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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这里的几个月,她已经听过了好几起某某门派欲抢夺某某门派的秘籍杀死全派人的故事了。
由此可见,想瞧一眼别人家的秘籍,这是比给掌门带绿帽子还要严重的事情。
所以,做这种事必然也十分危险。
温玉需要搭档,稳定的搭档。
叶孤城号称剑仙,乃是当今天下独一份儿的绝世剑客,应该可以说是最好的搭档了吧。
只等叶孤城养好伤!
所以,温玉更不可能想要赶叶孤城走了。
二人心照不宣,叶孤城就这么留下了。
陆小凤买了京城名家“丰乐楼”的酒菜,带过来吃饭。只不过如今天寒地冻,陆小凤又没有女巫帽那等神器,饶是他轻功盖世,带了外卖回来,东西还是有点冷了。
就说那鲜笋火腿汤,用火腿、干贝、老母鸡、鲜猪肉蹄膀等物吊汤,笋用的上好的玉兰片,辅之以一点绿色,鲜美异常,稍微凉了一些之后,味道虽说是还很美,到底还是差了几分,喝得陆小凤直叹气。
他便提出,明天就带温玉去找大智大通,正好再去丰乐楼酒楼中吃一回。
温玉当然答应了。
叶孤城坐在一旁,话倒是很少。
酒足饭饱之后,满桌狼藉。
一般这种时候,是不用他再操心的。
白云城主何等身份,平时里衣食住行,皆有人伺候,何曾收拾过残羹剩饭?
可是,这里一没有奴仆,二没有跑腿,有的只有朋友与恩人。
恩人是个女人,叶孤城又不是寻常男人,总爱说什么“女人就应该收拾桌子”之类的话。
他虽然这辈子都没做过收拾残羹之事,如今却颇有眼力劲儿,惯常握剑的手执了盘盅,十分自觉地往食盒里放。
陆小凤颇为惊奇,瞧了叶孤城一眼,却见这飘飘如仙人般的英俊男子眼神平静无波,还反倒是扫了他一眼,好像在说“少见多怪”。
温玉当然是动一动魔杖就能收拾干净了。
不过嘛,温玉性格虽然温和,却不是任劳任怨的“传统女性”,不乐意自己的地盘多一个需要伺候的大爷,叶孤城虽然看着冰冷,却很知情知趣,这倒是让温玉有些高兴。
盘子被收完了,温玉动了动魔杖,念了个清洁咒,桌上的残羹也就瞬间干净了。
时候不早了,陆小凤起身告辞,与温玉约定明日再见。
叶孤城也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什么,转身回自己修养的屋子去了。
这座废弃多年的小院,被温玉妙手回春,翻新成了如今的样子,这里有主屋一间,耳房两间,不必延伸内部空间,就够住了,叶孤城自然是住在耳房之内。
是夜,夜凉如水。
他盘腿坐在榻上,缓缓去了外衣。
他的心口侧是有剑伤的。
这剑伤虽然没要了他的命,却也令他痛苦得不轻,他内息充沛、剑法超群,正值壮年,可月光照在他脸上的时候,在让这英俊男子的眼睛显得格外的黑的同时,却也让他的脸色显得格外的苍白。
冷风从窗户的缝隙之中灌入,吹起此人漆黑如鸦羽一般的发,露出苍白的脊背,脊柱自他薄薄的皮肉之下凸出,贯穿身体,薄而有力的背肌收紧,随即又缓缓吐息、缓缓放松。
冷风灌入,倒并不是因为这废园的房屋年久失修,窗户漏风。这是叶孤城自己留得一条缝。
也不温玉这方外之士到底用了什么神奇的法术,这屋子里明明不烧炭,却依然温暖如春。
叶孤城一向认为,温暖与酒色财气一样,都是腐蚀人心智的毒|药,人在温暖的环境之中,会不自觉的放松身体,懈怠杀气,他还是习惯于冷一点。
所以,不仅窗户开着一条缝,连门也开着一条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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