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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是个傻子。”陈玉凤说着,搬了把凳子过来,示意韩超坐到墙边,指着远处问:“你能看见啥不?”
“大路。”韩超说。
陈玉凤结了结舌,今儿她该高兴的,可忍不住的,她的眼泪就滚下来了。
“是啊,大路,哥,你要回家,得从大路上回来吧,我但凡闲下来,就在这儿做针线,你要回来,我是不是一眼就能望到你?”她说。
韩超初时没明白,却又刷的回头,望着妻子。
为什么她执意要在此住一夜,因为这房子是她一砖一瓦,为他盖的庇护所。
为什么她要用三筐青虾蘑菇去换个货郎担子,因为她知道她嫁的是个混蛋。
怕他转业后继续去当流氓,当混混,想给他谋一条生路。
而为什么她日复一日,会坐在个大风口上做针线。
是因为只有坐在这儿,但凡他回来,她就能一眼看到。
这些如今听起来可笑的事,都是陈玉凤为了他,为了他们的小家,熬心沥血的谋划。
她笑着说:“你回来那天一帮婶儿叔伯们都说你从小路上来了,可我知道你没有,那天我一直盯着大路口呢,你都没从大路口经过,咋会从小路来?但我盯了七年,没盯住,你个没良心的,费了我七年的眼睛,开着车回来了。”
然后,这个没良心的不知道她曾多么辛苦的等了他七年。
陈玉凤呢,因为梦里那本书,她什么都不敢说,把一切藏在心里,跟着他走了。
其后六年,她一直在努力,拼了命的想赶上他的脚步。
而就在最近,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不但追上了韩超,甚至还在某些方面超过了他。
夫妻之间,据说当一方在各方面超越另一方后,因为眼界不同,也因为没有共同语言了,渐渐的就会越走越远,就像书里的她和韩超,最终陌路。
而且书里还说,这是很正常的,是个社会问题。
但陈玉凤不觉得,她也不会。
韩超这个丈夫,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
是她苦等了七年盼来的。
她即使在某方面超越了他,也不会觉得有多骄傲。
毕竟是先有他跨过生死,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又历尽艰难回到家,才有的她进城。
是先有他认认真真,兢兢业业的工作,从一个混混,变成了一个国家,部队可以信赖的干部,领导,她才有机会能去接触到那些,能让她变好的机会。
夫妻是个整体,他们力朝一处使,心往一处聚,才有了今天的好日子。
而这时,她也该圆一下自己那七年苦苦期盼的愿望了。
她坐到了椅子上,轻声问:“咱家的蓝花楹好看吗?”
“好看。”男人说。
她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让他看一眼五月的蓝花楹,此刻陈玉凤好满足。
她再指远方:“这儿的晚霞,是不是比战场上,比越国的好看?”
那是个两侧是高山的豁口,两旁的山口上松柏参天,晴透了的天,即使日落西山后,它不会变黑,而会是一种,透明的,仿如镀了金一般的蓝色。
“好看,特别好看。”韩超说。
陈玉凤往后一仰,靠到了丈夫大腿上,仰起头,开起了每每提及,韩超都会炸毛,变成刺猬的那个玩笑,她说:“我等了你七年,七年里除非刮风下雨,每天只要闲下来,就坐在这儿做着针线等你,等你的时候就在心里跟你说话,你虽不在我身边,可住在我心里整整七年,你对我那么重要,我为什么要抛弃你,去找个小鲜肉?”
韩超低头看着妻子,看着她给晚霞染上两酡晕红的面庞,看着她弯弯的眉,看着她噙的月牙儿一般的嘴唇,和她盛着晚霞,盛着这世间一切美好的眼睛。
良久,他缓缓屈膝,跪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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