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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本来修为就不弱,他服下药后,立刻就躲开了灵瑾的箭。
而现在,他的力量还在变得更强、更强。
理论上来说,永顺现在应该正在逐渐走向发狂,应该会成为那些失去理智的人一样的怪物。
可奇怪的是,他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
灵瑾不确定永顺为什么会没有变化。
或许是他给自己的药是最好的,所以副作用最小。
或许是……他原本就已经疯狂到了一定程度,就连药物都无法让他进一步疯下去。
此刻,感受到永顺身上的力量,灵瑾不自觉地摸向了自己背后的碎天弓。
世间最强大的武器,此时就在她背上。
但灵瑾仍有些不确定自己应不应该使用。
永顺毕竟不像龙神,他的体型没有那么庞大,如果他吃不下碎天弓的力量,那么多余的力量冲出去,至少会毁掉半个卧虎城。
灵瑾的小指触了一下碎天弓的弓臂,可并没有将它摘下来。
这时,却听永顺沉醉地道:“你知道吗,当你站在这里的时候,我又一次确信,你和我的确是命中注定的。
“你我注定共同站在此处,欣赏这幅盛景。”
他一展袖,像炫耀收藏的名画一般,向灵瑾展示他那被阴霾笼罩的灰暗江山。
永顺自得地说:“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缩影。强者肆意妄为,弱者唯唯诺诺,只能苟且偷生。一部分人操纵另一部分人,被操纵的人要么失去思考能力,要么只能接受现实的安排,要么就是忍气吞声、不敢说话。
“不过,现在最美妙的地方在于——昔日的强弱已经颠倒。
“如今,已经由混血掌握权势。其他人只能对混血俯首称臣,因为我们拥有了强大的力量。”
他转过头来,看向灵瑾。
永顺单手提着老兽君白森森的骷髅头。
永顺的眼眸是幽幽的碧色。
这双碧色兽眸是他身上流有白虎血脉的证据,在过去,他手上那个骷髅头空洞的眼窝里,也长着一双与他如出一辙的眼睛。
这双眼睛温柔而又冰冷,深沉得像见不到底的幽湖。
永顺用这双眸子凝视着灵瑾。
他说:“你曾经对我说,混血与否并不是你判断其他人的标准。
“不过,在我看来,如果混血要掌握绝对控制权,血统是最简单明确的标准。
“就像你眼前所见。
“想要达到目的,就很难仔细分辨。我开始这一切的时候,没有办法分辨,而你想要阻止,也不可能做到。
“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试试看,我倒也想见识一下。”
说着,永顺眯起兽眸,微笑道:“更何况,我本来就认为,他们理应付出代价。”
灵瑾嘴唇微抿。
她心情复杂地问:“你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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