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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将水发香菇,火腿,姜相间排在鱼上,淋25克熟猪油。
上笼用旺火蒸15分钟至汁清鱼熟。
出笼后去掉原汁和葱条,淋热油35克。
…………
这是前半部分的工序。做的仅仅是一道清蒸鲈鱼。
可是我们要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全神贯注,一样一样准备好,一步一步进行下去。冷静的激情,最能够让人心力交瘁。因为要控制得那么小心。
大部分时间里我只是一个无趣而乏味的人。不愿意做需要付出太大代价的事情。
的确如此。
聚会凌晨时才散。我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醉得醺然。
本开车送我回家。他开得那么平稳,如同在水面上滑行。我注意过他的手指。手是一个人身上最能反映生活状态的部分。
修长的手指。有敏锐的感性皮肤,是手工创作者才会有的手。不理尘事。
jojo坐在他身边。车子碰到红灯的时候,她伏身过去亲吻他的头发。
mark告诉过我,这是个奇怪的男人。jojo是他的小学同学,他们认识25年,恋爱15年。一直不结婚。
每一次,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间,都超不过3个半月。
一开始总是有激情的。也会有魂不守舍的等,也会有心里抽搐的间歇性疼痛,也会有痴人说梦的甜言和蜜语。渐渐地,都变成了冷眼看着自己的一出戏,看着自己站在舞台中央,做出该做的动作,说出该说的话。
有时候我也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后来便不再问。习惯了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爱情是什么。那莫非是一道脑筋急转弯的智力题。所得的结果只为博得一笑。
也会有朋友说,那是因为还没有遇到真正喜欢的男人。他们都不是你的“rightman”。可笑。莫非想买甘甜的新鲜桃子吃,真的要一个咬一口,如此试下去?试多了是会灰心的,并且口感麻木。
还是醺醉的感觉好一些。一有醉意,我就觉得自己是个温暖的人。肌肤和胃都是灼热的。可以有人靠近我的温度。我愿意给。
他把车子泊好,让jojo等在楼下,然后扶着我进电梯。灯光刺眼的电梯飞快地上升,寂静中我听到他的呼吸。他的脖子有一处肌肤散发温暖的气息。
他的手轻轻拥住我的肩,低声唤我,乔,你是否感觉不适?
我说,不。我即将醒来。
他泪光闪烁的眼睛看住我。清澈的眼神。洞然于心的。我知道他什么都知道。
他看着我掏出钥匙开了门。我说,我ok,放心。
他点头。定定地看住我,然后转身。
一星期后,去电影资料馆看片子,看到他。
这是我持续了三个月的活动。很隐秘,从不告诉朋友,因不愿意碰上任何熟人。独自在黑暗的电影院里,连续地看上几场好电影。还有比这更好的逃避方式吗?
能把那么多的失望和不如意都隔绝在封闭的幽暗的空气之外。
很偶然地看到他。穿着黑色的羽绒外套,里面依然是纯白的棉布衬衣。为什么会有把白棉布衬衣穿得那么好看的男人。那晚他独自前来,排在队伍后面买票。
放温德斯的专场。《里斯本物语》和《乐满夏拿湾》。这个导演的作品未必很多人喜欢。而且天气阴冷,下着冰冻的雨。
我跟住他。看他走进去。看他走到前排偏左的位置坐下。看他把大衣脱掉放在腿上。看他拿出一副黑边框的近视眼镜。我像看一场电影一样看着他。灯熄掉的时候,我走到他旁边的位置。
我说,本,我们又见面了。
他在黑暗中看住我。有一个瞬间,我相信在我们目光交接的时候,灵魂有一个出口延伸出一往无前的道路。那条路迅疾地突破大气层,通到天外。那条路如此畅快。
我们坐在一起。我又闻到他脖子上那块肌肤温暖的气息。我在吸吮空气的时候小心翼翼。有时候我想抚摸他。
电影很美。有漂泊在路上的自由人和伤感的音乐。情歌让人热血沸腾。
要一直在路上。
中场休息的时候,他出去买热咖啡。纸杯装的咖啡甘醇香浓,握在手里很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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