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独孤败天一脸落寞之色。
独孤飞羽笑道:“孩子,不要失望,强者的武功需要自悟、自创。爷爷相信你也是一个傲世天才,总有一天,你会创出一套属于你自己的武功,成为一个盖代高手。”
独孤败天一扫脸上的不快,露出强大的自信的微笑,“爷爷,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会创出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武功,我要让全大陆的人都知道独孤败天这个名字;我要他成为不败的代称;我要让他成为一种信仰。”
独孤败天神采飞扬,一脸霸气。。。-->>天鹰文学网(www.tyzww.com),最快更新最新章节!
脸霸气,大有睥睨天下,惟我独尊的气概。
独孤飞羽暗暗心惊,不知道他这个孙子走上江湖以后,给大陆带来的是福还是祸。
自此以后长风镇多了一个嗜武狂人,这个嗜武狂人就是独孤败天。从混混儿到身高体壮的猛男,还有稍微会两下子的武夫,都被他挑战了个遍。从此以后,“长风镇是男人就要绕着独孤败天行走”,这句话成了公理。
独孤败天终于将目光瞄向了司徒世家,司徒世家的家规不允许青年高手随意离家,终于惹得独孤败天找上门来。
司徒世家兴起于百年前,百年来逐渐壮大,家族高手无数。从未有人敢上门挑战,今天破百年之例,对门家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打上门来了。家族长老哭笑不得,这个武狂,他们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不了解他的禀性。他们不好意思出手教训他,只好叫家族中的年轻人出面和他动手,想让他知难而退。
让他们惊讶的是,这个曾经的打架狂,现在的嗜武狂人,居然将司徒家的好几个年轻人都挫败了。
独孤败天身体的强悍,他们早就知道,正是凭着这一点,他过去才成了长风镇的孩子王,打架天才。然而已过去多年了,司徒家的孩子们早已学了一身家族的武功,居然还被他打败了,让他们大吃一惊。
司徒惊云和家族中的长老们终于发现,独孤败天之所以会胜,除了凭借他强悍的身体将力和速度发挥到恐怖的地步外,他将施展的三流武功的招式要义挥洒的淋漓尽致。极为普通的招式却往往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效,往往就是一记普通的野马分鬃,却有如神来一笔,妙到毫巅,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司徒世家的长辈不得不叹服,这个人就是为武而生,为战而活的。此子对招式要义的领悟已超出了他的武功境界的限制。化腐朽为神奇,往往是宗师级的王级高手对武的禅境有了深刻体悟的必然结果,而独孤败天仅仅以一个三流身手的身份,便能有此成就,足以自傲了。
最后,司徒惊云不得不让他的三个儿子司徒浩月、司徒傲月和司徒泯月分别上场,与他较量。这三人很狡猾,直接凭借深厚的内力和他硬撼。任独孤败天对招式要义领悟的多深刻也不管用,他们的作战方式到是和独孤败天小时侯打架时惯用的伎俩相同,以蛮力取胜。
总算将独孤败天打发走了,家族的长辈们长长的出了口气,但内心的震撼却久久不能平息。他们知道此子他日必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一飞冲天。
可是第二天独孤败天又找上门来了,司徒世家从此不再宁静。
为了不使家中被闹的鸡飞狗跳,青年弟子无心练武。司徒惊云不得不特准司徒皓月三兄弟可以随时陪独孤败天比武,但有一点,就是不能在司徒世家中比试。司徒三兄弟等于获得了自由身,对独孤败天的感激之情真就好比滔滔江水,绵绵群山,感激不尽。
又是一年花开时,又一年过去了,独孤败天深深的爱上了武。内心司徒明月的影子越来越淡,只是在想起她的时候有些心痛。
初恋似一首诗,清新,文雅而又有格调;初恋像一支歌,轻快,激昂而又有节奏;初恋若一曲词,婉约,深情而又有蕴意。
独孤败天深深的感觉到,他过去太冲动了,太没有自制力了。即使司徒明月真的背叛了他,他也不应那样颓废。
他觉得无论因何分手,他都应当豁达的正视初恋,毕竟是她给了他第一次的异性的温暖,第一次给了他真切的关爱,第一次给了他对爱的激昂与追求。下次再见到她时,也许可以坦然的面对她了吧。想到这,他的心又有了丝丝隐痛。
段评已开,封面是男主。沈往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是对污染物特殊行动队的队长,面容冷峻腰细腿长又酷又帅,一身漆黑作战服杀的污染物闻风丧胆。只有在沈往身边他才会表现出自己的温柔,让他的队员大跌眼镜。...
穿越洪荒,成为金鳌岛上一条灵河。数十亿年修炼,身躯遍布整个岛屿,率先霸占金鳌岛。得通天传下阵道,以身化阵,守卫截教大门。你与我教无缘,速速离去。通天圣人有教无类,我不远亿万里而来,你怎能将我拒之岛外。...
关于附离血约他原本是一个无依无靠的突厥族少年,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修真门派拜师学艺。他虽然不是相貌英俊也并非天资聪颖,但是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向修真的顶峰他有毅力,沉重冷静,坚忍不拔他曾经正直,善良,发誓对爱至死不渝。可是命运却偏偏要摆布他,安史之乱爆发之时,他才知道自己是神秘的突厥血卫士后人,由此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从而遁入魔道。被心魔蒙蔽的他,残忍弑杀且不择手段。当他爱的人牺牲自己斩断他的心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万劫不复可是他依然走上了一条艰难的自我救赎之路...
五年的感情结束,姜乐锦才知道所有的甜蜜都是谎言。心碎之夜,她化身成了这帝都最艳丽的玫瑰,伸手搂住某人的劲腰。我是他小叔,你不介意?你怕?为了救母和脱离前任掌控,她成为他心头朱砂痣的替身,被不断磋磨。姜乐锦清醒了,外面诸多集团公子富二代排队对她挑!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而在她离开后,他却后悔了,不惜捧上豪车豪宅,跪在已穿上婚纱的她面前。求你,不要走…姜乐锦笑了滚。...
我刚出生的时候,喝了几天狼奶,我把这头狼当妈,我以为我一辈子见不到她,直到有一个女人过来找我...
穿越水浒,逐鹿天下!交流群294684407(需要粉丝认证,老新书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