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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浮动于金钱与卑微之中,躯体已被湮没,只剩下一颗苍老的头颅。
这是一个崇尚“轻”的时代,从太太的体重到人生的信仰,从历史的评说到音乐的节奏,以“轻”为美已成为风范。
究其原因,我们的共和国虽说年轻,业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和平。战争的瘢痕上已开满了鲜花,关于火与血的故事已羽化为神话。世界上两大阵营的消弭,使我们在瞬间模糊了某种长期划定的界限。当人们发现以往的沉重已无处附丽,就掉转头来寻觅久已遗失的“轻松”,是反叛,也是回归。更不要说“文化大革命”中样板戏的“高、大、全”,让许多人以为那就是崇高。
人心世道发生了大变化,人们在一个充满阴霾的早上发现金钱是那么可爱。中国人喜欢矫枉过正,因为我们的人口多。大家同时发现了一个真理,同心协力、“人多力量大”的结果就是把它逼近谬误。一位研究历史的长者对我说,这一次金钱大潮对知识分子信仰冲击的力度,甚于历次政治运动。那时是别人看不起你,这一回是让你自己看不起自己……
于是蔑视崇高成为一种“时髦”。
人们不谈信仰、不谈友谊、不谈爱情、不谈永远。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被视为正常,大马路上出现了一位舍己救人的英雄,人们可以理解小偷,却把救人者当作异端……
文学家们(请原谅我把一切舞文弄墨的人都归入其内)便有了自己的选择。
于是我们的文学里有了那么多的卑微。文学家们用生花妙笔殚精竭虑地传达卑微,读者们心有灵犀地浅吟低唱领略卑微。卑微像一盆温暖而混浊的水,每个人都快活地在里面打了一个滚儿。我们在水中荡涤了自身的污垢,然后披着更多的灰尘回到太阳底下。这种阅读使我们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原来世界已一片混沌,我们不必批判自身的瘰疬,比起书中的人物,我们还要清洁得多哩!
崇高的侧面可以是平凡,绝不是卑微。
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说,诗人和作家的特殊光荣就是“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骄傲。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
这就是伟大作家的良知。
面对卑微,我们可以投降,向一股股浊流顶礼膜拜。写媚俗的文字、趋炎附势的文字,将大众欣赏的口味再向负面拉扯。一边交上粗劣甚或有毒的稗子,换了高价沾沾自喜,一边羞答答地说一句“著书只为稻粱谋”。其实若单单为了换钱,以写字做商品最慢,而且利益菲薄。稿费的低廉未尝不是好事,在饿瘦了真正的文学家的同时,也饿跑了为数不少的混混儿,起到了某种清理阶级队伍的作用。
其实卑微并不是我们的新发现,它是祖先遗传给我们的精神财产,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伴随我们整个历史。在文学作品中,它也始终存在,只是从未做过主角。好比鲁迅先生鞭挞过的“二丑艺术”,就是一种形象的卑微。二丑什么都明白,表面上唯唯诺诺,背后里指点江山,但他们依旧为虎作伥。
对抗卑微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人是一种构造精细又孱弱无比的生物,对大自然和对其他强大生物的惧怕,使人类渴望崇高。
我很小的时候到西藏当兵,面对广漠的冰川与荒原,我体验到个人的无比渺小。那里的冷寂使你怀疑自身的存在是否真实,我想地球最初凝结成固体的时候大概就是这样。山川日月都僵死一团,唯有人,虽然幼小,却在不停地蠕动,给整个大地带来活泼的生气。我突然在心底涌动着奇异的感觉——我虽然如草芥一般,却不会屈服,一定会爬上那座最高的山。
当我真的站在那座山的主峰之上时,我知道了什么叫作崇高。它其实是一种发源于恐惧的感情,是一种战胜了恐惧之后的豪迈。
也许是青年时代给我的感受太深,也许我的血管里始终涌动着军人的血液,我对于伟大的和威严的事物有特殊的热爱。我在生活中寻找捕捉蕴含时代和生命本质的东西,因为“崇高”感情的激发,有赖于事物一定的数量与质量。我们面对一条清浅的小河,可以赞叹它的清澈,却与崇高不搭界。但你面对大海的时候,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它的澎湃会激起你命运的沧桑感。我这里丝毫不是鄙薄小河的宁静,只是它属于另一个叫作“优美”的范畴。
我常常将我的主人公置于急遽的矛盾变幻之中。换一句话说,就是把人物逼近某种绝境,使他面临选择的两难困惑。其实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会遭遇无数次选择。人们选择的标准一般是遵循道德习惯与法律的准则,但有的时候,情势像张开的剪刀刈割着神经,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处置眼前的窘境。在这种犹疑彷徨中,时代的风貌与人的性格就凸现出来。人们迟疑的最大顾虑是害怕选择错了的后果,所以说到底,还是内在的恐惧最使人悲哀。假如人能够战胜自身的恐惧,做出合乎历史、顺乎人性的抉择,我以为他就达到了崇高。日新月异的时代,为我们提供了层出不穷的“选择”场地,这是我们这一代作家的幸运。
我常常在作品里写到死亡。这不单是因为我做过多年医生,面对死亡简直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且因为崇高这块燧石在死亡之锤的击打下,易于迸溅灿烂的火花。死亡使一切结束,它不允许反悔。无论选择是正确还是谬误,死亡都强化了它的力量。尤其是死亡之前,大奸大恶,大美大善,大彻大悟,大悲大喜,都有极淋漓的宣泄,成为人生最后的定格。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就是说人临死前爱说真话,死亡是对人的大考验。要是死到临头还不说真话,那这人也极有性格,挖掘他的心理,也是文学难得的材料。
我常常满腔热情地注视着生活,探寻我不懂的事物,对世界充满好奇。我并不拒绝描写生活中的黑暗与冷酷,只是我不认为它有资格成为主导。生活本身是善恶不分的,但文学家是有善恶的,胸膛里该跳动温暖的良心。在文学术语里,它被优雅地称为“审美”。现如今有了一个“审丑”的词,丑可以“审”(审问的审),却不可赞扬。
当年我好不容易爬上那座冰山,在感觉崇高的同时,极目远眺,看到无数耸立的高峰,那是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喀喇昆仑山交界的地方。凝视远方,崇高给予我们勇气,也使我们更感觉自身的微不足道。
因为山是没有穷尽的。
晋江vip20171116完结书评数44743当前被收藏数50306友情沟通胖瓜没想复制另一篇你能不能不撩我,本文是日常互动走向恋爱,小受前期虽然为了唤醒任务接近小攻,但因为真心付出所以走进了小攻心里,于是小攻一直在自己的世界里等待并且撩受的故事。不吃这种设定的请不要勉强。曲昀潜入顶尖病毒学家凌默的大脑中,试图唤醒因为意外进入深度昏迷的凌默。然后曲昀苦逼地发现,无论是凌默人生的哪一个阶段,自己永远是个需要抱紧学神大腿的小学渣。他明明辣么不起眼,凌默却总也不肯放过他。说好的营救计划呢?曲昀咋感觉有危险的是自己呢?曲昀进入你的人生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口枯井凌默自己爬上来。曲昀不,我在你的威慑力之下乐观地适应了井底的生活。(流泪)凌默我去把盖盖上。曲昀你他么的是不是暗恋我!凌默智障。曲昀你是不是每次都暗恋我!凌默明知故问。曲昀我去死一下凌默死完继续。内容标签穿越时空业界精英主角曲昀,凌默┃配角江城┃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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