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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果果皮带扣店(第1页)

只有人才会了解人,只有自己才更了解自己。

冒险团的狩猎在第二天的下午就结束了,库兹早上探望我一次,并且安慰我说他还给留了一条儿风干的羊腿,等着我好起来在一起做美食。小兽人最近在商团很被人尊敬,因为他能用各种秘制药粉制作出美味来,库兹很享受别人友好的眼神,兴高采烈的跟我说了一大堆,然后是弗雷德大叔过来探望我,并说幸好没出事,万幸万幸。提亚就在帐篷外面呆着不肯进来,他告诉我说果果如果知道他来过,肯定会把他冻成冰坨。我问他:你打不过果果姐吗?提亚立刻像是一只炸毛的斗鸡,直着脖子对我说:我才不怕他,强巴赫那个肌肉男要不是总在她身后给她撑腰,我会怕区区刚从魔法学校毕业的魔法菜鸡?

总之,还是怕吧!

我有了位魔法师姐姐的直接好处,就是可以更快的理解魔法到底是什么。人类和兽人身体构造还是有许多差别,对魔法的理解从最基本的源头就南辕北辙,老库鲁给我讲的那些理论在果果的眼里都是异端学说,她总会这样对我说:那都是野蛮的兽人才会干的事,他们一直在蛮干,事实上真理是这样的……云云。

不过她倒是赞成了老库鲁的最后那个想法,练习抗魔术可以抵消火系魔法元素在我体内造成的伤害,鉴于我具有魔力感知天赋,让老库鲁看似不可能实现的提议有了操作性。她总会在晚上的时候偷偷教我魔法,她对我说人类的魔法学校对新入学的魔法师第一堂课就是教会他们怎么样冥想,然后整整半学期的冥想课与基础理论知识,在入学后的前半年魔法新生们是接触不到任何法术技能的,我这样的野路子,在没有觉醒魔法池的情况下,连怎么冥想都不知道,就要学习使用魔法技能,确实有点盲人摸象了。

冥想这一门学术来至于精灵族,不过却在人族这边被发扬光大,冥想是让魔法师更细致的感触魔法元素,训练魔法感知力和精神力,积累并壮大魔法池的最基本学术。我没法学习冥想术,果果姐却将她的心得讲给我听。她让我试着不去想,不要用心去控制,只是慢慢感觉体内积累的火系魔法力,去细细品味那些魔法力的运动轨迹。

我原本以为我体内的这些火系魔法力都蕴含在血肉里,是静止不动的。后来才发现这些魔法元素在我体内更像是星图或者星云,它们的运动轨迹看起来并不是很明显,非常慢,但是所有的魔法力都在围绕着特定的轨迹运动,果果姐曾说她很好奇如果我能成为魔法师会有什么样的成就,我笑着说我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哪会那么幸运。果果姐却说有了魔力感知以后,觉醒的机会就能增加至百分之一,我想聊胜于无嘛。

第一次指尖出现稳定的魔法能量的时候,是在我体内一片空明的状态下,那时候就感觉连凝聚魔力本身这件事都忘记了,只是感受到指尖儿燃耗这的魔法能量,整根手指就像是一根蜡烛,很明亮。果果姐却说普通人是绝对看不见我手指尖的光团的,除非同是魔法师才行。

想要用这样的魔法笔画出魔法阵,就像另一座大山压过来。因为我体内的魔法力均布在身体各处,我只能调动就近的魔法力,稍远一些的就控制不住了。果果对说画魔法阵这种事,只有多练多想,到时候自然就水到渠成。

白天的时候,我会跟弗雷德大叔后面,只要有人找他制皮,我就想小跟班儿一样在后边给他拎着刀具皮夹,可惜在没有外出狩猎这样的好事了,商队里的人忙着为进高原做最后的准备,各种采暖用的毛毯皮制帐篷开始修补,弗雷德大叔整天整晚都在用心修补破损的皮鞍套,我这个小学徒也偶尔可以做些粗活儿,可惜拿不到钱。

帝国的钱币只有三种,拇指肚大小的铜板儿,一百枚铜板可以换一枚银币,银币略微要比铜板大一圈,一百枚银币可以换一枚格林帝国金币。格林帝国金币我只是曾经在帕伊勒斯老爷那里看见过一次,平时主要流通的钱币多是银币,我眼巴巴的看着弗雷德大叔将两枚银币摇得叮当乱响,随手揣进兜里,心里祈祷:神啊,让它掉出来一枚吧,快掉出来一枚吧!

商队开始收集大量的肉食煮熟晒干,据说进入帕伊高原盘山道之后,可能有时候几天都吃不上一顿热的,延绵数百里的山路上,除了冰渣碎石之外,几乎什么都找不到。带够炒米,熟肉干,还要带一些可以燃烧的燃料,干木材,干牛粪都会被整齐的码进袋子里,看着整个营地几十座小山一样的物资山,我颇有点为那些在星湖里撒欢儿的雷霆犀们担心。老库鲁开始整天整天的外出采药,他甚至连库兹都不肯带,日落之前回来的时候也看不到药篓里究竟多了些什么,他总是在说慌什么,那是我回家的路。

低沉的长鸣之后,一头雷霆犀从我身边的湖面上猛地跃出水面,粗短的肉尾卷起一道道巨浪,将它近十米长的身体推出水面。湖水顺着它身上厚重的皮甲缝隙流淌下来,在我的面前就像是一道道瀑布,粗壮的四肢很滑稽的顺着身体并拢,我从没想过雷霆犀竟然还是游泳健将。

“扑通!”

这声音就像雨天里的雷声,当雷霆犀再次一头扎进水中,掀起的浪花就像瓢泼大雨,将坐在一旁湖冰上的我淋个通透。所幸我所在的浮冰体积远比想象中的大许多,虽然只能看到漂浮在水面之上的部分只有几米的见方,但是这整块儿浮冰自重绝对超过百吨。雷霆犀短尾拍打的巨浪丝毫影响不到我,倒是如水后的浪花将浮冰向外推出几米远。

库兹下一秒钟,拎着一柄用魔羚羊角打磨做成枪头的鱼叉钻出水面,上半身趴在我脚下的浮冰上,他只穿一件皮水库,也不怕冷,晃动着鱼叉上两尺多长的青鱼对我说:“嘉,晚上烤鱼!”

冒险团狩猎之后,制皮师们都得到一小笔银币。其实我也很想要几枚银币,正所谓口袋有钱,心中不慌,没能如愿。

我和库兹每人只得到一根并不算长的魔羚羊角作为报酬,库兹很喜欢几乎可以刺穿包铁盾牌的魔羚羊角,于是他为自己做了一把鱼叉,杆子使我们用两只秘制熏兔向安大叔换回来的,原本这跟长杆儿是赶雷霆犀的鞭子杆儿,只不过被驭者一不小心弄断了,这样一根紫藤木的长杆儿就没了价值,我们听说之后就直接果断出手,用熏兔换回来了。那根魔羚羊角被库兹打磨的很锋利,羊角的尾端开洞,木杆儿的一头被削的稍细一些,直接砸进羊角尾端的孔洞中,在羚羊角上凿进两根长钉将木杆牢牢固定住,鱼叉就初步做好了。我的那根羚羊角直接被我只留下巴掌长短,磨成了一把锋利的锥子,平时装在皮套子里贴身挂着。羚羊角制作的短锥被打磨得非常锋利,我甚至不用使劲儿就能轻易刺穿生牛皮的帐篷,好吧。其实我只是想将自己的那件皮袄改造一下,我很不适应那件皮袄需要一根绳子一样的东西才能将它紧紧地系上,这样让我看起来就像是一位羊倌,土的掉渣。我只是想制作几颗狼骨纽扣,材料都已经找好了,但是就是找不到工具在其上面开孔,直到拥有了一把属于自己的羊角锥,最后才能将那几颗骨头纽扣制作完成,用坚韧的牛筋绳绑在皮袄衣襟的一侧,另一侧的衣襟被我用羊角锥捅开了一排孔,就这样一件略带异域风情的粗犷皮衣就出具形态,其实我还想在皮衣上缝几个兜,但是没找到合适的皮革。

我手里拿一件之前穿的皮裤,利用手里现有的制皮小刀与羊角锥这两样工具,想将之改造成更合身一点耐看一点的筒裤。可以说兽人的审美与我有很大差异,他们认为舒适方便结实耐用即可,可我却想着筒裤配上小牛皮的皮带,皮带扣我已经准备好了,是请商队里的铁匠师傅在昨晚上做出来的,看他用一根铁条在篝火上烤红之后,拿出一把小铁锤叮叮当当片刻之后就按照我的说明,帮我打造出精美的皮带扣,铁匠大叔看到我敬佩的目光,很是得意。我总会在空闲的时候,想办法让自己过得更舒适,就像是想办法该散一下伙食。现在跟随弗雷德大叔学习制皮术之后,已经学到一些粗浅的制皮手法,就马上按照自己的想法改造身上的皮装。

库兹对我如此烧包儿表现得极为不屑一顾,他看到我穿着那条紧箍在腿上可以让我看起来腿更细长的筒裤就表示,这裤子不太适合奔跑,会在奔跑过程中带来一些阻力,但他很喜欢我的皮带,看我将皮带一端插进皮带扣里,只轻轻一拉就将裤子系紧,并对我说这很神奇。商队里的除我之外还没人使用皮带扣,他们更习惯使用背带或绳子。只不过在我制作皮带扣之后的两三天里,铁匠大叔忽然接到了接二连三的请求,有人效仿请他帮忙制作更多的皮带扣,事情的始作俑者是弗雷德大叔,并在我的抗议之下,用一截魔羚羊皮的边角料给自己烧包的做了条精美的皮带,随后整个商队都沸腾了,越演越烈的挂起了皮带扣风潮。

后来就连果果姐也私下里找过我,我当即在羊皮纸上画出另外几种装饰样式的皮带扣的图样,被果果当作珍宝一样捧回宿营地,并特地回来叮嘱我,千万不要把这几种皮带扣的样式泄露出去,并许诺我商团到达目的地,她返回比埃尔城甚至可以开一间专卖皮带的小店,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小店一定能很火,到时候就算作咱两合伙开的。

商队这几天一直在囤积物资,准备攀越帕伊高原北麓群山,沿着盐铁栈道进入帕伊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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