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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对我说那些话的时候不是那个意思。在我找到你、又一次把你带回到我们的房间里之后。你说的话,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不过,那话还是挺伤人的,第二天我就木呆呆地站在台阶上,为此大伤脑筋。那里没有别人,只有玛尔芳往冰面上撒灰。我看见街对面有三个公子哥儿斜靠在铁栅栏上,呈三十度角。还不到早上十点钟,他们已经像真皮一样闪闪发光了,很光滑。肯定不到二十一二岁,很年轻。那是为你预备的大都会。有一个穿着鞋罩,有一个口袋里插着一块跟他的领带颜色相同的手帕,把外套搭在肩膀上。他们就那么靠在那儿不停地笑,然后开始低声唱歌,靠紧了,脑袋挨在一起,还捻着响榧子。城市男人,你知道我什么意思。自成一派,这聪明、年轻的小公鸡们。什么都用不着做——只是等着漂亮妞们路过,发现他们。束着皮带的夹克,与领带同色的手帕。你觉得玛尔芳会在他们面前掩口而笑吗?会因为星期四借她的地方用而逼着公鸡们提前付钱给她吗?压根就不会发生,因为公鸡们不需要玛尔芳。雏儿们找到公鸡们也就找到了地方,假使有什么追踪的活儿需要做,去干的也是她们。她们去找,她们去追。公鸡们则等着,因为他们是抢手货。他们用不着去追踪什么人,在美容院里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当着女人们的面打听一个姑娘,她们都等不及让我赶紧离开了,这样,她们就能打着拍子听那乌烟瘴气的音乐了,还说什么见鬼去吧,我干吗要知道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姑娘的事,难道是因为我跟又老又疯的维奥莱特结婚了吗?只有像我这样的老公鸡,不得不从台阶上站起来,打断玛尔芳的话,尽量放慢脚步走,而不是一路跑到因伍德。在那里,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你把腿架起来,这样我就能看见那双绿鞋了;那是你装在一个纸袋子里从家里拿出来的,为的是不让你的姨妈知道你走下莱诺克斯和第八大道时穿的是它们,而不是你离开家门时穿的那双牛津鞋。你轻轻敲着自己的脚、扳过脚腕欣赏鞋后跟的时候,我看着你的膝盖,却没有碰。我又对你说了一次,你就是亚当吃苹果和果核的原因。他离开伊甸园的时候是个富有的男人。他不仅拥有了夏娃,这辈子还拥有了世界上第一只苹果的味道。头一个尝到了它的滋味。头一个咬了它,把它吃掉。听到那脆生生的声音,让那红红的果皮击碎了自己的心。
“当时,你看着我,好像你理解我似的;我也想,这真的是伊甸园,我都不能接受你的目光了,因为我正在欣赏你脸蛋上的蹄印呢。
“我回到那儿去了,就是那个地方。积了很久的雪使天空变得柔和,也将树皮映黑。狗的脚印,还有兔子的脚印,整齐得就像一条星期天领带上的图案遍布于雪地上。其中一条狗肯定有八十磅重。其余的个头都小;有一条是瘸腿。我的脚印把一切都搞乱了。我回头看看我走过的路,看见我自己穿着便鞋站在雪地里,没有套鞋,都湿到脚腕子了,我知道。可我不觉得冷,因为我记起了我们在一起时的天气。那个温暖的十月,记得吗?木槿树依然繁花似锦。丁香树,松树。那棵印第安人聚会用的鹅掌楸树看上去像个国王。我们第一次在那里见面,是我比你先到的。两个白人坐在一块石头上。我坐在他们旁边的地上,后来他们觉得恶心,走开了。你必须是在干活或者看起来像在干活,才能待在那儿。就为这个我才带着我的样品箱的。这样,看上去我像在送什么要紧的东西。是的,这是犯禁的,那好吧,不过那一回没有人呵斥我们。于是,在那儿待着变得很刺激,有一种比我跟你在一起更大的危险。我在那两个人离开的石头上刻下了我们名字的头一个字母,D和J。后来,等我们有了一个地方和一套惯例,我就给你带礼物来,每次都为难,不知该带些什么,好让你开心,下次还来。有多少张唱片?多少双丝袜?那个补脱丝用的小工具,还记得吗?那个上面印着花的紫色金属盒,装满了施拉夫特巧克力。蓝瓶子装的古龙香水,闻起来像个妓女。有一次是花,可你对那个礼物感到失望,所以我给了你一块钱,让你随便买点喜欢的东西。那是我年轻时候在老家一整天的工资。只给你一个人。什么都只给你一个人。就为了使劲地咬下去,嚼掉果核,拥有红苹果皮的味道,今生今世带在身边。在窗户上带有送冰人标记的、玛尔芳外甥的房间里。你的第一次,也可以这么说,是我的第一次。我要再说一遍,为了这个,我可以趾高气扬地走出伊甸园,趾高气扬!只要有你拉着我的手,姑娘。多卡丝,姑娘,你的初夜和我的初夜。我选择了你。没有人把你送给我。没有人说,那个人是你的。是我把你挑选出来的。时机不对,是啊,而且对不起我妻子。可那挑选、那选择啊。永远不要以为我为你倾倒,或者被你绊倒了。我没有坠入爱河,我从爱中站了起来。我看见了你,就下定了决心。我的决心。我还下了决心跟踪你。那是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怎么做的事。也许我没跟你讲我的那一部分。我在树林里面的才能,连他都佩服,要知道他可是当地有史以来最棒的,最棒的。那些老人,他们都知道这个。我说过我在遇见你之前脱胎换骨过七次,可在过去那个时候,在过去那个地方,如果你是个黑人,或者自认为是个黑人,你就必须是新鲜的,而且在太阳升起的每个白天和太阳落下的每个夜晚都保持不变。让我告诉你吧,宝贝,在那些日子里,那何止是一种精神状态呢。”
我得说,这很冒险,要是你想弄清楚任何人的精神状态的话。不过找这个麻烦是值得的,如果你像我一样——好奇、有创造力而又消息灵通,乔装得好像完全了解老一辈人为了顽强生存所做的一切似的。可是举个例子吧,他不可能特别了解特鲁·贝尔,因为我怀疑维奥莱特是否跟他说起过她的外祖母——也从没说起过她的母亲。所以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虽说要想象那一幕幕并不难。
她从巴尔的摩搬回魏斯伯尔县时的思想状态肯定值得研究。当初她离开县城沃兹沃斯时还是一个奴隶,一八八八年回来时已经是一个自由的女人了。她的女儿和外孙女们住在一个叫做罗马的小地方,在她离开的县城以北十二英里。外孙女们的年龄从四岁到十四岁不等,其中的一个,维奥莱特,在特鲁·贝尔到达的时候是十二岁。那是在那些人来拿走了农具、锅和她女儿罗丝·蒂尔坐着的椅子之后。她到了那儿的时候,除了一些借来的草席和她们身上穿的衣裳,就只剩下罗丝的丈夫签了字的那张纸了,上面说他们可以——就是说那些男人有权那样做,而且有责任那样做,我估计,要是老天坚持不下雨,要是冰雹从天上掉下来、把庄稼砸得茎秆折断的话。纸上没有说那个丈夫加入了一个赞成黑鬼参加选举的党。特鲁·贝尔找到的那凄凄惨惨的小小一家子,被剥夺了房子和土地,正偷偷摸摸地住在几个邻居为她们安置的一间废弃的窝棚里,吃的是这些邻居尽量匀出来以及女孩们搞到的食物。有好多黄秋葵和干豆子,由于正值九月,还有各种各样的莓子。不管怎么说,有两次,牧师的儿子给她们捎来了嫩松鼠,让她们大快朵颐。罗丝告诉大家,她的丈夫对他自己不中用的后背和双手感到大吃一惊、忍无可忍,对油炸绿番茄和玉米片感到厌倦,对某种肉类的肉(而不仅仅是皮)感到饥饿难当,对咖啡的价格和他大女儿的大腿形状感到怒不可遏,就放弃了。站起身来,放弃了。到了什么地方去坐下来想一想,或是坐下来不想它。对她来说,编个瞎话总比和盘托出要强。他们下一次也许还会来找她,不光是冲着她的锅、她的盘子、她的房子。令她走运的是,特鲁·贝尔行将就木了,而且乐意死在魏斯伯尔县,就在她将她的整个一生献给了巴尔的摩的薇拉·路易斯小姐之后。
特鲁·贝尔的死花了她十一年的时间,长得足以让她救起罗丝,埋葬她,目睹她丈夫回来四次,做六床被子,搬十三次家,还往维奥莱特的脑袋里塞满了故事,讲的是她的白女士和她们二人的生命之光——一个美丽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戈尔登·格雷,原因嘛显而易见。姓格雷(意为灰色。),因为那是薇拉·路易斯的姓(很久很久以后,那也是他眼睛的颜色),叫戈尔登(意为金色。),因为在他落生时的粉红色皮肤随着他脑袋上的胎毛一道消失之后,他的肤色就成了光灿灿的金色,松软的黄发卷遮住了他的脑袋和耳垂。那头金发根本比不上薇拉·路易斯过去的头发,可是那阳光般的颜色、那毅然决然的卷曲使他备受宠爱。不是一下子。需要一段时间。可特鲁·贝尔头一眼看到他就放声大笑,而且那以后的十八年里天天如此。
当时他们三个住在巴尔的摩的爱迪逊街上一所很好的砂岩房子里,离开薇拉·路易斯·格雷和特鲁·贝尔两人共同的出生地魏斯伯尔县远远的,关于这事,那白女士跟邻居们和朋友们讲的只有一部分是事实:她受不了她家乡狭窄的小道。所以她把她的仆人和一个她喜欢的孤儿娃娃带到了巴尔的摩,来经历一种更复杂的生活方式。
这是件大逆不道的事,甚至是妇女参政运动分子所做的事,邻居们和潜在的妇女朋友们围住了薇拉·路易斯,尽量礼貌地保持一段距离。如果她们以为那会逼她改变她的做派,承认她需要找一个丈夫——那她们就错了。这个外省来的陌生人既有钱又顽固,满足于自己的奢侈生活,甚至不怎么要她们做伴。再说,她好像完全被读书、写小册子和宠爱那个孤儿占用了。
从一开头,他就像是那所安静、阴暗的宅子里的一盏明灯。她们每天早晨都要对他的样子大为吃惊,彼此争夺着他射到她们身上的光芒。他从薇拉·路易斯那里得到了一种大惊小怪的溺爱,从特鲁·贝尔那里得到的则是彻头彻尾的娇纵,她总是哈哈大笑,哈哈大笑,试做蛋糕给他吃,在他吃西瓜之前把每一粒西瓜籽挑出来。薇拉·路易斯把他打扮得像威尔士亲王一样,给他念生动的故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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