凭借是王爷亲信,风灵紫水涨船高,一路升官,后来实在无法再升,某男大笔一挥,做朕的皇后。风灵紫,我可以拒绝吗?她的愿望是当一个最牛的茅山道士,皇后,开什么玩笑?顾知寒,不能,要么当皇后,要么被朕通缉。风灵紫很无奈,既然拒绝不了,就只能同意了。吃着某男喂来的葡萄,她也很无奈,自己怎么就这么没有骨气呢...
关于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当世才女一代贤后顾倾城重生了。她拒绝重复上辈子的荣华路。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去他喵的有内涵的无盐才女。这一世,她就要做个肤浅的败絮其中的大美人!顾倾城我美吗?智商换的!顾倾城我美吗?健康换的!顾倾城我美吗?人品换...
关于王子的优雅2007年的年初,皇马内忧外患之下,巨卡砸下重金,南美三少登陆伯纳。加戈顶着雷东多二世的光环,在三人中最被期待,后齐达内时代,皇马太需要一...
五年的感情结束,姜乐锦才知道所有的甜蜜都是谎言。心碎之夜,她化身成了这帝都最艳丽的玫瑰,伸手搂住某人的劲腰。我是他小叔,你不介意?你怕?为了救母和脱离前任掌控,她成为他心头朱砂痣的替身,被不断磋磨。姜乐锦清醒了,外面诸多集团公子富二代排队对她挑!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而在她离开后,他却后悔了,不惜捧上豪车豪宅,跪在已穿上婚纱的她面前。求你,不要走…姜乐锦笑了滚。...
简介五年前,厉致寒认定温可杀人,日日夜夜折磨她。温可跪在雨夜里,声声泣血厉致寒,不是我!却等来一记耳光甩在她脸上,闭嘴,杀人凶手,你就该跪死在这,给小落赎罪。五年后,厉致寒再次见到她,却见她双眼失光,形如枯槁。只拼命地磕头是我杀了人,我有罪,求你饶了我那你的孩子呢?温可迟钝半晌,用沙哑的声音说道,野种。为了爱,她赔上万贯家财,敛去一身骄傲,从万人仰望的天之娇女,变成人人可踩的脚下泥,最后赌上了一条性命。临死之际,温可想,如果再来一次,她只求再也不要遇见厉致寒...
我暗恋席钧焱十五年,成为他的妻子三年,被他折磨了三年,我和孩子死的那一天,席钧焱和慕柔正在举行盛世婚礼坊间传言,席钧焱爱慕柔,爱的不顾发妻生死!而我,我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