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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衬衫也是自己买的,是名牌设计师的作品,价格真的不便宜,付钱的时候觉得咬手,可买完了又觉得真爽,可以给喜欢的人花大钱,象征着自己长大了。只不过少年没见他穿过。
央求过,你穿上让我看看吧,我表现都这么乖了,你得奖励我。
可是每一次男人都笑着摇摇头,拒绝自己的要求。他是这样说的,不行,那件衬衫太暴露了,你还是小孩子,我穿给你看就要把你带坏了。
带坏了,确实是带坏了,他今天站在台上就要把所有的人带坏!少年还看着他,面前忽然出现一张柔软的纸巾。
“干什么?”他接过这张莫名其妙的纸巾,看向旁边。
“哥,你流鼻血了。”副会长指指自己的鼻子,提醒少年。他有些搞不懂少年的想法了,按理说,他们毒唯这时候都会觉得这件衣服有些暴露,虽然尊重艺人的选择,但是心里肯定会喊妈妈不允许你穿这个。
但是谁能料到他们的正牌后援会会长,会流鼻血啊?
“哥你别激动。”但副会长也能理解,毕竟自家艺人男女通吃,后援会的群里不少男粉丝呢,“你淡定。”
“我这不是激动,我这是上火。”少年把鼻血擦擦,“高考那阵子我太上火了,这场火只能等高考出分数那天才能降下来。你别管我,赶紧鼓掌,我负责摇灯牌。”
他继续看回台上,那是一件纯白的衣服,领口设计偏向古典风格,不像以前男人穿的大开领。它的领口不大,甚至可以说严丝合缝将男人的脖子箍住了,连一根手指头都塞不进去,牢牢地把握着男人的喉结。
就在这一份禁止窥探的隐秘氛围之下,贴合的腰身部分做了蕾丝透明设计。如果少年没记错,这件衬衫的后背全部都是蕾丝的。
他在穿给自己看,他是穿给自己看,这是奖励,奖励自己乖乖坐在台下了,奖励自己有好好参加考试。
男人的右手轻触耳返,感受着水晶冰凉的质感,当他说话时,也更能找出高级货的厉害之处,手里的话筒沉甸甸的。“各位评委导师,晚上好,我今天带来的曲目是我10年前的歌曲,《捧爱》,希望大家喜欢。”
说完,随着他的一个鞠躬动作,那首歌的前奏像娓娓道来,进入了录播间的每个角落。
少年随着前奏晃动起灯牌来,看着一个明星,看着一个美人。
台上,男人和镶嵌了金色水晶的话筒同时发着光。
“我没打算长久之计,质数一样循环孤寂,你却把我留在这里,若无其事手心攥紧。温度代替沉默和掩饰,清算了妥协的账目,这一次是海誓与山盟,不再是本就不多的赌注”
他唱了,这首歌少年并不熟悉,因为听来太苦。它和男人太像,他们几乎长在了一起。可是少年还是能听出有所改编,以前伤感的钢琴前奏加进了带有力度的架子鼓。歌词还是那个歌词,却不一样了。
“幸福究竟谁配得上,你的降落悄声无响,我想挣脱我想淡忘,却无法幸免奔向你流浪。谁又能比谁更高尚,潮汐不会只退不涨,这一次,我双手捧爱,你为我而来,说不是尘埃。”
一个高音,不仅仅是高,更展现出了演唱者对气息控制的精通。评委导师都是好耳力,一听便知台上的人是开内口,高位置。
不仅有头腔共鸣,颤音,还有声带边缘化的震动。他的演唱方式和10年前太不一样,那时候唱出来更多的是遗憾,现在他加上了怒音,是种宣泄的表达。他愤怒了,确实这首歌里有愤怒,但爱意更加饱满。
开场就是惊艳的高潮,男人气息均匀,知道这首歌绝对不好唱。要让人听出不缺氧,长音更是要充足换气,才能为接下里的演唱保留体面。
“几亿分之一的相遇,发生在我生命的诗集里。我落荒而逃才遇见你,你将苟活的我看得一览无遗。这是一个难题我相信,不想再当琥珀去展示,有人高朋满座有人是不要的,你捡起我,平息了一场拉扯。”
“伤口在心中,有人天真地补缝。不是不对的,不是不想了,只是怕你发现我的平淡和无奇。”
男人看着自己的灯牌,耳朵里听到的是自己发声位置靠上的返音,他太会唱歌了,连如何闭合声带都能控制得信手拈来,可是这一次却打破了曾经的习惯,没有再保持主歌和副歌的音色一致。
又一次掀起高潮,他腹部收紧,横膈膜加大力度争取将自己愤怒的音色打到头腔。他确实愤怒,为曾经的傻傻的自己,也为少年傻傻的母亲,更为了从小失去家庭的心上人。他们谁都没有做错,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平淡无奇,他甚至想要硬挤嗓子,替谁喊两句,原来只要爱上了,他还可以那么勇敢。
歌曲的呼吸节奏非常快,评委导师们都能计算出台上唱歌的人如何呼吸。这一定是大呼大吸的换气方式,每一句都偷着积极换气,非常难。因为一旦偷懒两句,所有的疲劳度都会在下一句呈现出来。
但是他在炫技吗?没有人这样觉得。
他根本不需要去炫耀什么了,只是熟练地将气息再度加大。
随着歌曲的近一步推进,整个录播厅进入了他的共鸣范围,他手里那个高级定制的话筒不仅仅能够扩大音量,还放大了他在爱情里的期待,爱情里受到的伤害。通篇歌词只有一个爱字点题,但是全部都在唱爱,唱不敢去碰的温暖,和失而复得的情感。
声音顺滑,没有使用喉咙挤压,没有多余的肌肉参与进发声里,没有一句出现挤卡。他仿佛不需要换气了,他的眼睛代替了鼻子和肺部,气息满满的再呼出去。
而当第二次重复高潮的时候,随着男人的动作幅度增加,他的腰也露了出来。
台下有人在跟唱,但普遍都是哭着吼,一来是这首歌的难度太大,高音根本跟不上,二来是这首歌唤起了大家10年前的回忆。
那一年,他是笑着在台上演唱的,那时候他还没尝过爱情里的苦,只照猫画虎地唱出了爱情里的难。现在他尝过了,都知道了,却隐隐约约尝出了苦里的甜,还有不悔。
“哥,他唱得太好了,唱得太好了!”副会长打着拍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上,“比以前唱得还好听!”
是啊,副会长想起那年自己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场景,当时正蹲在早餐摊的门口饿肚子,歌曲好好听,虽然听不懂。然后那个人过来拉起自己的胳膊,擦了擦自己的油手,又给自己塞了两个包子,然后把偷了东西的自己抱了起来,抱回家,从此自己有了哥哥,那个人有了弟弟。所以直到现在,这首歌都是他心里的温暖之源,让他相信自己没有被世界抛弃。
“哥,你跟唱了么?哥?哥?”副会长跟着唱了几句,连续叫了旁边好几遍,都得不到回应。于是他转过头,看过去,只见少年将两个灯牌挡在脸前,灯牌还在随着音乐节奏而晃动,灯牌后的脸深深低着。
一颗接一颗的豆大的眼泪,接连不断地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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