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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小姐的新工作,并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少变化。
她照旧一早出门上班,中午吃工作餐,晚上回来煮粥,生活水准比出版社时代并没有什么提升。至于我和公子小白,在品尝过几次有名的稀罕吃食之后,我们一致认为,还是猫粮和罐头物有所值,百吃不厌。招弟小姐不无遗憾地感叹,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果然重要,即便是公子小白这样的资质,跟着她混几年,也变成了不折不扣的草根猫。
不过若说丰厚的收入对她全然没有影响,却也不尽客观。那就是,招弟小姐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悠闲神情。作为新员工,她的工作排得并不密,每月一般只做三四场口译,两三万字笔译,但她已经心满意足,不肯再做兼职,张罗着周末去学古筝。她兴致勃勃,倒腾来一张二手琴,那一阵子,我每个晚上都被迫翻来覆去地听上三四十遍单调的练习曲,直搅得我心烦意乱,和公子小白闹了好几次别扭。
天气渐渐寒冷,草地上积了厚厚一层黄叶,我在叶子堆里打几个滚,从头到脚都是萧瑟的味道。
招弟小姐惆怅道:“又是一年呢。”
停了停,她忽然出语惊人,“我想恋爱了……”
蘅蘅小姐一愣,“你准备好了?”
“应该是吧,总要重新开始嘛。”她看看蘅蘅小姐,纳闷道,“倒是你,蘅蘅,上次那段都过去三年了,你怎么还不恋爱?”
“我……我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可是,你认识那么多作者、插画家,都是有才华的人,也没有合适的吗?”
蘅蘅小姐沉默了。
招弟小姐疑惑地看看她,又自顾叹道:“唉,要是有人追我就好了……”
招弟小姐发出这句感叹不久,一大束玫瑰花就出现在我们面前——只不过,是送给蘅蘅小姐的。
招弟小姐大吃一惊,“原来你不声不响,暗度陈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蘅蘅小姐苦笑道:“这是没有的事。我早就拒绝了。”
“可是……”
蘅蘅小姐看看玫瑰花,有些无可奈何。
送蘅蘅小姐玫瑰的,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原来,前一阵子,一个音乐团队忽然找到蘅蘅小姐,希望买下她以前写的一首古诗词,由他们谱上曲子,用来作一部动画的主题歌。由此,蘅蘅小姐和那位主创歌手有了几次接触,但没想到的是,歌还没有最后完成,歌手就向蘅蘅小姐表达了爱慕之情。据歌手说,他在网上看到那首词的时候,就爱上了写词的人,而第一眼见到蘅蘅小姐,他惊喜得差点落下泪来——自己终于找到了梦中的女孩。
招弟小姐听得发呆,“好浪漫……为什么浪漫的事,总是发生在你身上呢?”
她点点头,自己得出结论,“这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个浪漫的人啊。”
蘅蘅小姐哭笑不得地说:“我说了,我已经拒绝了。”
招弟小姐回过神来,“……为什么?”
蘅蘅小姐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可能……是我自己有偏见吧。”
不知道蘅蘅小姐向歌手传递了怎样的信息,几天之后,歌手发来一首他为蘅蘅小姐写的歌。
歌并不难听,甚至,还颇有几分清透动人。
招弟小姐翻来覆去地听了好几遍,十分感动。
“真是有才华的人啊。”她喃喃道,“而且,肯这样用心,太难得了……”
她看看默然不语的蘅蘅小姐,有点着急,“蘅蘅,你怎么就不感动?”
蘅蘅小姐叹道:“招弟啊,你现在好像比我还文艺呢。”
招弟小姐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就算讲现实的,他的条件也不错呀——年纪相当,收入不错,事业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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