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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她听很多人、甚至包括前班主任,都这样说过。
每个老师都竭尽全力鼓励同学们选择理科,说念了理科,将来工作选择范围更广,前途更远大。
那个年代,理科生在文科生面前的确有天然的优越感,而选择文科的同学,绝大多数不是因为喜欢历史地理政治,而是因为…数学物理学不好,只能读文科。
但江萝不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文科。
孟纤纤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的,轮子比她折叠车大一圈,所以速度也比她快,江萝要不断地加快速度踩踏板,才能追上她的正常速度。
这一路上,孟纤纤向江萝打听着祁盛全部的喜好,他喜欢穿的衣鞋牌子,爱玩的游戏,喜欢的食物等等。
而令孟纤纤惊叹的是,这些…江萝竟全都知道,简直如数家珍一般。
“他这人挑剔的很,喜欢的牌子蛮多的,Stussy比较常穿,运动的话,三叶草什么的,游戏就cs玩比较多,不过他什么游戏上手都快。对了对了,他最喜欢吃前面路口转角的酱肉包,以前小学那会儿在一个班,每天上学我都给他带。”
孟纤纤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你…真的好了解啊,看来我没找错人啊。”
江萝浑不在意,停下车,去祁盛最喜欢的那家酱肉包店铺前停下车,买了几个薄皮馅儿多的酱肉包,回头递给孟纤纤一个——
“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啊。”
“真羡慕啊。”孟纤纤感叹道,“我跟他…也算认识吧,之前举办社团活动,篮球队和街舞队联谊的时候,我们说过几次话。”
江萝知道联谊那件事。
当时,孟纤纤抱着衣服袋子下楼的时候,崴了脚,祁盛正巧路过,顺手给扶了一下。
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不是听祁盛讲的,祁盛压根就不记得了。
江萝是在孟纤纤写给祁盛的情书里看到的,那天之后,孟纤纤说她就像被爱神之箭射中了一样。
她的情书香香的,有小雏菊和风铃草的味道。
那个年代写简短的情书表达爱意是蛮常见的一件事,祁盛是夏溪一中公认的颜值天花板,家世优渥,成绩逆天,数理竞赛奖项拿到手软,所以他收到的情书也是多不胜数。
偏这家伙又是个不折不扣的混球,收到的大摞情书,他是看都懒得看,江萝闲来没事儿就会帮他拆信念信。
江萝也会给这些女孩们回信,为了避免伤到她们的自尊心,她拒绝得温柔又委婉。
但后来她也发觉不妙,她的回信越是温柔,女孩们对祁盛越发着迷和疯狂。
这…可不是她的初衷。
孟纤纤的情书写的挺肉麻的。
江萝回给她的情书则更文艺、也很清新,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去表达,又带着一股子青春期特有的忧伤疼痛中二病——
“初见你时,香樟叶盛满了夏日晴好的阳光,那一天的美好镌刻在我心里,一页薄纸所承载的倾慕,令我心惊,也令我诚惶。我瞩目远方,只觉长路漫漫,我暂未寻至归途,且担不起这般深情与厚爱,愿你安心,祝好。”
当然,所有的回信,她都给祁盛看过。
祁盛全程皱着眉头,嘴角抽筋,说她有这水平为什么不去投“最小说”杂志了。
江萝说她投过,被人家丑拒了。
虽然祁盛很嫌弃江萝写的情书回信,但也没有阻止她把这些信笺发出去,因为小姑娘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帮他回情书。
而这些情书,好像不仅没有帮他湮灭桃花,反而愈演愈烈,这么一个平时看起来浪荡纨绔的少年,没想到还有如此细腻的内心世界。
杀疯了都…
甚至有一份回信落到了语文教研室主任手里,教研室主任是个小老头,感受着满纸扑来的中二气息,眉头直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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