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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宇天是个非常神奇的人,最起码在沈黎看来是这样。
他喜欢笑,每时每刻都带着笑容,老师们喜欢他,他也聪明,和沈黎这种不会人际交往的人不一样,他能哄的每个人眉开眼笑,然后获得一系列特权,他是一个‘完人’,是一个符合所有人想象的最美好最优秀的人。
他说:我想成为英雄,一个大英雄。
在沈黎眼里,这份‘完人’就像是一张纸一样单薄,沈黎不会说谎也不懂玩笑,这个世界在他眼里很透明,他认真的观察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在认真的反馈他,所以他也能很轻易看出曹宇天的虚假。
但他们依旧成了最契合的人,即使性格南辕北辙,专业天差地别。
因为他们都是一样的人。
沈黎抓住他的手把他推出去,“别做小动作。”
“放心吧,我还没有无聊到让你再睡过去。”曹宇天抬起手来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做,脸上的笑意不减,“我们真是好朋友,十年过去我还是觉得只有你才能懂我。”
“抱歉,这十年在我这里没有丝毫意义,我在睡觉。”
“所以这才难得,你曾经给你师弟进行基因嫁接的事情我知道了,真是不错的想法,或者说只有你才能想出这样的方法。”
“非常正确!”曹宇天的语气变得狂热,“没错,这就是人类进化的关键!”
沈黎微微挑眉,“人类进化的关键?”
“对,不同于其他生物,人类的身体是一个充满杂质的地方,它可以承载其他生物的基因,就像是你做的那样,把其他生物的基因融入进人类的身体中,人类就会出现更进一步的进化!”
“比起进化患上基因病的可能性更大。”
“哈哈,是啊,但你不是成功了吗?我可真想和你在这里好好讨论这个话题。”曹宇天笑着,接着他收起笑容,眸子里倒映着沈黎的身影,他说:“但看上去你不太想和我聊。”
沈黎注视着他,他在思考面前这个和以前一般无二的曹宇天真的和袁异说的一样,已经变了吗?
曹宇天是个虚假的‘完人’,他性格有极大缺陷,但他太聪明,知道怎么样才能隐藏起自己来,但是,即使如此沈黎依旧认为他没有说谎,在毕业的那一天晚上,他举着不喜欢喝的酒,说:我的梦想是成为拯救所有人的大英雄!
那是他说的最真心的一句话。
“G5区的蚂蚁和你有关?”
“蚂蚁?你说的是那一群突然攻击我所以被我放了一把火的昆虫?”曹宇天回答的漫不经心,“我不是在有人的地方种蛇藤了,这还是你告诉我的,生物界的所有生物都有天敌,找到天敌就相当于有克制它的办法。”
“诱导剂呢?”
“那是什么?不知道。”曹宇天注视着沈黎的眼睛,他依旧带着笑,完全就是一副‘是我做的,但我就不承认’的架势。
和承认也没什么区别了。
“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
“我说了,混入其他生物的基因就是人类的进化,虽然赵老师把我赶出来,但我还是想回报他,怎么才能让他们知道我发现的事实呢?最后我想到了这个办法,找一个进化成功的人就行了,赵老师那么厉害,一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说着曹宇天叹口气,“可惜失败了,那么多人里竟然没有一个成功,反而小黎你为了救人给师弟嫁接基因成功了。”
“好伤心啊。”
“就为了这个?”
“还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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