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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一旦潮湿,我的骨头又开始酸痛起来。这病有很长的历史:好了之后又会反复发作。疼得厉害时,我晚上难以人眠。每天夜里,我想睡却睡不着;睡神像是一块沾满烟垢的窗帘在我的面前飘来荡去。当然,我还有安眠药,可医生又不让我服用。
昨天夜里,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我觉得身上汗津津的。我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脚,凭借外面照进来的昏暗的街灯光线摸索着下楼。安全到达楼下以后,我蹒跚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在耀眼的雾气中找些吃的。冰箱里没有多少可吃的东西:一小捆湿乎乎的芹菜、一个有点发霉的面包头、一只发软的柠檬。还有一点用油纸包着的奶酪,硬邦邦的,看上去像半透明的脚趾甲。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活,每顿饭只求快速和随意。一个人默默地吃点心,默默地款待一下自己,或者来个野餐。我用食指直接从广口瓶中挖了一点花生酱来填肚子。干嘛还要弄脏一把匙子呢?
我站在那里,一手拿着瓶子,一面吮吸着手指,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似乎某个看不见的女人——这座房子的真正主人——正要走进屋来,问我在她的厨房里到底干什么。这种“擅自进入”的感觉我以前也曾有过,甚至在合法的日常起居中也有,比如在剥香蕉或刷牙的时候。
一到夜晚,这座房子对我来说就更像是陌生人的了。当我摸着墙壁走过前面房间、餐厅和客厅的时候,种种属于我的财产在它们自己的影子中飘浮起来,离我而去,并且否认我对它们的拥有权。我用一个盗贼的眼光看待这些物品,看看哪些东西是值得冒险一偷的,而哪些不要也罢。盗贼是见什么要什么的,比如祖母的银茶壶、手绘的瓷器、刻有姓名缩写的匙子和电视机,而我却什么都不想要。
所有这些东西,在我死后都会被别人清点后处理掉。毫无疑问,米拉会争着把这项工作包下来。她认为,她已经从她母亲瑞妮那里把照顾我的任务接过来了。米拉也很乐意做这个值得信赖的家仆。我并不嫉妒她:人活着的时候生活本来就像一堆垃圾,死了以后就更加如此。如果死者留下的垃圾很少,等到处理完之后,你就会知道,以后别人处理你留下的垃圾时将少用多少绿色的垃圾袋了。
还有鳄鱼形的胡桃钳、只剩下一颗珠母的袖扣、掉齿的玳瑁梳子、坏了的银打火机、缺了碟的咖啡杯、少了醋的调味瓶架以及抹布等各种家传杂物,零零碎碎的就像是海难后被冲到岸上的沉船物品。
今天,米拉说动我去买一台立式电扇——比我整天用的那台嘎吱作响的小玩意儿要好。她想好的那一种电扇正在若格斯河桥那边新开张的购物中心打折销售。她要开车带我去;她反正是要去的,这倒没问题。只是她找的借口令我扫兴。
路上我们经过了阿维隆庄园,或者说是过去的阿维隆庄园。令人遗憾的是,如今的名字已经改成了“瓦尔哈拉庄园”。不知哪个愚蠢的政府官僚给一座老房子改了这个他自认为恰当的名字?据我所知,“瓦尔哈拉”早先是指人死后去的地方。不过,也许他们有这个意思吧。
阿维隆庄园地处一个黄金地段——卢韦托河的东岸,若格斯河在此与前者交汇。这地方将峡谷浪漫迷人的景致尽收眼底,同时又是帆船的安全泊地。房子很大,但现在看起来显得拥挤,因为战后在它两旁冒出了许多简易平房。三个老妇人坐在前门廊里,其中一个在轮椅上偷偷地抽烟,就像是躲在厕所抽烟的顽童。总有一天,她们会把这地方烧毁的。
自从他们改造了这房子之后,我就再没有进去过。如今的阿维隆庄园无疑弥漫着婴儿的爽身粉味、酸尿味,以及不新鲜的土豆味。我宁愿记着它的旧模样,即便那时它已开始破败——大厅里冷冷清清,厨房里空空荡荡,前厅的樱桃木小圆桌上的法国瓷碗里装满了干花瓣。楼上劳拉房间的壁炉有一处破了,那是她不当心把炉中薪架掉下来砸破的。她老是这样,只有我才知道此事。看到劳拉的模样——她那光洁的皮肤、柔美的身段以及芭蕾舞演员般的长脖子,人们总是把她想象得优雅不俗。
阿维隆庄园不是标准的石灰石结构的房子。设计者为了让它与众不同,就用鹅卵石加水泥将它构砌起来。远远望去,阿维隆庄园的房子浑身长满了瘤,就像恐龙的皮肤,又像是连环画中的“愿望井”的井壁。在我看来,它现在更像是野心的坟墓。
阿维隆庄园不算是特别优雅的房子,但它曾经也被认为是富丽堂皇的。它是一座商人的宫殿,有一条弯曲的私家车道、一座矮胖的歌德式塔楼,还有一个宽敞的俯视两条河流的半圆形游廊;女士们会戴着花帽在世纪末懒洋洋的夏日午后在此喝茶。在举行露天招待会的时候,这里曾有常驻的四重奏乐队演奏弦乐助兴。黄昏的时候,祖母和她的朋友把这里当成舞台,在游廊四周点上火把,表演业余戏剧;我和劳拉总是躲在游廊下面。现在游廊已开始下陷了,而且也需要油漆一下。
阿维隆庄园曾有一个露台、一个砌着围墙的菜园、几个种观赏植物的花圃、一个养着金鱼的莲花池,以及一个用蒸气供热的玻璃暖房。那时,暖房里种着羊齿植物和菌类植物,偶尔也种些瘦柠檬和酸橘,可现在暖房已被破坏殆尽。屋内有一个弹子房、一间休息室、一间起居室和一间书房。书房的壁炉台上有一尊大理石的美杜莎雕像——十九世纪风格的美杜莎雕像:一双可爱的眼睛冷漠地凝视着前方;头上长的不是头发,而是一条条蠕动的蛇,仿佛带着痛苦的思想。壁炉台是法国产的。原先他们订购的壁炉台是带有酒神狄俄尼索斯和葡萄藤雕像的,可是带有美杜莎雕像的壁炉台先到,而法国又路途遥远,因此就用了这一个。
饭厅宽敞却光线昏暗,四壁贴着“威廉·莫里斯”牌墙纸,印有“草莓贼”的图案。枝状吊灯的支干上缠绕青铜色的莲花;三扇高高的彩色玻璃窗是从英国运来的,上面的彩绘表现了圆桌骑士特里斯坦与伊索尔特的爱情故事中的部分情节。(伊索尔特敬奉装在红宝石般的杯子里的春药;特里斯坦单膝跪地,而伊索尔特披散着金黄的长发,渴望着特里斯坦的爱,颇像一朵感伤的金雀花——这样的情景玻璃彩绘难以描述;伊索尔特孤单一人,身穿紫色的百褶裙,一脸沮丧,身旁放着一把竖琴。)
房子的设计和装修是在祖母阿黛莉娅的监督下进行的。我出生的时候,她已经过世了,而我听说她温柔如丝,遇事冷静,但意志坚定。她很看重文化修养,这使她在道德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如今也许不会这样,但当时人们认为文化修养能使人变得更高尚。他们相信,它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至少妇女们认为是如此。那时,他们还未在歌剧院看过有关希特勒的剧目。
阿黛莉娅的娘家姓蒙特福特。她出生于一个望族,或者说是加拿大的望族。她是第二代蒙特利尔英国人与法国胡格诺派教徒的混血后裔。蒙特福特家族靠着投资铁路曾经一度发过大财,但由于冒险投机和惰性,他们那时已经是家道中落。因此,阿黛莉娅到了出嫁的年龄已经没有称心如意的郎君可挑了,于是她只好嫁给了钱——粗俗的钱,靠钮扣赚来的钱。人们指望她来净化这些金钱,就像提炼石油一样。
(她不是结婚,而是被嫁了出去。瑞妮一边刮姜皮,一边如是说。这是家庭的安排。在这种家庭里,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谁又能说清这种做法比自己择偶要好还是坏呢?不管怎么说,阿黛莉娅·蒙特福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也幸运地有了这个机会,因为当时她年龄已经不小了——大概已经有二十三岁了。姑娘到了这个年龄,在那个时代可是相当不利了。)
我现在仍然保存着祖父母的合影;这张照片是他们结婚后不久照的,被镶在刻有牵牛花的银制相框中。背景是带有流苏的天鹅绒窗幔和两盆羊齿植物。祖母阿黛莉娅斜倚在一张躺椅上,厚厚的眼睑,看上去很漂亮。她穿了好几件衣服,戴着长长的两圈珍珠项链,低低的花边开领,雪白的双臂胖鼓鼓的好似鸡肉卷。祖父本杰明穿着全套礼服,站在祖母身后,看上去壮实却不好意思,似乎是为拍结婚照而被人刻意打扮出来的。他们俩显得有些拘谨。
到了我十三四岁似懂非懂的年龄,我在心目中把阿黛莉娅理想化了。每天夜晚,我会注视窗外,目光越过屋外的草坪和银色月光照耀的花圃,看到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花边茶会礼服,心事重重地慢慢走过庭园。于是,我向她投去一个懒洋洋的、略带嘲讽的微笑。不久,我又在幻想中加进了她的一个情人。她将与她的情人在暖房外相会。那个时候,由于父亲对蒸汽加热的柑橘树毫无兴趣,因此没人注意这块地方。然而,我却把这地方印在脑子里,并且还为它添了许多花卉——兰花或山茶花。(我那时并不知道山茶花是什么样,可我在书上看到过。)祖母与她的情人会消失在暖房中。然后他们做什么?我说不准。
实际上,阿黛莉娅不可能有情人。小镇很小,而且道德观念褊狭。她犯不着为这事坏了她的好名声;她可不是一个傻子。再说,她自己也没有钱。
作为女主人和家里的管事,阿黛莉娅按照本杰明·蔡斯的要求做得很好。她为自己的高雅情趣而自豪,祖父在这方面也是顺着她的。高雅情趣是她身上的优点之一,为这个祖父才娶了她。祖父是四十岁才结的婚;在此之前他一直努力工作来积累财富,而现在他打算体现金钱的价值,也就是说他要让他的新婚妻子指点他的衣着、纠正他的餐桌礼仪。他以自己的方式在向文化修养靠拢,至少接触一下具体的实物。一日三餐,他要使用高雅的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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