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冬麦点头:“总是个法子,也许能成呢。”
吃过晌午饭,林荣棠去地里忙活,她就赶紧过去沈烈家了,沈烈家便已经来了不少妇女,大家都各自分了一堆的羊毛,仔细地挑拣里面的杂质,挑拣好的羊毛确实顺多了,没了杂质,羊毛里面都能看到白色的羊绒了。
大家看到冬麦过来,和冬麦打招呼,有几个和冬麦关系不错的,便催着冬麦赶紧去找沈烈要羊毛:“快点干吧,我们都剪了一上午了!”
冬麦不敢耽误,便过去西屋找沈烈,沈烈正在那里收拾羊毛袋子,大冷天的,他竟然只穿了一个薄汗衫,而且袖子还是挽起来的,露出胳膊来,那胳膊和林荣棠的很不一样,林荣棠的白,沈烈一看就是被太阳晒过的。
冬麦有些意外,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沈烈听到动静,一回头,看到是她:“嫂子怎么这会才来?”
冬麦:“回了趟娘家,有点事。”
沈烈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指了指旁边:“这边都是,里面是半袋子,估计差不多够你捡一下午的。”
冬麦见了,便随手提起一袋子来,可谁知还挺沉的,她没提防,人竟然被这么一坠,差点站不稳。
沈烈赤着胳膊过去,轻松拎起来,直接出了屋,冬麦赶紧跟上。
沈烈将那袋子放在那群妇女旁边:“你坐这里吧。”
说着,从旁边用脚踢过来一个小马扎。
冬麦赶紧拿了那小马扎坐下来,打开袋子,开始剪羊毛,不过也是她运气不好,她这一袋子就比别的更脏,味道也挺大的,她被呛得直接咳了两声。
旁边坐着的是刘金燕,和她关系不错,探头看过来:“你怎么也没挑挑啊,这一袋子一看就难捡,费功夫更大!”
冬麦叫苦,心想她哪知道还要挑,就随手指了一袋子,谁知道运气这么不好,便说:“赶上了,就这么着吧。”
刘金燕见沈烈还在旁边搬袋子,便笑着说:“沈烈,你欺负人家冬麦,亏你还一口一个地叫人家嫂子,你就是这么对嫂子的?”
沈烈听到这个便笑了,笑望着刘金燕:“嫂,瞧你说的,就跟我十恶不赦一样,我给她换还不成吗?”
冬麦不好意思,连忙说:“不用,反正早晚都得有人捡,我不用换。”
沈烈却不由分说,直接提走了她面前那一袋子,又给她提来一袋子新的,这一袋子果然就干净一些了,至少没那么多脏东西,相对也容易出更多羊毛。
沈烈去忙别的了,刘金燕小声说:“他脾气挺好的,遇到这种事,你说话就是了,不然白白自己吃亏。”
冬麦:“我本来就来晚了,也就不想挑挑捡捡的。”
刘金燕噗嗤一声笑了:“你说你,至于么,你就是脾气太好了!和他不用客气!”
冬麦愣了下,心想,为什么和沈烈不用客气?因为他脾气好吗?
沈烈确实脾气挺好的,他在同辈中年纪不大,见到人就叫嫂,爱笑,平时也爱逗人,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他,这样随和的一个人,大家想当然地认为,他可以吃点亏没关系?
刘金燕看她那样,便解释说:“他一般不会和咱们女人计较,所以你有啥不满就提,没事的,你啊你,什么事要放开了,开个玩笑就把事解决了,多好?你不说话,只能吃闷亏。”
冬麦想想也有道理。
不过她确实不太放得开,至少不会像刘金燕那样和沈烈很自在地开玩笑,可能因为最开始她见到他就觉得不是好人,那个时候吓到了,后来就开不起来玩笑。
而他见了她,也不会开玩笑,即使偶尔笑,也是很客气的样子,她更是和他随便不起来。
关于巴啦啦小魔仙与可鲁贝洛斯缔结刚刚成为转校的六年级学生的小汐,在书店里发现一本发着光亮的书带回家后。翻开它时,可鲁贝洛斯从书中出现,向交代了小汐库洛牌的来历,并将封印的钥匙(解除封印后为魔杖)交给小汐,令小汐成为了魔卡捕获者。而小汐还发现了其他的存在出现,这个世界不太平啊。。。。。。。。。(ps会更改和添加一些设定。)...
谈恋爱很累的。要约会,要分享喜乐,要规划未来,还要吵架。我呢。应付不了这些。所以暂时先放放吧。不将就,不后悔,也不耽误你。...
一个神秘,古老,超然的组织。它不知存在多少年,极少人知道,却影响文明更替,诸天格局,渗透多元宇宙的方方面面。睥睨星空的宇宙大帝,亿兆粉丝的超级巨星,不死不灭的魔主,仙界第一美女在这里都是平平无奇小成员...
我爱的人一直都是白雪。一句话,一场逃婚,让海城第一名媛盛莞莞沦为笑话,六年的付出最终只换来一句对不起。盛莞莞浅笑,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的,但是这一次,我不想再等了。父亲车祸昏迷不醒,奸人为上位种种逼迫,为保住父亲辛苦创立的公司,盛莞莞将自己嫁给了海城人人谈虎色变的男人。世人都说他六亲不认冷血无情,谁料这猛虎不但粘人,还是个护犊子,鉴婊能力一流。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是什么?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说你不好,那个人依然把你当成心头宝。...
都市最狂仙医是作者游魂007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言情小说,讲述了五年前你当我是条狗,五年后我让你活得连狗都不如!且看天才医生与修仙结合的他如何在都市,所向纵横!...
青春是一首永远写不完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