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天……必须出门了。”
路远明第九次对自己这么说着。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五年后,也即2028年的未来世界。
这里也是地球,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从房间那破烂窗户看出去,就可以看到街道上到处都有英文字母,他认得那些字母中频繁的出现纽约这个词,还有南布朗克斯这些词汇。
没错,他穿越到了美国纽约的南布朗克斯区,纽约著名的贫民窟地区。
路远明是魂穿,穿越过来的身躯原主人是一名亚裔,关键就在于路远明没有得到这具肉体一星半点的记忆,所以他压根不知道这具肉体原主人姓什名谁,也不知道这肉体原主人的社会关系等等。
从路远明探索公寓房间所得到的信息来看,这肉体原主人的年龄不大,应该和他穿越前的年龄差不多,都是二十来岁。
肉体原主人非常贫穷,所住的这个公寓破旧得很,这还不算,房间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而且都2028年了,肉体原主人连手机都没有,路远明都是靠着窥探窗外的一些广告牌来确认了现在的时间,很简单,正值美国又一次总统大选,那些广告牌都被总统候选人的信息所承包了,这才让路远明知道了现在的时间。
若仅仅只是贫穷也就罢了,能再活一世,路远明也不会挑剔。
但关键是这个肉体原主人不但贫穷,而且还是瘾君子!!
这肉体瘦弱得可以,满胳膊都是针孔,路远明只是多动弹一会就会开始喘,从镜子里看,肉体原主人眼眶深陷,面色惨白,活脱脱一副将死之相。
路远明简直都有自杀的心了。
好吧!
身体衰弱要死了,这些他都忍了,最多了不起凭着意志痛改这身体的前非,毕竟他是魂穿,他自己可从没有这些坏习惯,所以只会出现肉体戒断反应,不会有心瘾,只要意志坚定,他是不可能会再有这些坏习惯的。
若仅仅只是这些,路远明也就忍了,但关键就是不止这些啊!
从他穿越过来开始,就不停的有人来敲门,有黑人,有白人,也有各种亚裔,所有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大部分都是瘦弱的毒友,还有一些小混混,最可怕的是来找他的人中明显有黑帮,真正的黑帮人士。
为什么路远明可以这么确认?
他拿他房间大门上才出现的几個弹孔发誓,这他娘的不是黑帮人士是什么?
路远明穿越前是Z国一个普通家庭的毕业大学生,他哪里和什么黑帮人士打过交道啊!
作为Z国的普通人,什么毒品,什么枪支,什么黑帮,这些都离他太远太远了,就仿佛当初在网上和人建政一样遥远。
所以路远明被吓得根本不敢出门,也不敢对门外人有任何的应答,穿越过来之后,他靠着房间里找到的几块面包熬了下来,渴了就喝自来水,饿了……就实在没法,只能够饿着,就这么撑了四天时间,实在是撑不下去了,他必须要出门!
“我一共找到六美元三十五美分,不知道现在的物价如何,但是应该可以买一些食物,然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路远明有太多的想法,比如回去Z国,特别是去往重庆,他想要确认一下自己是否还存在,他的父母是否也在,他到底是穿越到了未来,还是穿越到了平行世界,这些他都想要确认。
穿越前,路远明是一个植物人,他在23岁刚毕业不久的一次面试时出了车祸。
从那之后他就无法动弹,连眼皮颤抖一下都没法做到,可是神奇的是他却意识清醒,可以听到周围人说话,也可以感觉到肉体存在,可他就是无法做出任何动作,按照医生对他父母和妹妹的说辞,他的各种症状都表明他已经成了植物人,未来能否苏醒根本不敢保证。
风灵紫莫名穿越,加入了某人团伙,本以为这辈子都将不见天日,谁想到盗墓贼摇身一变,竟然是个王爷,凭借是王爷亲信,风灵紫水涨船高,一路升官,后来实在无法再升,某男大笔一挥,做朕的皇后。风灵紫,我可以拒绝吗?她的愿望是当一个最牛的茅山道士,皇后,开什么玩笑?顾知寒,不能,要么当皇后,要么被朕通缉。风灵紫很无奈,既然拒绝不了,就只能同意了。吃着某男喂来的葡萄,她也很无奈,自己怎么就这么没有骨气呢...
关于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当世才女一代贤后顾倾城重生了。她拒绝重复上辈子的荣华路。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去他喵的有内涵的无盐才女。这一世,她就要做个肤浅的败絮其中的大美人!顾倾城我美吗?智商换的!顾倾城我美吗?健康换的!顾倾城我美吗?人品换...
关于王子的优雅2007年的年初,皇马内忧外患之下,巨卡砸下重金,南美三少登陆伯纳。加戈顶着雷东多二世的光环,在三人中最被期待,后齐达内时代,皇马太需要一...
五年的感情结束,姜乐锦才知道所有的甜蜜都是谎言。心碎之夜,她化身成了这帝都最艳丽的玫瑰,伸手搂住某人的劲腰。我是他小叔,你不介意?你怕?为了救母和脱离前任掌控,她成为他心头朱砂痣的替身,被不断磋磨。姜乐锦清醒了,外面诸多集团公子富二代排队对她挑!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而在她离开后,他却后悔了,不惜捧上豪车豪宅,跪在已穿上婚纱的她面前。求你,不要走…姜乐锦笑了滚。...
简介五年前,厉致寒认定温可杀人,日日夜夜折磨她。温可跪在雨夜里,声声泣血厉致寒,不是我!却等来一记耳光甩在她脸上,闭嘴,杀人凶手,你就该跪死在这,给小落赎罪。五年后,厉致寒再次见到她,却见她双眼失光,形如枯槁。只拼命地磕头是我杀了人,我有罪,求你饶了我那你的孩子呢?温可迟钝半晌,用沙哑的声音说道,野种。为了爱,她赔上万贯家财,敛去一身骄傲,从万人仰望的天之娇女,变成人人可踩的脚下泥,最后赌上了一条性命。临死之际,温可想,如果再来一次,她只求再也不要遇见厉致寒...
我暗恋席钧焱十五年,成为他的妻子三年,被他折磨了三年,我和孩子死的那一天,席钧焱和慕柔正在举行盛世婚礼坊间传言,席钧焱爱慕柔,爱的不顾发妻生死!而我,我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