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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顿说:“这是李斯特。”
托比一点儿不尴尬:“难道肖邦就不能为李斯特活过来吗?”
“……”
艾米莉轻轻一笑,故作谦虚:“我这个不过是献丑了,倒是想听听善初的表现呢。”
善初知道自己没法弹比她更牛逼的曲子,但恐怕也不需要。
善初笑笑,说:“我的只是业余水准。不及艾米莉的万分之一。”
艾米莉知道善初肯定比不过自己,便说:“别谦虚了,快来吧!”
善初便说:“那我就弹一首能代表我国文化的曲子吧。”
说完,善初便坐到钢琴边上弹《梁祝》。
在场所有人都听过《钟》,但大部分是第一次听《梁祝》,便有几分新鲜,感兴趣地听下去。
这首曲难度不高,善初能轻松应付,因此,他又余裕在那儿做表情,以及和听众进行目光交流。他把曲子往短里弹,为免听众感到乏味,与此同时,他眼波流转,不经意地将视线轻轻扫过每一位听众,随时勾留住听众的注意力。
善初不像艾米莉那么自我陶醉非要大段大段地在业余听众面前展示自我。
为了让听众不轻易厌倦,善初只演奏了一小段,很快就弹完了,反而让人产生一种意犹未尽之感——也不是他弹得多好,只能说他弹得不坏,可他的姿态实在十分可爱多情。
这曲子充满东方情调,而弹奏的又恰恰是一位东方美人,沐浴在窗户旁的午后阳光里,犹如油画一样。
若说艾米莉的演奏是用来听的,那么善初的演奏就是用来看的。
布莱顿明明知道艾米莉的《钟》弹得好,但眼光却忍不住在善初身上流连。
善初身上就是有这么一股特殊的魅力。
就连不喜欢钢琴、也不喜欢善初的泰坦,被善初的眼波堪堪扫过,竟也莫名心跳加速:艹,我怎么觉得这傻逼长得有点儿好看啊?
一曲终了,善初笑着说:“谢谢大家愿意听这首来自中国的曲子。”
格雷伯爵觉得善初弹得挺业余的,但人家说了这首曲子是代表中华文化的,那出于政治正确,格雷伯爵是一定要夸的:“啊,中国的文化真是令人着迷。这首曲子很有艺术性,又具有独特的文化特色,实在是令人惊艳。”
既然格雷伯爵说好了,其他人也纷纷说好。不懂钢琴的本来就觉得善初比较好,而懂钢琴的也不敢跟格雷伯爵唱反调,因此个个都盛赞善初的琴技。
艾米莉气得差点要撅过去:大家都聋了吗?!还是说,大家都是gay?!都被这个一边弹琴一边摆pose的做作娘炮给迷住了?
然而,艾米莉自持是淑女,也不能跳起来质疑大家的听觉或者性取向。
她只能微笑道:“善初弹得真好。我还比不上呢。”
善初忙说:“怎么会?一听就知道您是专业的,我和你相比十分业余。”
托比冷笑说:“你也配和艾米莉比吗?不用比,你也业余。”
善初点头:“是的,你说得对。”
托比只感一拳打在棉花上,十分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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