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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起强奸案的后续(第5页)

别人有伞你有大头

大头大头尿尿像河流

淹了自己淹了床头

……

大头的童年灰暗无比。

大头在黑暗潮湿的夜晚里一天天长大,他渐渐地不再像以前那样惧怕黑暗,他仇恨鬼魂,想找机会和鬼魂拼杀一番。从那时开始,他每晚睡觉时,把菜刀放到了枕下。

马婆子一如既往地每晚临睡前给他编织着鬼的故事,很多年了,有关鬼魂的故事成了大头的必修课。只是他不再那么害怕了,能安然地在鬼魂故事中睡去。

直到有一天夜晚,他又被那种厮打声惊醒,他轻手轻脚地下床,从枕下摸过菜刀,挑开布帘一角,朦胧中他看到了另一番景象,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不明白,他被一种新的恐惧威慑住了。这种恐惧有别于对鬼魂的恐惧,他就那么呆呆地站着,听着那种浑浊潮湿的声音像腥风似的扑面而来。他不知什么时候回到床上的,他每根神经都苏醒了,谛听着帘子那面每一丝动静,直到那声音平息下去,久久,他才昏昏朦朦地睡去。一天清晨,他清晰地看见老宋扭着肥硕的屁股从门里溜出。

从那时起,大头便刻骨铭心地开始仇视老宋,和他那硕大的屁股。

在以后许多个夜晚里,大头一面仇视老宋,一边又乐此不疲地偷听那厮打声,他觉得自己似中了魔,热衷于在那浑浊的厮打声中寻求到一种解脱,他甚至期望那厮打声更加惊心动魄,朦胧不清中他浑身开始涌动着一种说不出的情绪。这种情绪折磨着他寝食不安,浑身燥热。也是从那时起,他夜晚尿床的毛病突然好了。

白天他面对着神采飞扬的马婆子,一种罪恶感笼罩他的全身,他不敢正视马婆子那双眼睛,一旦马婆子不再注意他,他又在观察着马婆子的一举一动。那种罪恶感像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使他陷在里面,他觉得自己快被淹死了。

晚上临睡前,马婆子仍在重复着她拙劣的演技,给他复述那些苍白的鬼魂故事,这时马婆子的语言像凋零的落叶在风中飘舞,他闭上眼睛假寐,脑子里一遍遍重温着那富于吸引力的厮打声,直到马婆子确信他已经睡熟了,才停止她的伎俩。打开屋门,把一直恭候在门外的老宋放进门里,很快大头又开始听到那厮打声了。

突然,大头在那厮打声中,像燃烧的一团火,使他亢奋颤栗,他在床上辗转着,终于石破天惊一声飞响,一种炙热的泉涌在他体内奔泄而出,他只感到全身又畅快又疲惫。

有了这次以后,那重复无数遍的厮打声便对他是一种折磨了。一夜夜地折磨,使大头面色枯黄,两眼虚肿,大脑空白一片,满脑子里都是那种单调的厮打声,大头觉得自己要死了。

又是那一个夜晚,大头终于忍无可忍操起枕下的菜刀,向那诱惑的声音扑去,马婆子惊呼一声,把他抱住了,老宋仓皇逃遁。

马婆子跪在他面前,惊惧万状地说:“大头哇,妈都是为了你呀,这么多年吃的喝的,是谁给的,你知道么?”

大头觉得一阵恶心,“当当啷”一声把菜刀扔到了地上。

那一夜,大头蒙着被子泪流不止。

从那以后,夜晚老宋再也没有来过。

有一天大头放学回家,发现里间房门从里面插死了,他预感到了什么,抓过菜刀,踹开门,他看见床下的那两瓣肥大的屁股,他把菜刀砍了过去,老宋在床下嚎叫了一声。

从那时起,他不仅仇视老宋,也仇视马婆子。这种仇视他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他恨不能把他们都杀了。

也就是从那一年起他不再读书了,后来马婆子把小院又接盖了一间门面,开了一个小酒馆。

大头发誓,有朝一日要把老宋的屁股扎烂。一想起那种情形,大头浑身就激动得颤抖不止。

就在大头进监狱的第二年,老宋的屁股真的烂了,但不是大头扎烂的,而是被汽车轮子轧烂的。汽车轮子在老宋的屁股上辗过血肉横飞,不仅屁股烂了,连肠子也出来了。大头为此难过了好一阵子,难过那屁股不是自己亲手扎烂的。

7

大梅缠上大头那是大头出狱以后的事。

大头出狱以后无事可做,帮助马婆子照料小酒馆。那一天,大头骑着三轮车到菜市场拉菜,小镇上的人们,怀着新奇的心情看着大头。大头对人们这种目光极不适应,那一天,整个菜场人头攒动,都想一睹强奸犯大头的风采,大头已经不是以前的大头了,五年的监狱生活,把大头锻炼得孔武有力,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暴凸的肌肉。人们相拥着在大头身边挤来挤去,像看一个外国人那样新奇。

一个以前熟悉大头的汉子挤到大头身边装作很热络的样子说:“大头,还是监狱锻炼人,看你身体,跟运动员似的。”

“妈那个x。”大头涨红了脸,朝那汉子当胸就是一拳,众人哑了口,那汉子也哑了口。人们万没有料到,五年后的大头这么粗野有力,和五年前的大头一点也不一样,五年前的大头苍白委琐,瘦得跟麻秆似的。人们面对今天的大头,心里仍有一层浓重的阴影笼罩着。五年前他可以成为强奸犯,今天说不准会成为杀人犯。人们似乎接受了眼前大头的脾气,不敢和他当面开玩笑了,只是新奇地瞅着大头,密切注视着大头的一举一动。大头的一切对小镇上的人都是新鲜的。

大梅得知大头出狱的消息那是几天前的事了。她并没把大头出狱当成什么新闻,她似乎已经把大头忘了。她的记忆里只是五年前那个雨天,她刚开始是恐惧,后来变得像一场梦。梦醒了之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被人轮奸了。

枪决大庆、大川、老哈那天,她也随着人群去了法场。她觉得这几个人挨枪子和自己无关,他们愿意挨就挨去。枪响以后,几个人倒在血泊中,她才觉得这件事有些太什么了,她并没觉得这几个人对她有什么刻骨铭心的伤害。她甚至偷偷地想,要是警察不碰上就好了。事后她才知道那场事件大头并没强奸她,只是策划者之一,事后也没有逃跑,而是帮助警察把她撕拦的衣服穿上。所以大头便被从轻发落,判了五年。那个雨天之后,她便再也没有看过大头。

大梅因为被强奸而在小镇著名起来,小镇里的大人小孩没有不认识大梅的,没上学的孩子们手拉着手喊着大梅的名字。大梅把瓜子皮吐在这些乳臭未干的孩子们脸上,大梅对大人们的目光也是轻蔑的,并不把它们放在眼里。

大梅经常在自家墙上看到粉笔漫画,那漫画画的是她和几个男人正干那种粗俗不堪的勾当。从画风上可以看出,这些漫画出自那些看过毛片而尚未成婚的人们之手,画面粗俗不堪。这些画让大梅看了都脸热心跳,她万没料到作画人联想竟如此丰富。

著名起来的大梅,更加频繁地在小镇人面前抛头露面,她觉得俨然就是小镇上的明星了。有一段时间,大梅的名字和有关大梅的漫画在大街小巷里随处可见。大梅从始至终一直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对待这件事。大梅冷静从容,一点也不张牙舞爪,她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好,她只是对那些漫画低劣粗俗的水平有些不满。

后来大梅恋爱了一次。她爱上的是自家胡同口钉鞋的张三。张三比大梅大十几岁,这没有影响大梅一往情深的爱情。大梅爱上张三也缘于钉鞋。大梅走路总喜欢扭来扭去,鞋子就坏得很快,她便勤奋地找张三钉鞋。张三给大梅钉鞋总是很仔细也很认真,几乎不收大梅的钱,但每次张三总要说些比漫画还要粗俗的话挑逗大梅,大梅不恼,红着脸一直到张三把鞋钉完。大梅接过鞋的时候,总要千姿百态地冲张三笑一笑。

张三随手在大梅的屁股上拍一巴掌,关心地说:“走好,啥时坏了再来。”大梅就笑一笑,一扭一扭地走了。

张三和大梅有实质性突破是那一天中午,中午小镇的人有午睡的习惯,小巷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张三的鞋摊清冷地摆在那里,张三百无聊赖地翻捡着那些破鞋。这时大梅来了,大梅的一只鞋跟被她扭断了。她来到张三面前时,翘腿脱鞋给张三,张三就看见了大梅裙子里的粉色内裤,张三内心里充满了激情。大梅一只腿翘起来,站立不稳,张三就扶了她一把,顺势把大梅抱到自己怀里。大梅不恼,半推半就地在张三怀里撒娇,张三的一双手就游刃有余地在大梅身上转了个遍,大梅就不想再立起来了。张三看出了大梅的心思,一弯腰把大梅抱起来,转了两个弯就来到自家门前。张三光棍一人,独居一间小房里。很快张三轻松地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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