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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行》终于正式露面了,在我写完之后,又等了许久,一如朱雀面纱下的容颜。
十多年了。
在刚刚写完的那几天里,有种恍然一梦的感觉,那些人和那些故事,很早以前就已经说过了,哪怕只是一点,却也是他们人生的轨迹。他们是万剑一、道玄、田不易、朱雀、苍松、苏茹、水月、曾叔常、鬼王、青龙等等等等。
我曾经想过将他们都写出来,我曾经也想将他们好好写出一段故事。不过因为懒……嗯,我想主要就是这个原因吧,不找其他借口了,因为懒,所以拖着没写:)
有种欠他们的感觉啊。
不过幸好,虽然迟了一点,但我还是写完了《蛮荒行》。有激情,有欣喜,有感觉,这本书,我是认真写出来的,这个故事,我也觉得很好看。希望这么多年依然还有一颗等待心情的朋友,看过之后,也会喜欢它。
回到书本身吧,说两句。
当年写《诛仙》的时候,因为刚开始人生第一部超过百万字的超长篇写作,现在回头看时,我在许多地方做的并不够完美,也就是跟随《诛仙》多年的书友口中所说的那些BUG。你看,阅历与年纪终究还是有用的,它可以让人明白更多的道理,也能让人的脸皮更厚一些,去承认自己年轻时的不足:)
若是在十多年前的时候,有媒体采访有书友们提问书中的问题,指出一些疑点的时候,我那时应该会是绞尽脑汁地自圆其说吧,要么旁征博引,要么敷衍逃避,总觉得自己不该也不会犯错,现在想想,真是很傻也很好玩。十年后看十年前的自己,也会有一种想要微笑的感觉,看了我书这么久的同学们,偶尔会不会也这样呢?
哈哈!
那个时候写文时,会有一种感觉,总觉得未来还有很长,还有很多文字可以写,总希望写出一部恢弘壮阔的史诗巨作,哪怕这超出了我当时的能力却也并不自知。于是乎,我下意识地拼命挖坑。写作一个人物的时候,哪怕不是主角,哪怕只是一个配角,但是为了让他(她)的形象更加丰满,让性格更加有血有肉,不再是那种苍白的纸片人,我往往都会加上一些文字,唔……俗称伏笔!
好的伏笔好的文字会让一个角色丰满,会让这个角色更有内涵也有更多的故事,可是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挖坑太多的时候,我自己后面就会忘了填。
现在想想,好蠢啊!不过当时为了写一本好书写好一个角色而努力的那种心情,我仍然觉得还是很好的。
在《蛮荒行》中,仔细考虑过后,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种问题,也为了让这部小说更加紧凑也更好看些,在保留主线情节并尽量填坑的情况下,我砍掉了一些会影响文章节奏的小枝节,在这里跟大家说明一下。
我从未在起点这个平台上发过书,有一种陌生感,听说这里有各种榜单,各种更新方法,各种规矩,看来江湖水很深啊:)哈哈。
最后再跟大家说一声抱歉吧,因为我并没有在十年前,将《诛仙》写成一部完美的小说。
不过能够有这么多的朋友喜爱它,十年后仍然还记得它,我真心地感觉到快乐。
这部《蛮荒行》,应当献给诸位,献给还记得这三个字的书友,也献给每一个喜欢诛仙的朋友们。
PS:《蛮荒行》写完了的,不会断更,不会太监……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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