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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愣了一下。
“你不知道主人的下落,要想找到他,一定也要很久很久。”
被包裹在厚重冬衣里的小豆丁吸了吸鼻子:“虽然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如果不去试一试,到头来一定会后悔地想,‘如果能努力试试看就好了’——你也是这么想的吧?”
伏魔录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阵,闷闷的嗓音才慢慢响起:“……随便你。”
看书时间过得飞快,秦萝还没找到与焰狱有关的线索,天色就已暗了下来。
“下次再来就是啦。”
小朋友见它哼哼唧唧,一副“看吧看吧我就说吧”的模样,笑着摸了摸伏魔录光滑的秃头:“藏书阁又不会长脚跑掉。”
幼稚,天真,理想主义。
好在秦萝是个还算正常的小朋友,比起修真界里形形色色的疯子,总归不会恶意地利用它。
被带出藏书阁的时候,伏魔录万万不会想到,自那天起,它会再也无法忘却被恐惧支配的感受。
因为秦萝,它遇见了世界上最惊悚、最骇人的三个字——
包。书。皮。
事情是这样的。
小姑娘得了它,心情一直乐乐呵呵,自打回房起,便全神贯注地翻箱倒柜,不知在忙活什么东西。
伏魔录呼吸着新鲜空气,在她耳边唠唠叨叨:“所以啊,你千万不能把我会说话的事情告诉别人。我可是难得一见的天品法器,无数人争破了脑袋想要得到,一旦出世,那必然是腥风血雨、生灵涂炭呐。”
在那时,它还尚未了解到人生的残酷。
秦萝听不懂它口中的大部分成语,嗯嗯啊啊表示答应,等伏魔录不再逼逼叨,瞧见她拿了张粉红色的软纸。
和它身体大小一样的软纸。
它忽然感觉……不太好。
伏魔录的纸页一抖:“你、你要干嘛?”
“包书皮啊!”
秦萝弯了弯眼睛,止不住笑意:“老师说过,新书必须包好。你这么珍贵,我会保护你的。”
她今年上二年级,二年级的小朋友都会给书包上蓝色或粉色的外皮,已经成了下意识的习惯。
修真界似乎没有这个规定,虽然自己找材料有点麻烦,但伏魔录那么好,它值得。
情况似乎不太妙,浑身黑不溜秋的古书想迅速后退。
可它后退不了。
伏魔录:“不不不不用了,真的,简朴是金,简朴是银,简朴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伏魔录:“等等,别,你——啊!!!”
——“铛铛铛铛!”
一番折腾完毕,秦萝兴高采烈拿来一面铜镜,在它面前晃了晃:“好看吗?”
伏魔录抬眼,又垂下视线。
不愧是秦萝,果真恶毒至极,丧尽天良。
曾经上刀山下血海,即便在尸堆里苟延残喘,伏魔录都从未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它脏了。
纯黑书页被套上一层浅粉色外皮,外壳被画了几朵丑陋的小花。在书本右上方,还贴了几颗闪闪发亮的石头。
秦萝恐怕并不知道,那些被她从抽屉随意翻出来的小玩意儿,全是价值连城的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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