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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起身擦了擦手。
“这位叔叔,马上就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你别着急走,我这就去做饭。”
不晓得是不是害怕被外人看见自己的异常,女人逃也似的跑进了伙房里。
一个男人忙完以后不回家,跑到河边去吹风。
其实原因不难猜,无非就是他不爱家里面守着的那个女人而已。
这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毕竟天底下名存实亡的夫妻比比皆是。
潘宏财不知道什么叫怜悯,也不可能同一个刚认识的女人共情。
他只觉着那个叫陆痴的家伙,是一个家庭并不和谐的失败男人罢了。
于是,他再次用手指拨动算盘珠子,只想赶紧看见那个人,并把他杀掉。
终于。
他如愿以偿。
就在他百无聊赖随意瞥了一眼巷子口后。
他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叫陆痴的男人。
男人扛着个犁地的锄头,穿着粗布麻衫。
光看打扮绝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泥腿子。
然而男人那棱角分明的五官,以及完全没有因为阳光暴晒而变得粗糙的皮肤,又告诉潘宏财,此人绝对不是干庄稼活的料。
在这之前,潘宏财没有见过陆痴,但他知道缓缓朝自己走来的男人,一定就是陆痴。
因为潘宏财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心脏竟然开始快速跳动起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
哪怕是几年前刺杀那个曾经差点一拳把他脏腑轰碎的强人时,他的心脏都未曾这般狂跳不止。
“强,很强,比我见过和听过的所有人都要强!”
潘宏财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朝自己走来的男人只是在正常的走路而已。
但潘宏财已经感受到了一种无法抵抗和逃避的杀气。
他不得不重新端起放在一旁的清水。
并假装喝了一口。
然后将碗放下后,走向对面靠墙站着。
伴随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潘宏财情不自禁低下了头。
他不敢与陆痴对视,更不敢伸手去摸腰上别着的算盘。
他是杀手,杀手对于死亡的嗅觉,通常都很灵敏。
在这个炎热的夏日、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刻。
潘宏财却如坠冰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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