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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福王府。
天字二号楼,庭院中的桂花树开了,淡黄色花瓣飘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
秋风飒爽,余闲闲来无事,效仿古人情趣,红袖添香,在树下一方石桌上挥毫泼墨。
待到停笔搁置,一旁伺候的玉兰一字一顿,有些艰难地念出了纸上的字。
“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这词写得如何?”
余闲很自信地问道。
这可是他想了半天,才剽窃而来的词句,虽然只有一句,但完美地契合了他如今的心境。
无事无非,好似神仙。
尤其是在收到孙家药行送来的一万两银票之后,加上之前收的见面礼,按照现在的花费用度,他现在的老本吃个一两年不成问题。
那周柏不愧是重信义的汉子,在他出面说情后,加上一直抓不到孙家药行的证据,很快就对孙家药行的大船放行。
就是这份情义被他折现后,人家也明确下次谁来说情都没用了。
余闲是个识趣的人,既然已经收了钱,就很自觉地和周总捕划清了界限。
这事很快被他抛到脑后,反而他对于丽秀阁彩蝶姑娘临别时许下的邀约,颇为期待。
毕竟他这人啊,最喜欢白嫖了。
想到那夜彩蝶姑娘的风采,还有其在名师指导下练就的高超技术,余闲竟觉有些意犹未尽,表示不愧是专业的,他学到很多。
一旁的玉兰听到主子问话,低头认真思考了会,才面露羞赧道:
“爷,词是好词,就是这个字,奴家实在才疏学浅,不知爷这字是哪位书法大家的风格,看起来龙飞凤舞,别具一格。”
余闲脸上笑容忽的一僵,被戳心窝子了。
他上辈子连钢笔字都写得不好,经常被老师说龙飞凤舞,狗爪子爬出来的。
这辈子能识字读书还得感谢穿越继承了记忆,否则十足一个半文盲。
至于毛笔字……
能写得依稀辨认出来已经是他尽力控制的成果了。
不过他余闲何许人也,茅坑拉屎脸朝外的汉子。
只见他脸不红心不跳,负手而立,保持着淡淡的逼格。
“这字体乃是我先师糊涂大师所创,讲究神似形不似,一般人未曾见过,连字都认不出来。
你能一眼认出来,说明你很有慧根。”
“真的吗?”
玉兰听到主子夸她有慧根,不由咯咯地笑了起来,只是很快就懊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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