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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打期间,他早把凤准对他的交代丢到了脑后,天天在帐里暴跳如雷的狂骂:「他奶奶的英沅小儿!想不到你还有两下子,都吐血了,还能把老子压制这么久!他奶奶的,看我打下了兴州,非把你抓起来狠狠抽打一顿不可,他奶奶的,我倒要看看你是个铁人还是个刚人?」
这一天,是攻打兴州的第七十九天,陈健早晨一起来,攻了一次城,失败后,照例又在营中开始了他的每天一骂,军师咸智垒坐在木案后,悠然自得地品着茶,丝毫不把面前的暴兽放在眼里。
陈健看到搭档那副悠闲样子就有气:「你还坐得住,还能喝得下去茶?没看见老陈俺都三天没吃饭了吗?他奶奶的,你老说自己智慧超群,平日的自夸言词除了咱们大凤朝皇帝之外,就没人能比得上你,怎么现在束手无策了?这兴州城已经成了一座孤绝之城,可就是拿不下,他奶奶的你倒是快点想个办法啊!要是这仗打到过年,俺老陈还有什么脸面去见皇帝和那些朝中的将军,你也脸上无光不是?」
咸智垒听他这样说,眉毛一挑,放下了茶杯笑道:「你就是着急,既然知道兴州已经成了一座孤城,早晚可破,攻城之举大可不必,只需在这里围着,不出三月,城中必定粮草尽绝,饿到他们的士兵连石头都拿不起来,箭都射不出,岂不是轻而易举便可破城了吗?」
他这一说,陈健更火冒三丈,大吼道:「既然这样,干嘛不早说!害我白白攻了这么多天,你倒在旁看热闹!」
咸智垒笑道:「谁让你笨,就知道进攻!反正我想,让士兵们练练身手也不错啊,铁甲军有铁甲护身,伤不了多少人。倘若只在此修养者,怕把那股士气都磨没了,岂不是丢凤朝铁骑的脸面吗?行了,你也别吼了,我估计兴州就是再富足,如今也差不多了,这几天就准备攻城吧。」话音刚落,忽然由帐外杨晨领进一个黑衣人,正是当初凤准安排在兴州的杀手探子离影。
他也不参拜,只是冷冷对陈健道:「启禀将军,兴州城三天前粮草已绝,男女老少只以草糠果腹,将军可以尽快攻城,否则恐有饿殍,将来皇上得知,必不高兴。」
陈健一拍大腿,嘿嘿笑道:「好好好!他奶奶的,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只见军师也站了起来,微笑道:「皇上虽然喜欢凤朝版图扩大,但对亡国的百姓,确实也没半点亏待。杨晨,传令下去,明日一早大军攻下兴州,让炊事营今夜就起锅做饭,给明日的战俘难民等一顿饱食,另外要特别炖上燕窝鱼翅等补品,切记切记。」
陈健奇道:「炖这些东西做什么?你怎么知道老陈我一定会受伤?再说,我就算受点伤,用得着这些鸟东西吗?」
咸智垒冷笑道:「这些东西是给你这只野猪吃的吗?那只会白白糟蹋了!我是留给兴州城的知府吃的,莫忘了皇上临走前的吩咐。」
他这一说,陈健方恍然大悟,一拍脑袋道:「对了对了,皇上让我们生擒那个叫英沅的知府,还不许伤他。他奶奶的,皇上到底哪儿欠了这个知府的,对他这么好?算了算了,不想这个了。军师啊,你怎么知道那个英沅一定受伤,特地炖这些精细东西,当初皇上来了,也没见你舍得把这点儿存货拿出来啊?」
咸智垒淡淡道:「当初你攻打难民区回来,不是抓了一个兴州城赶出来送信的捕快吗?他那时就说英沅吐血,如今这些日子过去了,这兴州城却被他守得依然牢固,滴水不漏,而且城中粮草已绝了三天,却无一人出城投降,城头士兵依旧井然有序,这些不知是费了那知府多少的心血才能如此,想必他心力交瘁之下,身子必定差了许多,因此我命人给他进补。」
「你说的也有道理,只是何必呢,他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给他饭吃就不错,干嘛还弄这些好东西,皇上来了还没吃过一口呢,这些都是给伤患留的啊。」
咸智垒白了他一眼,不耐道:「放心吧,我也会给士兵留一些。之所以给英沅,一是我佩服他,二来么……」他沉吟了一阵,忽然道:「算了,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跟你这头迟钝的野猪也讲不明白,总之将来你会知道的。」说完,拂袖而去:这蠢猪连我明示、暗示了五年都没有开窍,哪还指望他能明白皇上那番话里所蕴含的情谊呢?越想越恼,不由地自言自语道:「笨猪!蠢猪!最好明天让人砍你一刀,把你的脑子砍明白了!」话一说完,又怕他真的受伤,内心又担心起来,一颗心柔情百转,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离影见咸智垒离去,也觉得应该散会,因此对陈健道:「我也要告辞,明日攻城之时,万望将军谨记皇上之言。英沅知府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身体很虚弱,不用费很大力气的。」话说完随即离去。
这边陈健还在想着咸智垒的话,百思不得其解。他为人简单,想不通,干脆就不想了!反而是明天的大战,这让他吃了前所未有苦头的兴州城变要攻破,大韩朝也终将灰飞烟灭,尽归凤朝的版图。一想到这,他空前地兴奋起来,觉也睡不着,大吃一顿后,便叫了几个得力副将前来,部署明日的作战方案。
一轮冷月高挂天边,月色下,兴州知府府衙里灯火通明。英沅一身戎装,站在大厅当中,旁边是跟随他多年的捕快们以及府里唯一的女眷胖大婶。
英沅注目看着他们,惨淡一笑,叹道:「城里粮草尽绝,再也撑不下去了,明日凤朝军攻城,必能破之。我身为韩朝臣子,为国效忠,战死沙场乃是应当之事,我无半点怨言。只是你们并非官员,受国恩亦浅,尤其大婶,更无半点俸禄,因此你们不必如我般,所以明日城破之时,你们便各自逃命去吧。」
他拿起桌上一个小小的银袋道:「你们是知我为人的,这些年并没有攒下多少钱,只有五两银子,原是预备今年好好的过一个年……」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想起那个令自己为他人攒钱过年的人,心中也不知是恨是爱,一阵激荡,口中泛上一阵腥甜之气,他强行吞了,又勉强继续道:「如今这钱用不上了,你们便分了去吧,也不枉这些年我们在一起共事一场。这些年,我只因小气,顾着难民们,对不起……很对不起你们……咳咳咳……」
他话音刚落,底下的十几个捕快和胖大婶早已群情汹涌,争相要留下来保卫兴州城。尽管英沅不断劝说他们离去,却惹得胖大婶要去买棺材来保证她誓死陪同的决心!
英沅看着这些热血男女,目中隐隐有泪。林风啊林风,你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兴州城的百姓,是我们大韩朝的子民。你们凤朝兵强马壮,可以仗势杀光我们,可是你杀不尽这一颗颗报国之心!青天碧血,我和你的债,就等着来世再算吧。
一想到这里,他缓步步下台阶,沉声道:「既如此,你们都随我来,明日与那凤军决一死战。」说完便带着捕快们和胖大婶昂然出了知府衙门。
此时天色已微微放明,英沅等人出了府后,只见长街两边尽是兴州百姓,更不乏老弱妇孺,看到他出来,都不约而同高喊道:「英大人,我们誓死相随,绝不离弃!」一时间,满街都是震天的喊声:「誓死相随,决一死战,不离不弃!」
英沅只觉心中一股豪气似要喷薄而出,直上云霄,忍不住向旁人要了笔墨,回身在府门两旁一挥而就,却是一副楹联。
上联是「八十日浴血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下联是「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韩三百里河山」写完,掷笔于地,翻身上马,大喊道:「兴州百姓听令,趁此时天明,随我杀出城去,誓要让亡我大韩的凤军血债血偿。杀啊!」
***
注:本章中,英沅所写之联乃是抗清义军首领阎应元于嘉兴城破之时所作,略为改动一下。原作为:「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河山。」
第七章
时近中午,本应散发出热烈阳光的太阳却被天上飘着的几朵厚厚乌云遮掩,似乎也不愿目睹眼前这场惨烈的战斗。
兴州城外,到处都是身着铁甲的凤军和拿着落后武器却奋勇杀敌的兴州士兵百姓。可以说,这是一场毫无胜算的战斗,就算是老虎,饿上三天也没力气咬人了,何况是人呢。再说对方还是装备精良的凤朝铁骑,能坚持战到这时候,完全是因为凤军莫名其妙的作战方式。
所有的兴州城士兵都在奇怪,这敌军是怎么回事,他们虽然在战斗,却小心翼翼地避免伤到敌人。若非他们有刀枪不入的铁甲头盔,说不定这饿了三天的哀兵就会占上风了。看看他们一个个束手束脚的样子,这哪里是打仗啊?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几个被俘虏的兴州士兵,实在是好奇到了极点,忍不住开口问他们身边看守的凤军。
凤朝士兵没有回答他们,刚好过来了几个炊事兵,拿着大瓷缸,里面装满了饭菜,看守的士兵陈和将大瓷缸接了,递给了这几个俘虏:「喏,快吃吧,饿肚子的滋味可不好受啊!妈的,想当初在昆仑山下,和月魔国的那一战,被敌人施了妖法,饭菜就在眼前,可我们都看不到,活活饿了三天,那时候真想连自己的手指头都吃下去!」他这一说,本来敌对的两边人,立刻感觉拉近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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